炳烛念余光

出自:清代·郭曾炘《检藏书感赋 其三》

拼音:[bǐng][zhú][niàn][yú][guāng]

平仄:仄平仄平平

延秋夜啼乌,达官尽避走。
栖栖复皇皇,可笑丧家狗。
妻孥亦何知,作计随人后。
旅琐悲焚巢,自贻复谁咎。
失火贺参元,吾思柳子厚。
区区保丛残,无异千金帚。
长恩独何事,殷勤为我守。
炳烛念余光,雅意宁忍负。
岁除修阙典,会当酬杯酒。
泊宅无安居,此愿竟偿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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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炳烛】点燃蜡烛。《说苑·建本》载:师旷劝晋平公学习,并说:“老而好学,如炳烛之明;炳烛之明,孰与昧行乎?”后以“炳烛”比喻好学不倦。
【余光】1.充足的光辉。 2.谓多馀之光。《史记.樗里子甘茂列传》﹕"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﹐贫人女曰﹕"我无以买烛﹐而子之烛光幸有余﹐子可分我余光﹐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。"今臣困而君方使秦而当路矣。茂之妻子在焉﹐愿君以余光振之。"后遂用为美称他人给予的恩惠福泽。 3.指落日的光芒。 4.喻指美德﹑威势所显现或留下的影响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炳】

炳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音丙。《說文》明也。《玉篇》明著也。《易·革卦》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
《集韻》百猛切,音浜。義同。

陂病切,音柄。火明也。

叶彼兩切。《揚子·太。

【烛】

烛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集韻》持中切,音蟲。旱灼也。本作爞。或省。通作蟲。《字彙》俗作燭字。非。(燭)《唐韻》之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朱欲切,音囑。《說文》庭燎火燭也。《廣韻》燈燭。《禮·曲禮》燭至起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。

《玉篇》照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日月所燭,莫不率。

《爾雅·釋天》四時和謂之玉燭。《註》道光照也。《梁書·文帝紀》太平玉燭,爾乃議之。

《楚辭·天問》日出不到燭龍何燿。

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燭星,狀如太白,其出也不行,見則滅,如星非星,如雲非雲,名曰歸邪。歸邪出,必有歸國者。漢元鳳四年,燭星見奎婁閒。

南天燭,藥名。赤者名文燭。木而似草。故又名南燭草。

石燭,一名水肥,一名石脂,一名石液。

姓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若使燭之武見秦君,師必退。

去聲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見光集於雲壇,一夜三燭。《註》服虔曰:燭,音炷。師古讀如字。

《唐韻正》音朱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德寓天覆,輝烈光燭,狹三王之趢趗,軼五帝之長驅。

《唐韻正》後魏渴燭渾民,亦作可足渾民,又作可朱渾民。(燭)

【念】

念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奴店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奴玷切,。《爾雅·釋詁》思也。《疏》常思也。《釋名》念,黏也。意相親愛,心黏著不能忘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念兹在兹。

《小爾雅》無念,念也。《詩·大雅》無念爾祖。

姓。西魏太守念賢。

《轉注古音》叶人九切,音狃。《書·洪範》汝則念之。叶下咎受。《六書精蘊》人當念所當念者,故从今。《正譌》俗作念,非。念字原字今下作丅。

【余】
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
四月爲余月。

接余,荇菜也。

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
姓。由余之後。

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
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
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
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
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
【光】

光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炗廣平聲。《說文》从火在人上。本作灮,今作光。《徐曰》光明意也。《易·需卦》有孚光亨。《程傳》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。《正韻》輝光,明耀華彩也。

《集韻》太歲在辛曰重光。

諡法,能紹前業曰光。

姓。《廣韻》田光後,秦末子孫避地,以光爲氏。晉有光逸。

《集韻》古曠切,廣去聲。飾色也。或作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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