以次诛有罪

出自:清代·郑孝胥《张玄》

拼音:[yǐ][cì][zhū][yǒu,yòu][zuì]

平仄:仄仄平仄仄

河南张处虚,礼辟不可致。
凉州军将行,被褐忽一至。
边章乃小丑,岂足烦至计。
中官久无道,海内郁怨气。
来朝平乐观,祖道空府寺。
车骑握六师,出言谁敢异?鸣金召军正,酒半一挥觯。
以次诛有罪,馀党悉拘繫。
摧山回日月,事若反掌易。
天地可再造,忠正各在位。
何为不出此,震慑顿失次。
竖子狃常情,轻语固伤智。
悠悠鲁阳山,翩然从此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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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以次】1.按次序。 2.表示位次在后的。 3.犹言其他。
【有罪】1.有犯法的行为。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。 2.有过错。 3.表示失敬陪礼之辞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次】

次【辰集下】【欠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七四切,音佽。《說文》不前不精也。《徐曰》不前是次於上也,不精是其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畫繢之事,靑與白相次也,赤與黑相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其次有立言。

師止曰次。《左傳·莊三年》凡師一宿爲舍,再宿爲信,過信爲次。《書·泰誓》戊午,王次于河朔。

位次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史祭之日,執書以次位常。《疏》謂執行祭祀之書,各居所掌位次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敬共朝夕,恪居官次。

次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宮正,以時比宮中之官府、次舍之衆寡。《鄭註》次諸吏直宿,若今之部署諸廬者,舍其所居寺。《又》宮伯,授八次八舍之職事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庶子衞王宮,在內爲次,在外爲舍。

凡舍皆曰次。《左傳·襄二十六年》師陳焚次。《杜註》次,舍也。焚舍,示必死。

安行旅之處爲旅次。《易·旅二爻》旅卽次。

處也。《魯語》五三次。《註》次,處也。三次,謂朝、野、市。

張幄於所止之處亦曰次。《周禮·天官》掌次,朝日祀五帝,則張大次小次。《鄭註》次謂幄也。大幄,初往所止居也。小幄,謂接祭退俟之處。

《儀禮·士冠禮》賔就次。《鄭註》次,門外更衣處。必帷幕簟席爲之。

市亭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司市,于思次以令市,而聽大治大訟。涖于介次,而聽小治小訟。《註》思次,若今市亭也。介次,市亭之屬。別小者也。鄭司農云:次,市中樓。

星之躔舍爲次。《禮·月令》日窮于次。《註》次,舍也。正義曰:謂去年季冬,日次於枵,故云日窮於次。

天有十二次,地有十二辰。次之與辰,上下相值。如星紀在丑,斗牛之次。枵在子,虛危之次。

胷中曰胷次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喜怒哀樂,不入於胷次。《註》次,中也。

席閒曰席次。《孔稚圭·北山移文》眉軒席次。

至也。《史記·酷吏杜周傳》內深次骨。《註》李奇曰:其用罪,深刻至骨。

造次,猶言草次。急遽貌。《論語》造次必於是。《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》造次必於儒者。

編髮爲首飾之名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女次純衣纁袡。《註》次,首飾,今時髲也。《疏》《周禮》追師掌后之首服副編次。言次第髮長短爲之,如髲鬄也。別作䯸。

雞次,楚典名。《戰國策》蒙穀獻雞次之典而百官治。

水名,在高平。《水經注》若水與石門水合,水有五原,東水導源高平縣西八十里,西北流,次水注之。

諸次,山名。亦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有大次山,小次山。

諸次之山,諸次之水出焉,東流注于河,是山多木無草。

居次,匈奴女號,若漢公主。《前漢·常惠傳》獲單于父行及嫂居次。《匈奴傳》王昭君長女爲須卜居次,小女爲當于居次。

姓。《呂氏春秋》荆有勇士次非,亦作佽。

《集韻》資四切,音恣。楡次,地名。《廣輿記》楡次,縣屬太原府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跙,王、鄭、馬皆作趦趄。

湑次,漢縣名,在武威郡。《孟康曰》次音咨。

《集韻》才資切,音慈。具次,山名,通作茨。

《楚辭·九歎》今余邦之橫陷兮,宗鬼神之無次。閔先嗣之中絕兮,心惶惑而息悲。次亦叶慈。

【诛】

誅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追輸切,法志》征暴誅悖,治之威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,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

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。如株木根,枝葉盡落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軍旅修火禁,邦若屋誅,則爲明竁焉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屋誅,謂夷三族。

《易·雜卦》明夷誅也。《註》誅,傷也。

《晉語》小國敖,大國襲焉,曰誅。

《玉篇》罰也。《禮·曲禮》以足蹙路馬芻有誅,齒路馬有誅。《註》誅,罰也。

《類篇》責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誅求無時。《註》誅,責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誅以馭其過。《疏》人有過失,非故爲之者,則以言語責讓之。

翦除也。《晉語》故以惠誅怨。《註》誅,除也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杜甫·岳麓山道林二寺詩》傍此煙霞茅可誅。《正字通》翦茅爲屋。借用誅字。

叶之由切,音周。《華覈·自責文》不敢違敕,懼速罪誅,冒承詔命,魂逝形留。

叶株遇切,株去聲。《蔡邕·釋誨》下獲熏胥之辜,高受滅家之誅,前車已覆,襲軌而騖。

【有】
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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
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
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
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
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
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
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
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
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
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
【罪】

罪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辠音㠑。《說文》捕魚竹罔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《書·大禹謨》罪疑惟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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