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失等毫末

出自:清代·郑孝胥《赠高啸桐 其二》

拼音:[dé,děi,de][shī][děng][háo][mò]

平仄:平平仄平仄

吾侪各垂老,畺桂性愈辣。
固知不可口,安得变甘滑。
无言人已憎,何苦更强聒。
此行君勿悔,惜玉宁避刖。
苟求心所安,得失等毫末
暂游尘土中,益觉江海豁。
天寒病初起,养气幸勿忽。

查看原文

注释

【得失】1.得与失。犹成败。 2.得与失。指利弊。 3.得与失。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。 4.得与失。特指赢利与亏本。 5.得与失。指是非曲直;正确与错误。 6.得与失。指好坏,优劣。 7.偏指失,过失。
【毫末】〈书〉毫毛的梢儿。比喻极微小的数量或部分:~之差丨~之利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得】

得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音德。《說文》行有所得也。《玉篇》獲也。《韻會》凡有求而獲皆曰得。

賦受亦曰得。《易·乾卦》知得而不知喪。《禮·曲禮》臨財毋苟得。《左傳·定九年》凡獲器用曰得,得用焉曰獲。《孟子》求則得之。

貪也。《論語》戒之在得。

《韻會》與人契合曰相得。《王褒·聖主得賢臣頌》聚精會神,相得益章。

得得,唐人方言,猶特地也。《全唐詩話》貫休入蜀,以詩投王建曰:一瓶一鉢垂垂老,千水千山得得來。

叶都木切,音篤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罪莫大於可欲,禍莫大於不知足,咎莫大於欲得。《易林》入市求鹿,不見頭足,終日至夜,竟無所得。《集韻》或作㝶。

【失】

失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式質切,音室。得之反。《說文》縱也。一曰錯也,過也,遺也。《書·泰誓》時哉弗可失。《杜甫詩》雖乏諫諍資,恐君有遺失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自失而走。《荀子·哀公篇》其馬將失。《六書本義》與佚軼通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式吏切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試。《應楨華·林園集詩》示武恐荒,過亦爲失。凡厥羣后,無懈于位。

【等】

等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多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得肯切《海篇》登上聲。類也,比也,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爻有等,故曰物。《禮·曲禮》見同等不起。

齊也。《左傳疏》春秋分而晝夜等,謂之日中。

等級也。《禮·樂記》則貴賤等矣。《周禮·春官》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國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明貴賤,辨等列。

稱量輕重也。《孟子》等百世之王。《史記·夏本紀》四岳曰:等之未有賢於鯀者。

《篇海》等,待也。

《說文》齊也。从竹从寺。寺,官曹之等平也。

《字彙補》發等沐樹也。《王褒·僮約》焚槎發等。

佛書有方等經。

《廣韻》多改切《集韻》打亥切。齊也。

叶補里切。《韓愈·許國公神道銘》養安蒲坂,萬邦作等。與宰字叶。宰,獎里切。

【毫】

毫【辰集下】【毛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胡刀切,音豪。長銳毛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合抱之木,生於毫末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有益毫毛。

言物細曰秋毫,言毫至秋極纖細也。《孟子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秋毫爲小,待之成體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入關,秋毫無犯。

《謝察微·算經》十絲曰毫,十毫曰釐。《禮·經解》差若毫釐,謬以千里。《晉書·虞預傳》毫釐之失。

筆謂之毫。《陸機·文賦》或含毫而邈然。《唐書·劉知幾傳》每記事載言,則閣筆相視,含毫不斷。

蘸筆曰濡毫,落筆曰揮毫。

姓。漢毫康,封安陽侯。

修毫,狗名。《西京雜記》李亨好馳駿狗,有修毫、釐睫、白望、靑曹之名。《說文》作豪。籀文作毫。《正字通》毫、豪雖通,然《山海經》豪豬可借毫,孟子《豪傑》之士,《淮南子》智過百人謂之豪,當用豪,俗溷爲一,非。

《姓譜》毫、豪分二姓。

【末】

末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莫撥切《韻會》莫曷切《正韻》莫葛切,瞞入聲。《說文》木上曰末。从木,一在其上,謂木杪也。《禮·曲禮》獻杖者執。末《玉篇》端也,顚也,盡也。《廣韻》無也,弱也,遠也。

終也。《書·立政》我則末惟成德之彥。

勿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命膳宰曰:末有原。

薄也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三數叔魚之惡,不爲末減。

四肢曰末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風淫末疾。

商賈曰末。《史記·秦琅邪頌》上農除末,黔首是富。

太末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會稽郡。

且末,國名。見《前漢·西域傳》。

山名。《山海經》末山多赤金。

姓。《統譜》秣陵之後改爲末氏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莫狄切,音覓。《荀子·禮論篇》絲末。《註》與幦同。

叶莫結切,音蔑。《屈原·九歌》桂櫂兮蘭枻,冰兮積雪。采薛荔兮水中,搴芙蓉兮木末。

叶沒各切,音莫。《蘇轍·偶作詩》重門閉不開,鳴鳥相呼樂。晨暉轉簾影,微風響秋末。

相关诗句
猜您喜欢
关于夏天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