挟诗筒

出自:近现代·赵尊岳《紫萸香慢》

拼音:[xié,jiā][shī][tǒng]

平仄:平平仄

旧愁新山川犹昔,晓窗霁日朦胧。
敞芳郊秋甸,遍游屐,策吟筇。
望彻苍烟云外,拥崖疏泉瘦,一派茏葱。
更兴亡几许,栈屧漫遗踪。
似胜境卅年再逢。
从容。
记伴吴侬。
携破帽,挟诗筒
对灵岩寺老,琴台叶碎,长啸西风。
晚归不禁霜冷,石家肆,剪新菘。
引真珠小槽初泻,别栽黄菊,扶槛倾醉千钟。
回首梦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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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诗筒】1.亦作"诗筒"。 2.盛诗稿以便传递的竹筒。 3.喻指满腹诗才的诗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挟】

挾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胡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檄頰切,音協。《說文》俾持也。《增韻》帶也,掖也。一曰輔也。《詩·大雅》旣挾四鍭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兼挾乗矢。《註》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《齊語》挾其槍刈耨鎛,以旦莫從事於田野。《註》在掖曰挾。

《爾雅·釋言》藏也。《前漢·惠帝紀》除挾書律。《註》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
《廣韻》懷也,護也。《孟子》不挾長,不挾貴。《朱註》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
會也。《晉語》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猾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人貧,衣被醜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
《集韻》尸牒切,音蜨。亦持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
《集韻》訖洽切《正韻》古洽切,與夾同。亦持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洽切,音啑。

《集韻》吉協切,音頰。

作荅切,音匝。義同。或作抸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卽協切。與浹通。《詩·大雅》使不挾四方。《傳》挾,達也。《疏》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之。《註》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《釋文》又作浹。《荀子·禮論篇》方皇周挾。《註》挾讀爲浹。匝也。

《正韻》卽涉切,音接。義同。

【诗】
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
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
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
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
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
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

【筒】

筒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徒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東切,音同。射筒,竹名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其竹則桂箭、射筒。《異物志》射筒竹,細小通長,長丈餘,無節,可爲射筒,出交趾。

《呂氏春秋》黃帝命伶倫作律次,制十二筒,以別十二律。

《韻府》蜀郫縣大竹,截爲筒,盛酒,閉以藕絲,包以蕉葉,信宿,香達于外,曰郫筒。《杜甫詩》酒憶郫筒不用沽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弄切,音洞。簫無底也。通作洞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能吹洞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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