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过】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又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又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又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又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又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【严】
嚴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7画
〔古文〕。敎命急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嚴,敬也。《書·皋陶謨》日嚴祇敬六德。
又《玉篇》威也。《禮·祭義》嚴威儼恪。《疏》嚴謂嚴肅。
又尊也。《禮·大傳》收族故宗廟嚴。《註》嚴猶尊也。《史記·游俠傳》諸公以故嚴重之。
又《廣韻》嚴,毅也。
又《前漢·史丹傳》聲中嚴鼓之節。《註》李奇曰:莊嚴之鼓節也。
又《韻會》戒也。昏鼓曰夜嚴。
又《正字通》寒氣凜冽曰嚴。《李白詩》霜朽楚關木,始知殺氣嚴。
又《正字通》敵將至,設備曰戒嚴。敵退,弛備曰解嚴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嚴遂政議直指舉韓傀之過。《正字通》漢明帝諱莊,攺莊助爲嚴助,莊光爲嚴光。
又《史記·封禪書》諸布諸嚴諸逑之屬,百有餘祠。
又嚴道,縣名。《史記·鄧通傳》啺鄧通蜀嚴道銅山。
又《韻會》州名。隋睦州,宋攺嚴州。
又《前漢·元帝紀》嚴篽池田。《註》晉灼曰:嚴籞,射苑也。
又國名。《後漢·西域傳》嚴國在奄蔡北,屬康居。
又《正字通》樹名。《一統志》瓊州有嚴樹,擣皮葉,浸水,和以釀,數日成酒,能醉人。
又與莊同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註》鍼嚴子爲坐。《釋文》嚴,劉音莊,左傳作莊。漢明帝名莊,攺爲嚴。《後漢·紀傳》不復辦嚴卽時之郡。《註》嚴讀曰裝。《風俗通》汝南應融義高,聞之驚愕,卽嚴便出。○按《詩》商頌,下民有嚴。朱子叶剡剛反,與下遑叶。古嚴與莊本同音,故漢避明帝諱,攺嚴爲莊,似不必別增叶音也。
又《集韻》魚銜切。巖字省文。詳山部巖字註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五犯切。與儼同。《詩·大雅》有嚴天子。《傳》嚴然而威。《釋文》嚴,毛讀魚檢反,鄭如字。《書·無逸》嚴恭寅畏。《釋文》作儼。◎按皐陶謨《釋文》亦云又魚檢反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嚴嚴兮其能敬已也。《註》嚴或作儼。
又《集韻》魚窆切,音驗。酷也。
【渑】
澠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食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神陵切,音繩。水名。《春秋釋例》澠水,出齊國臨湽縣北。
又水名,在蜀。《山海經》巴國有巴遂山,澠水出焉。
又《廣韻》武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弭盡切,音冺。澠池,水名。亦縣名。亦作黽池。《水經注》漢景帝三年,因崤黽之地以目縣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彌兗切,音緬。義同。通作沔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淄】
淄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廣韻》側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莊持切,音菑。水名。《水經》淄水,出泰山萊蕪縣原山。
又州名。《廣韻》春秋時屬齊,漢爲濟南郡,宋文帝改淸和郡,隋置淄州。因水以名焉。
又縣名。《廣輿記》淄川,屬濟寧府。臨淄,屬靑州。
又通作菑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幽州,其浸菑時。
又黑色曰淄。《後漢·皇后紀》恩隆好合,遂忘淄蠹。《集韻》俗作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