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dé,děi,de][shī][děng][háo][mò]
平仄:平平仄平仄
吾侪各垂老,畺桂性愈辣。
固知不可口,安得变甘滑。
无言人已憎,何苦更强聒。
此行君勿悔,惜玉宁避刖。
苟求心所安,得失等毫末。
暂游尘土中,益觉江海豁。
天寒病初起,养气幸勿忽。
【得失】1.得与失。犹成败。 2.得与失。指利弊。 3.得与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 4.得与失。特指赢利与亏本。 5.得与失。指是非曲直;正确与错误。 6.得与失。指好坏,优劣。 7.偏指失,过失。
【毫末】〈书〉毫毛的梢儿。比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:~之差丨~之利。
【得】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又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又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又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又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又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【失】
失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【等】
等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多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得肯切《海篇》登上聲。類也,比也,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爻有等,故曰物。《禮·曲禮》見同等不起。
又齊也。《左傳疏》春秋分而晝夜等,謂之日中。
又等級也。《禮·樂記》則貴賤等矣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國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明貴賤,辨等列。
又稱量輕重也。《孟子》等百世之王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四岳曰:等之未有賢於鯀者。
又《篇海》等,待也。
又《說文》齊也。从竹从寺。寺,官曹之等平也。
又《字彙補》發等沐樹也。《王褒·僮約》焚槎發等。
又佛書有方等經。
又《廣韻》多改切《集韻》打亥切。齊也。
又叶補里切。《韓愈·許國公神道銘》養安蒲坂,萬邦作等。與宰字叶。宰,獎里切。
【毫】
毫【辰集下】【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
又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
又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
又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
又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
又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
又修毫,狗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李亨好馳駿狗,有修毫、釐睫、白望、靑曹之名。《說文》作豪。籀文作毫。《正字通》毫、豪雖通,然《山海經》豪豬可借毫,孟子《豪傑》之士,《淮南子》智過百人謂之豪,當用豪,俗溷爲一,非。
又《姓譜》毫、豪分二姓。
【末】
末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莫撥切《韻會》莫曷切《正韻》莫葛切,瞞入聲。《說文》木上曰末。从木,一在其上,謂木杪也。《禮·曲禮》獻杖者執。末《玉篇》端也,顚也,盡也。《廣韻》無也,弱也,遠也。
又終也。《書·立政》我則末惟成德之彥。
又勿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命膳宰曰:末有原。
又薄也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三數叔魚之惡,不爲末減。
又四肢曰末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風淫末疾。
又商賈曰末。《史記·秦琅邪頌》上農除末,黔首是富。
又太末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會稽郡。
又且末,國名。見《前漢·西域傳》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末山多赤金。
又姓。《統譜》秣陵之後改爲末氏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莫狄切,音覓。《荀子·禮論篇》絲末。《註》與幦同。
又叶莫結切,音蔑。《屈原·九歌》桂櫂兮蘭枻,冰兮積雪。采薛荔兮水中,搴芙蓉兮木末。
又叶沒各切,音莫。《蘇轍·偶作詩》重門閉不開,鳴鳥相呼樂。晨暉轉簾影,微風響秋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