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语】
語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魚舉切《集韻》偶舉切《韻會》魚許切《正韻》偶許切,魚上聲。《說文》論也。《徐曰》論難曰語。語者,午也。言交午也。吾言爲語,吾,語辭也。言者直言,語者相應答。《釋名》敘也。敘己所欲說也。《易·頤卦》君子以愼言語,節飮食。《詩·大雅》于時言言,于時語語。《疏》直言曰言,謂一人自言。答難曰語,謂二人相對。《禮·雜記》三年之喪,言而不語。《註》言,自言己事也。語,爲人論說也。《家語》孔子之郯,遭程子于塗,傾蓋而語終日。
又國名。《別國洞冥記》勒畢國人長三寸,有翼,善言語戲笑,因名善語國。
又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韻》牛據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據切,魚去聲。《廣韻》告也。《增韻》以言告人也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公語之故。《論語》居,吾語女。
又敎戒也。《魯語》主亦有以語肥也。
又地名。《前漢·閩粵王傳》錢唐榬終古斬徇北將軍爲語兒侯。《孟康註》語兒,越中地也。今吳南亭是。《師古曰》語,或作篽、籞。
【竟】
竟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慶切,音敬。窮也,終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肯竟學。《高祖紀》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竟寧元年。《師古註》竟者,終極之言,言永安寧也。《霍光傳》縣官重太后,故不竟。《師古註》竟,窮竟其事也。
又《說文》樂曲盡爲竟。
又地名。《史記·白起傳》遂東至竟陵。《註》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。
又姓。出《何氏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舉影切,音景。與境同,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入竟而問禁。《疏》竟,界首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七年》卿非君命不越竟。《字彙補》按竟界之竟,宜从上聲。徐師曾禮註:字彙附於去聲,非。
又《韻補》叶居亮切《郭璞·不死圖讚》有人爰處,員丘之上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
【继】
繼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4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爲㡭。俗作継,非。
又《集韻》吉棄切,音繫。縛也。《後漢·李固傳》羣下繼望。《註》劉攽曰:繼是繼續之義,不可施於此。蓋本是繫字,繫綴天下之望也。○按繼又音繫,訓縛,卽繫之義。劉欲改繼爲繫,非是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