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iào][shā,shà][tián][jiā,jia,jie][zǐ][jīng][shù]
平仄:仄平平平仄平仄
赵公二子美无度,双桂名轩拟弟兄。
已信结根同得地,更怜交叶总含清。
肯随桃李争颜色,要与松篁一性情。
笑煞田家紫荆树,却从憔悴复重荣。
【田家】1.农家。 2.农夫。
【紫荆】1.树名。落叶乔木或灌木。叶圆心形,春开红紫色花。供观赏。树皮﹑木材﹑根均可入药。参阅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.木三.紫荆》。 2.据南朝梁吴均《续齐谐记.紫荆树》载:田真兄弟三人析产,堂前有紫荆树一株,议破为三,荆忽枯死。真谓诸弟:"树本同株,闻将分斫,所以憔悴,是人不如木也。"因悲不自胜,兄弟相感,不复分产,树亦复荣。后因用"紫荆"为有关兄弟之典故。
【笑】
笑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咲音肖。《廣韻》欣也,喜也。《增韻》喜而解顏啓齒也。
又嗤也,哂也。《易·萃卦》一握爲笑。《詩·邶風》顧我則笑。《毛傳》侮之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母有疾,笑不至矧。《註》齒本曰矧,大笑則見。《左傳·哀二十年》吳王曰:溺人必笑。《論語》夫子莞爾而笑。《註》小笑貌。
又獸名。《廣東新語》人熊,一名山笑。
又《韻補》思邀切。《詩·大雅》勿以爲笑,叶上囂、下蕘。《淮南子·汜論訓》不殺黃口,不獲二毛,于古爲義,于今爲笑。《古逸詩·趙童謠》趙爲號,秦爲笑。以爲不信,視地上生毛。
又入宥韻,音秀。《江總詩》玉臉含啼還自笑,若使琴心一曲奏。或作咲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樵夫咲之。亦省作关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一关相樂。
【煞】
煞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廣韻》所八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山戛切,音鎩。《廣韻》俗殺字。《白虎通》五祀春木主煞上,故以所勝祭之也。《又》金味所以辛何,西方煞傷成物,辛所以煞傷之也。猶五味得辛乃委煞也。
又《集韻》所介切,音詳殳部殺字註。
【田】
田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待年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亭年切,也。樹穀曰田,象四口。十,阡陌之制也。《玉篇》土也,地也。《正韻》土已耕曰田。《釋名》塡也。五稼塡滿其中也。《易·乾卦》見龍在田。《詩·小雅》雨我公田。《通典》古有井田,畫九區如井字形,八家耕之,中爲公田,乃公家所藉。圭田者,祿外之田,以供祭祀。加田者旣賞之,又重賜之田也。
又爰田,卽轅田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晉於是乎作爰田。《註》分公田之稅,應入公者,爰之於所賞之衆。《晉語》作轅田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,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,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,三歲更耕之,自爰其處。農民戸人已受田,其家衆男爲餘夫,以口受田如比。《註》師古曰:爰,更互也,比例也。
又名田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古井田法,雖難卒行,宜少近古。限民名田,以贍不足。《通典》名田,占田也。各爲立限,不使富者過制,則貧弱之。家可足也。
又代田。《通典》漢武征和三年,以趙過爲搜粟都尉。過能爲代田,一畮三甽,歲代其處,每耨必附根,根深能水旱。一歲之收常過縵田,一斛以上,用力少而得穀多。
又屯田。《正字通》漢晉率兵屯,領以帥,唐率民屯,領以官。宋率營田,以民。漢趙充國於金城,留步士萬人屯田,擊先零,條上屯田十二事,宣帝從之。明初兼行官屯,民屯,兵屯,商屯,腹屯,邊屯諸法。永樂時著令,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,名耕種,號樣田。據所收子粒多寡,以辨別歲之豐凶,軍之勤惰。雖養軍百萬,不費民閒一粒。兵法所謂屯田一石,可當轉輸二十石也。
又營田。《通典》宇文融括隱田曰:浮戸十共作一坊,官立廬舍,謂之營田戸。言爲官營田,非屯田戸也。
又職田,職分田也。《文獻通考》隋開皇中,始給職田,又給公廨田。唐貞觀,以職田給逃還貧戸,每畞給粟二斗,謂之地子。十八年復給職田。永泰元年,百官請納職田,充軍糧。宋眞宗興復職田。慶曆均公田,復限職田。紹興復職田。金元志官皆有職田。
又方田,卽均田。《通典》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,元豐罷之。郭諮攝肥鄕令,以千步方田法。四出量括,遂得其數,收逋賦八十萬。
又區田。《氾勝之書》湯有七年之旱,伊尹作爲區田法,敎民糞種,負水澆稼。賈思勰曰:區田,以糞氣爲美,不必皆良田。
又不耕旁地,庶盡地力。
又籍田,天子親耕之田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,天子帥三公九卿,躬耕帝籍。
又弄田。《前漢·昭帝紀》上耕於鉤盾弄田。《師古註》謂宴游之田,天子所戲弄。
又一井爲田。《魯語》季康子欲以田賦。《註》田,一井也。《管子·乗馬篇》五制爲一田,二田爲一夫。
又《書·無逸》文王服,卽康功田功。《註》康者,安民之功。田者,養民之功。言文王不侈服飾,專安養斯民也。
又獵也,與畋佃通。俗作。《易·恆卦》田无禽。《疏》田者,田獵也。《詩·鄭風》叔于田。《傳》田,取禽也。
又姓。《五音集韻》出北平,敬仲自田二字聲相近,遂爲田氏。
又《黃庭經》尺宅寸田可治生。《註》尺宅,面也。寸田,兩眉閒爲上丹田,心爲絳宮田,臍下三寸爲下丹田。
又官名。《詩·豳風》田畯至喜。《傳》田畯,田大夫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稷,田正也。《疏》稷爲田官之長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上士十有二人。
又星名。蒼龍之宿。《石氏星傳》龍左角曰天田。
又神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御田祖。《傳》田祖,先嗇也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設其社稷之壝,而樹之田主。《註》田主,田神,后土田正之所依也。
又鼓名。《詩·周頌》應田縣鼓。《傳》田,大鼓也。《釋文》田如字,鄭作,音胤。
又車名。《周禮·夏官》田僕掌馭田路。《註》田路,木路也。
又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鄭有圃田。《左傳·隱八年》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,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。《疏》許田,魯國朝宿之邑。
又《僖二年》虢公敗戎于桑田。《註》桑田,虢地,在弘農陝縣東北。
又《成六年》晉遷于新田。《註》今平陽絳邑縣是也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京兆藍田出美玉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廣南化外,唐開蠻洞置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皇守田。《註》似燕麥,子如彫胡米,可食,生廢田中,一名守氣。
又《何晏·景福殿賦》騈田胥附。《註》騈田胥附,羅列相著也。
又《禮·奔喪》殷殷田田,如壞牆然。《疏》言將欲倒也。
又蓮葉貌。《江南曲》江南可採蓮,蓮葉何田田。
又《集韻》地因切,樹穀曰田。
又《正韻》蕩練切,音電。《詩·齊風》無田甫田。《朱註》田,謂耕治之也。《釋文》無田,音佃。
又《字彙補》池鄰切,音同。
又轉音亭。《韓愈·越裳操》孰荒于門,孰治于田,四海旣均,越裳是臣。
又《法苑珠林頌》賢人慕高節,志願菩提音。御鶴翔伊水,策馬出王田。
又《易林》邪徑賊田,惡政傷民。夫婦呪詛,太山覆顚。顚,音丁。
【家】
家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加。《說文》家居也。《爾雅》戸牖之閒謂之扆。其內謂之家。《詩·周南》宜其室家。《註》家謂一門之內。
又婦謂夫曰家。《孟子》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。
又一夫受田百畝,曰夫家。《周禮·地官》上地家七人,中地家六人,下地家五人。《註》有夫有婦,然後爲家。
又大夫之邑曰家,仕於大夫者曰家臣。《左傳·襄二十九年》大夫皆富,政將在家。
又天家,天子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無外,以天下爲家。
又居其地曰家。《史記·陸賈傳》以好畤田地,善往家焉。
又著述家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表章六經,罷黜百家。
又《太史公自序》成一家之言。
又家人,易卦名。
又姓。漢劇令家羨,宋家鉉翁。
又《集韻》古胡切,音姑。《詩·豳風》予未有室家。叶上据荼。
又《小雅》復我邦家。叶上居樗。
又與姑同。大家,女之尊稱。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,卽超妹。
又叶古俄切,音歌。《古雉朝飛操》我獨何命兮未有家,時將暮兮可奈何。
又《孔臧·蓼賦》苟非德義,不以爲家。安逸無心,如禽獸何。
又叶古暮切,音固。《焦氏·易林》三足孤鳥,靈明爲御。司過罰惡,自殘其家。《說文》从宀,豭省聲。周伯溫曰:豕居之圈曰家,故从宀从豕。後人借爲室家之家。○按《六書故》作①,人所合也。从㐺,三人聚宀下,①之義也。乑古族字,乑譌爲豕,《說文》謂从豭省,無義。①字从宀从㐺,或从宀从乑。乑字从亻从人人,與㐺形近。
又。
【紫】
紫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將此切《集韻》蔣氏切,音呰。《說文》帛靑赤色。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郉昺疏》紫,北方閒色。《又》惡紫之奪朱也。《何晏註》紫,閒色之好者。
又水名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紫淵在其北。《註》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何氏姓苑》。
又同孳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《註》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
【荆】
荆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,其生成叢而疎爽,故又謂之楚。荆楚之地,因多產此而名也。
又州名。《書·禹貢》荆及衡陽惟荆州。
又山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郡臨沮侯有荆山。《註》卞和抱璞之處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燕有荆軻,望出廣陵。
又《韻補》居良切,音姜。《列女傳》屬以州犁,以免咎殃,伯宗遇禍,州犁奔荆。補遺:《正韻》同荊。荊字从幵。
【树】
樹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殊去聲。《說文》生植之總名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季氏有嘉樹,宣子譽之。《禮·祭義》樹木以時伐焉。《淮南子·原道訓》萍樹根于水,木樹根于土。
又《爾雅·釋宮》屛謂之樹。《論語》邦君樹塞門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牀謂之杠。北燕、朝鮮閒謂之樹。
又獸名。《儀禮·鄉射禮》君國中射則皮樹中。《註》皮樹,獸名。謂皮作樹形以射之。
又姓也。《後魏·官氏志》樹洛于氏。後改爲樹氏。
又《唐韻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臣庾切,音豎。扶樹也。《徐鍇曰》樹之言豎也。種樹曰樹。《易·繫辭》古之葬者,不封不樹。《詩·小雅》荏染柔木,君子樹之。往來行人,心焉數之。
又立也。《書·說命》樹后王君公,承以大夫師長。《泰誓》樹德務滋,除惡務本。《畢命》彰善癉惡,樹之風聲。
又諸侯之適子,天子命爲之嗣者,曰樹子。《穀梁傳·僖九年》無易樹子。俗作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