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七】
七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唐韻》親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戚悉切,音桼。少陽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正也,从一,微隂从中衺出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註》七政,日月五星也。《詩·唐風》豈曰無衣七兮。《註》侯伯七命,車服皆以七爲節。
又詞家以七名篇,雖八首,問對凡七。七者,問對之別名,始枚乗七發,後傅毅七激,崔駰七依,曹植七啓,張協七命,繼之凡十餘家。
又三七,藥名。《本草綱目》言葉左三右四,故名。一說本名山桼。
又姓。明七希賢。
又人名。《續仙傳》殷七七,名文祥。《蘇軾詩》安得道人殷七七,不論時節遣花開。《正字通》或通作㭍桼漆。柒。
【业】
業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〔古文〕音鄴。《說文》業,大板也,所以飾懸鐘鼓。《詩·大雅》虡業維樅。《疏》植鐘磐之木,植者名爲虡,橫牽者爲栒,栒上加大版爲之飾爲業。刻板捷業如鋸齒,故曰業。
又功業。《易·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事業。《易·坤卦》暢於四支,發於事業。
又基業。《孟子》創業垂統。
又學業。《禮·曲禮》所習必有業。
又世業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子產曰:臺駘能業其官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業業,危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兢兢業業,一日二日萬幾。
又壯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業業,又凡所攻治者曰業,事物已爲而未成亦曰業。《孟子》有業履於牖上。
又已然曰業。《前漢·吳王濞傳》高祖召濞相之,悔業已拜。
又藝業。《史記·貨殖傳》田農,拙業也,賣漿,小業也。
又建業,地名。《吳志》權改秣陵爲建業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有業氏。
又《集韻》逆及切,音岌。亦壯也。
又《集韻》玉盍切。亦危也。
又叶宜戟切,音逆。《鶡冠子·泰鴻篇》兩治四致,閒以止息。歸時離氣,以成萬業。
又叶逆約切,音虐。《前漢·藝文志述》伏羲畫卦,書契後作。虞夏商周,孔纂其業。○按《說文》从莘从巾。巾象版,不从木,收莘部,今誤入。
【总】
總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音摠。《說文》聚束也。《徐鉉曰》今俗作摠,非。《廣韻》合也,皆也。俗作惣。《書•伊訓》百官總巳。《左傳•僖七年》若總其罪人以臨之。《註》總,將領也。《前漢•揚雄傳》解扶桑之總轡。《註》總,結也。《屈原•離騷》紛總總其離合兮。《註》總總,猶繜繜,聚也。
又《釋名》總,束髮也,總而束之也。《詩•齊風》總角丱兮。《疏》總聚其髮,以爲兩角。《儀禮•喪服》總六升。《註》總六升者,首飾象冠。
又禾稾曰總。《書•禹貢》百里賦納總。《疏》總者,總下銍秸禾穗與稾,總皆送之。
又總布。《周禮•地官•廛人》總布。《註》總,讀如租布,謂守斗斛銓衡者之稅也。○按總緫音義各別,今俗以緫爲總,非。詳緫字註。
【儒】
儒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唐韻》人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汝朱切,音襦。學者之稱。《揚子·法言》通天地人曰儒。《周禮·天官》四曰儒,以道得民。
又侏儒,短人也。
又侏儒,柱名,與株檽同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欂櫨侏儒。
又與偄同。《隸釋魯峻孟郁》儒作偄。
【绅】
紳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大帶也。《禮·內則》冠緌纓端,韠紳縉笏。《註》紳,大帶,所以自紳約也。《論語》子張書諸紳。《疏》以帶束腰,垂其餘以爲飾,謂之紳。
又《博雅》紳,束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《韓愈·謝自然詩》奈何不自信,反欲從物遷。感傷遂成詠,昧者宜書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