芳菲虽可惜

出自:明代·黎民表《乔启仁后园丁香花盛开迟过同赏》

拼音:[fāng][fēi,fěi][suī][kě,kè][xī]

平仄:平平平仄平

君是含香吏,花能作意开。
折来方玉蕊,植下向瑶台。
淡薄匀春色,飘零入酒杯。
芳菲虽可惜,不是故园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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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芳菲】〈书〉1.花草的芳香:春草~。 2.花草:~满园,蝶飞燕舞。
【可惜】令人惋惜:机会很好,~错过了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芳】

芳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敷方切,音妨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雜杜蘅與芳芷。《註》杜蘅、芳芷,皆香草名。

《玉篇》芬芳,香氣貌。《司馬相如·美人賦》芳香芬烈。

《屈原·離騷》芳與澤其雜糅兮。《註》芳,德之臭也。《晉書·元帝紀》文景垂仁,傳芳于南頓。

《韻會》州名。地多芳草,置在常芳縣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《風俗通》云: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。《韻學集成》作芳。芳字从屮作屮下方。

【菲】

菲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集韻》妃尾切《正韻》敷尾切,音斐。菜名。《說文》芴也。《詩·邶風》采葑采菲。《疏》郭璞曰:菲草生下濕地,似蕪菁,華紫赤色,可食。

《論語》菲飮食而致孝乎鬼神。《何晏註》薄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菲惄悵也。

《集韻》父沸切,音狒。義同。

與屝通。《禮·曾子問》不杖、不菲、不次。《註》菲,草履。《前漢·刑法志》菲履赭衣而不純。

《集韻》芳微切,音霏。草茂貌。《廣韻》芳菲也。

《博雅》菲菲,香也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郁郁菲菲。

《揚子·太經》白黑菲菲。《註》雜也。《後漢·梁鴻傳》志菲菲兮升降。《註》高下不定也。

【虽】

雖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音綏。《說文》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

《玉篇》詞兩設也。《廣韻》助語也。《集韻》不定也。况辭也。《爾雅·釋訓》每有,雖也。《註》詩曰:每有良朋,辭之雖也。《禮·少儀》雖請退可也。《疏》雖,假令也。當此时假令請退則可也。

《玉篇》推也。

與唯通。《禮記·表記》唯天子受命於天。註:唯當爲雖。

《荀子·性恶篇》今以仁義法正爲固無可知可有之理耶,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,不能仁義法正也。楊僦註:唯,讀爲雖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惜】

惜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積切,音昔。《說文》痛也。从心昔聲。《廣韻》悋也。《增韻》憐也,愛也。一曰貪也。

叶息約切,音削。《曹植·贈丁儀詩》思慕延陵子,寶劒非所惜。子其寧爾心,親交義不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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