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把芙蓉迟赠与

出自:近现代·赵尊岳《蝶恋花 其十一》

拼音:[shǒu][bǎ,bà][fú][róng][chí][zèng][yǔ,yù,yú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平

双燕倦飞犹掠浦。
偷觑凌波,碧玉盈盈女。
亸鬓低鬟无一语。
白蘋红蓼谁为主。
手把芙蓉迟赠与
极目青萍,几度飘红雨。
烟路迢迢知几许。
绛愁凝菂情怀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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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芙蓉】1.木芙蓉。 2.荷花:出水~。
【赠与】赠送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手】

手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首。《釋名》手須也,事業所須也。《急就篇》捲捥節爪拇指手。《師古註》及掌謂之手。《易·說卦》艮爲手。《疏》艮旣爲止,手亦能止持其物,故爲手也。《禮·玉藻》手容恭。

以手執器亦曰手。《禮·檀弓》王事也。子手弓而可。《公羊傳·莊十三年》曹子手劒而從之。

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手熊羆。《註》言手擊之。

叶尸周切,音收。《焦氏·易林》邑姜叔子,天文在手。實沈參墟,封爲晉侯。

叶賞呂切,音黍。《郭璞·神噓贊》腳屬於頭,人面無手。厥號曰噓,重黎所處。

叶矧視切,音矢。《宋玉·笛賦》延長頸,奮玉手,摛朱脣,曜皓齒。

《說文》拳也。《正字通》握手謂之拳。非手卽拳也。

【把】

把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博下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補下切《韻會》補瓦切,巴上聲。《說文》握也。《孟子》拱把之桐梓。《楚語》烝嘗不過把握。

《廣韻》持也。《增韻》執也。《戰國策》左手把其袖,右手揕其胷。《史記·殷本紀》湯自把鉞,以伐昆吾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擇郡中豪敢往吏爲爪牙,皆把其陰重罪,而縱使督盜賊。

《釋名》把,播也。所以播除物也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蒲巴切,音杷。與爬通。《前漢·貢禹傳》農夫捽草把土。《註》把,手掊之也。

《郊祀志》掊視得鼎。《註》掊,手把土也。

批把,樂器,推手前曰批,引手後曰把。詳批字註。

姓。《廣韻》本東樓公之後,避難改焉。西魏有襄州刺史把秀。

《正韻》必駕切,音霸。與弝通。《禮·曲禮》左手承弣。《疏》弣,弓把也。《釋文》把音霸。手執處也。《正字通》把與杷別。韻會小補通作杷。引漢書譌本,合把杷爲一,非。

【芙】

芙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防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馮無切,音鳧。《說文》芙蓉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荷,芙蕖。詳蓉、蕖字註。

【蓉】

蓉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餘封切,音容。《說文》芙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集芙蓉以爲裳。《註》芙蓉,蓮華也。

《韻會》木芙蓉,一名拒霜花,一名木蓮。

《韻補》于方切,音王。《徐幹·七喩》懸明珠于長韜,燭宵夜而爲陽。元鬢擬于元霧,豔色過乎芙蓉。

【迟】

遲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〔古文〕邌《唐韻》直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音墀。《說文》徐行也。《廣韻》久也,緩也。《詩·衞風》行道遲遲。《禮·玉藻》君子之容舒遲。

《孔子閒居》無體之禮,威儀遲遲。《註》緩而不迫也。

委遲,迴遠貌。《詩·小雅》周道倭遲。

《韻會》棲遲,息也。《詩·風》可以棲遲。

姓。《書·盤庚》遲任有言。《註》古賢人。

尉遲,複姓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直利切《集韻》直吏切《正韻》直意切,音稚。《廣韻》待也。《後漢·章帝紀》朕思遲直士,側席異聞。

《趙壹傳》實望昭其懸遲。《註》懸心遲仰之。

遲明卽黎明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遲明,圍宛城三匝。《註》遲,未也。天未明之頃也。《衞靑傳》遲明行二百餘里。《註》遲,待也。待天欲明也。

《正韻》欲速而以彼爲緩曰遲,使彼徐行以待亦曰遲。《荀子·修身篇》遲彼止而待我。

乃也。《史記·春申君傳》遲令韓、魏歸帝重于齊。《註》遲,猶値。値,猶乃也。《韻會》遅遟同。

【赠】

贈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。《說文》玩好相送也。《詩·鄭風》雜佩以贈之。《傳》贈,送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公使卿贈,如覿幣。《禮·檀弓》何以贈我。

《詩·大雅》以贈申伯。《傳》贈,增也。《疏》凡贈遺者,所以增長前人,贈之財,使富增於本,贈之言,使行增於義,故云贈增也。

《正字通》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,恩頒自朝廷也。

《詩·鄭風》知子之來之,雜佩以贈之。《朱傳》贈,音則。來,音力。《毛詩古音考》來音釐,贈疑是貽字之誤。未知孰是,存以備考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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