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抗】
抗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亢《唐韻》苦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浪切,音伉。《說文》扞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抗木橫三縮二。《註》抗,禦也,所以禦止土者。
又《廣韻》舉也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周公抗世子法於伯禽。《註》舉以世子之法,使與成王居而學之。
又《樂記》歌者上如抗,下如墜。《疏》歌聲上響,感動人意,如似抗舉也。
又以手舉物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百人抗浮,不若一人挈而趨。
又振也,蔽也。
又《增韻》抵也,敵也。《前漢·貨殖傳》子貢聘享諸侯,所至國君,無不分庭與之抗禮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縣也。山之東西曰抗,燕趙之郊縣物於臺之上謂之佻。
又《集韻》居郞切,音岡。與掆同。亦舉也。《詩·小雅》大侯旣抗。《箋》舉鵠而棲之於侯也。《毛傳》苦浪反。《朱傳》居郞反。
又《唐韻》胡郞切《集韻》寒剛切,所防。帶甲百萬,非一勇所抗。《說文》抗或从木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胡郞切。別見木部。亢字作亠下凡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【光】
光【子集下】【儿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炗廣平聲。《說文》从火在人上。本作灮,今作光。《徐曰》光明意也。《易·需卦》有孚光亨。《程傳》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。《正韻》輝光,明耀華彩也。
又《集韻》太歲在辛曰重光。
又諡法,能紹前業曰光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田光後,秦末子孫避地,以光爲氏。晉有光逸。
又《集韻》古曠切,廣去聲。飾色也。或作䊯。
【前】
前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歬音錢。《增韻》前,後之對。
又進也。《廣韻》先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我未之前聞也。《註》猶故也。
又《儀禮·特牲》祝前主人降。《註》前猶導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淺切,湔上聲。《說文》齊斷也。俗作剪。
又《正韻》淺黑色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木路前樊,鵠纓。《註》前,讀爲緇翦之翦。淺黑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慈鄰切,淨平聲。《劉向·九歎》陸魁堆以蔽視兮,雲冥冥而暗前。山峻高以無垠兮,遂曾閎而廹身。
【典】
典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》掌建邦之三典。《疏》常經卽是法式。
又《周語》召公曰:瞽獻典。《註》典,樂典也。
又典守,猶主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典同。《又》典瑞。《戰國策》我典主東地。《註》典猶職典也。
又姓。《魏志》有典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徒典切,音殄。《正韻》堅潤貌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是故輈欲頎典。《註》頎讀爲懇。典,堅韌貌。《韻會》一曰車轅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