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贤苟弃捐

出自:明代·黄衷《责足》

拼音:[sī][xián][gǒu][qì][juān]

平仄:平平仄仄平

百骸奉百司,而足荒厥职。
苦疑海气沦,再恐瘴烟逼。
中途辍脩程,期十不一即。
朱门敢趑趄,委巷且偪侧。
缅怀渊明舆,讵觊凿齿识。
涪翁隐税监,姚相愁谮贼。
斯贤苟弃捐,无亦汝作慝。
况予顽顿姿,跬步如践棘。
桧杖徒效能,终恨失汝力。
家山节物天,怅望犹异域。
医工汤液投,僮仆递按抑。
何当复素履,庶肜慰衰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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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弃捐】1.抛弃;废置。 2.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。 3.人死的婉词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斯】

斯【卯集下】【斤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風》墓門有棘,斧以斯之。《箋》維斧可以開析之。《呂覽·報更篇》趙宣孟見桑下餓人,與之脯一朐,曰斯食之。《註》斯,析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斯,此也。《易·解卦》朋至斯孚。《詩·召南》何斯違期。

《詩·小雅》鹿斯之奔。《疏》此鹿斯與斯柳斯,斯皆辭也。

《禮·玉藻》二爵而言言斯。《註》斯,猶耳也。《疏》耳是助句之辭。

卽也。《書·金縢》大木斯拔。

賤也。《後漢·左雄傳》郞官部吏,職斯祿薄。《註》斯,賤也。

《正字通》雞斯,馬名。商王拘西伯於羑里。太公得犬戎雞斯之乗,以獻。

波斯,國名。

姓。《吳志·賀齊傳》剡縣史斯從。

與鮮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兔斯首。《箋》斯,白也。今俗語斯白之斯作鮮。齊魯之閒聲近斯。

與纚同。《禮·問喪》雞斯。《註》當爲筓,纚聲之誤也。

《集韻》山宜切,音釃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斯義切,音賜。《詩·大雅》王赫斯怒。《箋》斯,盡也。《釋文》鄭音賜。

《韻補》叶新於切。《蔡邕·短人賦》熱地蝗兮蘆卽且,蒲中蛹兮蠶蠕須,視短人兮形若斯。《集韻》或作撕,亦作廝。

【贤】

賢【酉集中】【貝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〔古文〕臤贒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弦。《說文》多才也。《玉篇》有善行也。《易·鼎卦》大亨,以養聖賢。

《繫辭》可久則賢人之德,可大則賢人之業。《書·大禹謨》野無遺賢。

《咸有一德》任官惟賢材。

《禮·內則》若富,則具二牲獻其賢者於宗子。《註》賢,猶善也。

勝也。《禮·投壷》某賢於某若干純。《註》以勝爲賢。

下見切,音現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《輪人》:五分其轂之長,去一以爲賢。《註》賢,大穿也。

《韻補》叶下珍切。《詩·小雅》我從事獨賢。叶上臣。《前漢·敘傳》旣登爵位,祿賜頤賢,布衾疏食,用儉飭身。

【苟】

苟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垢。《說文》草也。

誠也。《魯語》夫苟中心圖民,知雖不及,必將至焉。

且也。《晏子·雜上篇》行廉不爲苟得,道義不爲苟合。

但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非苟知之。

《韓詩外傳》指緣謬辭謂之苟。

磯名。《水經注》苟磯,亦曰南陽磯。

姓。《廣韻》漢有苟參。《急就篇》苟貞夫。《註》苟,草名也。所居饒之,因以爲氏。

《集韻》居侯切,音鉤。苟吻,草名。

《類篇》果羽切。《唐韻古音》讀矩。《蔡邕·述行賦》登高斯賦,義有取兮。則善戒惡,豈云苟兮。翩翩獨征,無疇與兮。

【弃】

弃【寅集下】【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說文》古文棄字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是弃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(棄)

【捐】
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
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
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
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
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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