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令雉驯馀

出自:明代·黄省曾《来鹊楼为张令文宿赋一首》

拼音:[lǔ][líng,lǐng,lìng][zhì][xùn][yú]

平仄:仄平仄仄平

言从山水会,清搆耸瑶虚。
遂有王风鹊,来巢君子居。
衔条经始并,占岁肇祥初。
栖月飞华栋,鸣风向绮疏。
荀家凰集后,鲁令雉驯馀
昆圃游翩尔,雕陵感晏如。
还疑王乔舄,于此汎金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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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雉驯】谓地方官施行仁政﹐泽及禽鸟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鲁】

魯【亥集中】【魚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虜。《說文》鈍詞也。《論語》參也魯。《何晏註》魯,鈍也。曾子性遲鈍。

國名。《詩·魯頌譜》魯者,少昊摯之墟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周興,以少昊之虛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爲魯侯,以爲周公主。《釋名》魯,魯鈍也。國多山水,民性樸魯也。

姓。《廣韻》伯禽之後,以國爲姓,出扶風。

複姓有魯步氏。

《集韻》旅,古作魯。註詳方部六畫。

【令】

令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力正切,零去聲。律也,法也,告戒也。《書·囧命》發號施令,罔有不臧。《禮·月令》命相布德和令。《周禮·秋官》士師掌士之八成,四曰犯邦令,五月撟邦令。

三令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令有先後,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

縣令。漢法,縣萬戸以上爲令,以下爲長。

時令,月令,所以紀十二月之政。

善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令聞令望。《左傳·成十年》忠爲令德,非其人猶不可,况不令乎。

姓。

《集韻》郞丁切《正韻》離呈切,音零。厮役曰使令。

丁令,地名。見《前漢·張湯傳》。或作丁零。

令狐,亦地名。

令狐,複姓。

《詩·齊風》盧令令。《註》盧,田犬。令令,犬頜下環聲。

與鴒通。《詩·小雅》脊令在原,兄弟急難,卽鶺鴒鳥。

令適,甓也。與瓴甋同。

《集韻》郞定切,音笭。令支,縣名。在遼西。

《廣韻》力延切《集韻》陵延切,音連。亦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金城郡有令居縣。

《集韻》盧景切,音領。官署之長。

叶呂張切,音良。《韓愈·谿堂詩》凡公四封,旣富以强。謂公吾父,孰違公令。叶下邦。《說文》載卩部。从亼从卩。發號也。《徐曰》亼卽集字,人而爲之節制。會意。

【雉】

雉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,東方曰鶅,北方曰鵗,西方曰鷷。《疏》別諸雉之名也。《易·說卦》離爲雉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士執雉。《公羊傳·襄二十七年》昧雉彼視。

《爾雅·釋鳥》鵽鳩,雉,一名鵽鳩。

《晏子·問篇》鄒滕雉犇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。

《晉語》雉經於新城之廟。《註》雉經,頭搶而懸也。

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王宮門阿之制五雉,宮隅之制七雉,城隅之制九雉。《註》雉,長三丈,高一丈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都城過百雉。《註》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侯伯之城方五里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過百雉。《管子·海王篇》吾欲藉於臺雉。

《春秋·定二年》雉門及兩觀災。《註》雉,公宮之南門。

《揚雄·甘泉賦》列新雉於林薄。《註》服虔曰:新雉,香草也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雉,也。《註》義未詳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雉,理也。

《韻會》姓也。殷後有雉氏。

《前漢·高后紀註》荀悅曰:諱雉之字曰野雞。師古曰:呂后名雉,故臣下諱雉也。《韻會》漢人諱之,謂雉爲野雞。

《集韻》序字註。

《集韻》演爾切,音酏。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江夏郡下雉縣。《註》雉,羊氏反。《又》南陽郡雉縣。《註》弋爾反。

《集韻》口駭切,音鍇。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,或作。

直利切,音稚。野雞也。

【驯】

馴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詳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松倫切《正韻》詳倫切,音旬。《說文》馬順也。《玉篇》從也,善也。《莊子·馬蹄篇註》與物無害,故物馴也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馴,以遵反,或音純。

凡以漸而至曰馴。《易·坤卦》馴至其道至堅冰也。

擾也,從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其文不雅馴,薦紳先生難言之。

《集韻》殊倫切,音純。

兪倫切,音勻。義同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吁運切,音訓。《史記·漢文本紀》列侯亦無由敎馴其民。《正義》馴,古訓字。

【馀】
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
四月爲余月。

接余,荇菜也。

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
姓。由余之後。

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
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
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
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
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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