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我以文字

出自:明代·湛若水《纪梦》

拼音:[shì][wǒ][yǐ][wén][zì]

平仄:仄仄仄平仄

夜梦自然翁,示我以文字
文字大如拳,纸高亦称是。
卷舒数千年,了了得其意。
自然尧舜来,禹汤文武继。
周孔及邹轲,相传有何事。
可得不可传,人人有诸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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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文字】1.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。 2.文章:文字流畅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示】

示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岐。同祇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。《釋文》示或作祇。

姓。《史記·晉世家》示眯明。《左傳》作提彌明。

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越嶲郡有蘇示縣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矣。《禮·檀弓》國奢則示之以儉,國儉則示之以禮。《書·武成》示天下弗服。

與視通。《詩·小雅》視民不恌。《箋》以目視物,以物示人,同作視字。《禮·曲禮》幼子常視毋誑。《疏》示視古字通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視項羽無東意。《師古註》漢書多以視爲示。

姓。明宣德中賢良示容。

【我】

我【卯集中】【戈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俄上聲。《說文》施身自謂也。《廣韻》已稱也。

稱父母國曰我,親之之詞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我人祊。

姓。古賢人,著書名我子。

《說文》或說我,頃頓也。○按頃頓,義與俄同。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,存考。

《韻補》叶與之切,音台。《揚子·太經》出我入我,吉凶之魁。《註》我音如台小子之台。

叶阮古切,音五。《張衡·鮑德誄》業業學徒,童蒙求我。濟濟京河,實爲西魯。,篆文我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文】

文【卯集下】【文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無分切,音紋。《說文》錯畫也。《玉篇》文章也。《釋名》文者,會集衆綵,以成錦繡。合集衆字,以成辭義,如文繡然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相雜,故曰文。《周禮·天官·典絲》供其絲纊組文之物。《註》畫繪之事,靑與赤謂之文。《禮·樂記》五色成文而不亂。

《尚書序》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,始畫八卦,造書契,以代結繩之政,由是文籍生焉。《疏》文,文字也。《說文》序》依類象形,故謂之文。其後形聲相益,卽謂之字。《古今通論》倉頡造書,形立謂之文,聲具謂之字。

《易·乾卦文言疏》文謂文飾。

《易·坤卦》文在中也。《疏》通達文理。《史記·禮書》貴本之謂文,親用之謂理。兩者合而成文,以歸太一,是謂太隆。

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疏》發舉則有文謀。

《禮·禮器》先王之立禮也,有本有文。忠信,禮之本也。義理,禮之文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禮自外作,故文。《註》文猶動,禮肅人貌。貌在外,故云動。

《禮·樂記》禮減而進,以進爲文。樂盈而反,以反爲文。《註》文,猶美也,善也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吾不如衰之文也。《註》有文辭也。

《前漢·酷吏傳》司馬安之文法。《註》以文法傷害人也。《又》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。《註》言其文案整密也。

姓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文翁,廬江舒人也。

《史記·諡法》經緯天地曰文,道德博聞曰文,勤學好問曰文,慈惠愛民曰文,愍民惠禮曰文,錫民爵位曰文。

獸名。《山海經》放臯之山有獸焉,其狀如蜂,岐尾,反舌,善呼,曰文文。

《集韻》文運切,音問。《論語》小人之過也,必文。《朱傳》文,飾之也,去聲。

眉貧切,音珉。飾也。《禮·玉藻》大夫以魚須文竹,劉昌宗讀。

《韻補》叶微勻切。《崔駰·達旨》摛以皇質,雕以唐文。六合怡怡,比屋爲仁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都邑游俠,張趙之倫。齊志無忌,擬跡田文。

叶無沿切。《蔡洪棊賦》畫路表界,白質朱文。典直有正,方而不圓。

【字】

字【寅集上】【子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自。《說文》乳也。

愛也。《書·康誥》父不能字厥子。乃疾厥子。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小國貢輕,字之也。《左傳·成四年》楚雖大,非吾族也,其肯字我乎。

文字。字者,孳也,六義相生無窮也。黃帝臣沮誦倉頡,體卦畫,摹鳥跡,引伸觸類,文字之形始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外史》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。註古曰名,今曰字。疏滋益而多,故更稱曰字。

名字。《禮·曲禮》男子二十冠而字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冠而字之,敬其名也。君父之前稱名,他人則稱字也。《又》女子許嫁筓而字。《註》亦成人之道也。

女許嫁曰字。《易·屯卦》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

畜之牝者能孕字,故謂牝曰字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乗字牝者,儐而不得聚會。亦作牸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宋廉州判官字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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