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斋虽病废

出自:清代·郑孝胥《丁叔衡画便面见贻以诗答之》

拼音:[héng][zhāi][suī][bìng][fèi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

形骸本死器,神识来寄居。
持此游人间,如体著衣襦。
少壮实美服,意气豪且粗。
老病服渐弊,瑟缩情不愉。
夫何久丧我,从渠作荣枯。
一朝得自识,奋迅不受拘。
于世定奚缺,所憾良区区。
恒斋虽病废,神完能自娱。
作诗远寄我,巧兼画与书。
我谓子无病,非病乃其逋。
平生意相亲,重了宁以躯。
子诵此诗终,霍然还壮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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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病废】因病废弃;因病残废或有残疾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恒】

恒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字彙》俗恆字。

【斋】

斋【卯集下】【文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篇海》同齋。(齋)《廣韻》側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莊皆切,債平聲。《正韻》潔也,莊也,恭也。《廣雅》齋,敬也。《禮·祭統》齋之爲言齊也。《易·繫辭》聖人以此齋戒。《註》洗心曰齋。

《後漢·輿服志》有齋冠曰長冠。

燕居之室曰齋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津私切,音貲。《孟子》齋疏之服。《趙岐註》卽齋縗也。音資。

《易·履卦》得其資斧。《子夏傳》作齊斧。虞喜志林云:當作齋。齋戒入廟而受斧也。

叶眞而切,音支。《後漢·周澤傳》生世不諧,作太常妻,一年三百六十日,三百五十九日齋。○按《說文》示齊爲齋。示,明也,祗也。齊者,萬物之潔齊也。洪武《正韻》云:古單作齊,後人于其下加立心,以別之耳。

【虽】

雖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音綏。《說文》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

《玉篇》詞兩設也。《廣韻》助語也。《集韻》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註》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《禮·少儀》雖請退可也。《疏》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

《玉篇》推也。

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

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

【病】

病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

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

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

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

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

辱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眾人之命儒也妄,常以儒相詬病。《註》詬病,猶恥辱也。

短也。《晉語》公曰:舅所病也。《註》病,短也。

病,坊閒曹也。《類要》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,實非要劇,以監為宰相病坊,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,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。

《韻補》叶被旺切,音傍。《黃庭經》宅中有士,常衣絳,子能見之,可不病。橫立長尺,約其上,子能守之,可無恙。

【废】

廢【寅集下】【广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唐韻》方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放吠切,音癈。《說文》屋頓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止也。《註》止住也。《禮·曲禮》凡祭有其廢之,莫敢舉也。有其舉之,莫敢廢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廢,舍也。《註》舍,放置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七曰廢,以馭其罪。《註》廢,猶放也。《又》八則,三曰廢置,以馭其吏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廢爲殘賦。《傳》廢,忲也。《釋文》一本作廢。大也。

墮也。《左傳·定三年》邾子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。《註》廢,墮也。

《轉註古音》音發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西顥沆碭。秋氣肅殺。含秀垂穎,續舊不廢。

與癈通。《左傳·昭十四年》司徒老祁慮癸僞癈疾。

與撥通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》撥爾而怒。《註》故書撥作廢。鄭司農云:廢讀爲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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