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èn][lǚ][zú][yú][dì,de]
平仄:仄仄平平仄
西川富名迹,士也多卓谊。
夕郎矫矫姿,振履足馀地。
声吹玉垒云,思掩金闺吏。
拟之古铜镜,持以照妖魅。
严程下巫峡,观者日鳞比。
伏枕一见之,使我发潜愧。
肆口论疮痍,恻恻念枯瘁。
遗我刀圭方,琼玫不足譬。
感兹眷切怀,冻席失沉痹。
细玩蕲水章,衰颜动春睟。
【振履】曳履作声。汉郑崇在哀帝时为尚书仆射,常求见哀帝进行规谏,他去时曳革履,人还没有到,哀帝就笑着说:"我识郑尚书履声。"见《汉书.郑崇传》。因以"振履"指向皇帝进谏。
【振】
振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章刃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刃切,音震。《說文》舉救也。《增韻》拯也。《易·蠱象》君子以振民育德。《註》濟民養德也。《禮·月令》振乏絕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振業貧民。《註》振起之,令有作業。
又《說文》一曰奮也。《廣韻》裂也,又動也。《易·恆卦》振恆。《禮·月令》孟春蟄蟲始振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祝》辨九祭,五曰振祭。《註》至祭之末,但擩肝鹽中振之,謂將食者旣擩,必振乃祭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振,訊也。《註》當作迅。謂奮迅。
又同震。《戰國策》燕王振怖大王之威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振驚朕衆。
又整也。《禮·曲禮》振書端,書於君前。《疏》振,拂去塵也,臣不豫愼,將文書簿領於君前,臨時乃拂整也。
又發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六年》振廩同食。《莊子·田子方》是必有以振我也。
又收也。《禮·中庸》振河海而不洩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中春敎振旅。《註》兵入收衆專於農也。◎按書傳云:振旅言整衆。
又止也。《詩·小雅》振旅闐闐。《箋》戰止將歸。
又振旅伐鼓。振,猶止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振,古也。《詩·周頌》振古如兹。《箋》振亦古也。
又鳥羣飛貌。《詩·周頌》振鷺于飛。
又州名。《寰宇記》瓊州府有崖州,唐武德五年改振州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之人切,音眞。厚也。《詩·周南》宜爾子孫振振兮。《傳》仁厚也。《又》振振公子。《傳》信厚也。
又盛貌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均服振振。
又上聲。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止忍切,音軫。與袗通。襌也。《禮·玉藻》振絺綌,不入公門。
又叶諸延切,音旃。《琳·柳賦》救斯民之絕命,擠山岳之隕顚。匪神武之勤恪,幾踣斃之不振。
【履】
履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〔古文〕,今作履。《爾雅·釋言》履,禮也。《註》禮可以履行也。《釋名》履,飾足以爲禮也。《字書》草曰屝,麻曰屨,皮曰履,黃帝臣於則造。
又踐也。《易·坤卦》履霜堅冰至。《詩·齊風》履我卽兮。《註》躡我之跡,而相就也。
又《左傳·僖四年》賜我先君履。《註》謂所踐履之界也。
又以履加足亦曰履。《史記·留侯世家》良强忍,下取履。父曰:履我。良因長跪履之,父以足受,笑而去。
又祿也。《詩·周南》福履綏之。《註》履,祿。綏,安也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【足】
足【酉集中】【足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疋音哫。《說文》人之足也。在下,从止口。《註》徐鍇曰:口象股脛之形。《釋名》足,續也,言續脛也。《易·說卦》震爲足。《疏》足能動用,故爲足也。《禮·玉藻》足容重。《註》舉欲遲也。
又《廣韻》滿也,止也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矧予之德,言足聽聞。《詩·小雅》旣霑旣足。《禮·學記》學然後知不足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知足不辱。
又不可曰不我足。《吳語》天若棄吳,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虃,百足。《註》音纖。
又姓。《戰國策》足强。《註》韓人。
又《廣韻》子句切《集韻》遵遇切《韻會》子遇切《正韻》將豫切,音沮。《論語》巧言令色足恭。《疏》足,成也。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,取媚于人也。《朱傳》過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足言足容,德之藻矣。
又《管子·五行篇》春辟勿時,苗足本。《註》足,猶擁也。
又《廣韻》添物也。《類篇》益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不待臣音,復讇而足。
又《韻補》叶子悉切。《易林》欲飛無翼,鼎重折足。失其福利,包羞爲賊。
【馀】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又四月爲余月。
又接余,荇菜也。
又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又姓。由余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又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又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又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又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【地】
地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埊列也。《白虎通》地者,易也。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。《釋名》地,底也,其體底下,載萬物也。《易·說卦傳》坤爲地。《內經》岐伯曰:地爲人之下,太虛之中。黃帝曰:馮乎。曰:大氣舉之。《周禮·地官》土訓掌道地圖,以詔地事,道地慝,以辨地物,而原其生,以詔地求。《博物志》地以名山爲輔佐,石爲之骨,川爲之脈,艸木爲之毛,土爲之肉。
又第也,但也。《前漢·丙吉傳》西曹地忍之。
又叶徒何切,音沱。《屈原·橘頌》閉目自愼,終不失過兮。秉德無私,參天地兮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鳥不及飛,獸不得過,軍驚師駭,刮野埽地。○按吳棫收地入箇韻,音隋,則過可如字讀,沱隋亦平去閒耳。本作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