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下灯前尽可誇

出自:明代·黄省曾《咏扇上花一首》

拼音:[yuè][xià][dēng][qián][jìn,jǐn][kě,kè][kuā,kuà]

平仄:仄仄平平仄仄平

名芳新染赤城霞,月下灯前尽可誇
莫怪飞飞来粉蝶,春风今日正吹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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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月下】1.月光之下。 2.指月下老人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月】

月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厥切,音軏。《說文》闕也。太隂之精。《釋名》月,缺也,滿則缺也。《易·繫辭》隂陽之義配日月。《禮·祭義》月生於西。《公羊傳·莊二十五年註》月者,土地之精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月者,隂精之宗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水氣之精者爲月。

《書·堯典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。《傳》一歲十二月,月三十日,三歲則置閏焉。

《洪範》二曰月。《傳》所以紀一月。《疏》從朔至晦,大月三十日,小月二十九日。《禮·禮運》月以爲量。《註》天之運行,每三十日爲一月。

姓。金月彥明首建孔子廟,明洪武中有月輝、月文憲。

外國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遂臻小月氏。

《韻補》叶危睡切。《曹植·七啓》世有聖宰,翼帝霸世。同量乾坤,等曜日月。

叶魚橘切。《黃庭經》洞房靈象斗日月,父曰泥丸母雌一,三光煥照入子室。《類篇》唐武后作囝。《正字通》肉字偏旁之文本作肉。石經改作月,中二畫連左右,與日月之月異。今俗作月以別之。月中从冫,不从二作。

【下】
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
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
賤也。

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
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
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
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
【灯】

灯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集韻》當經切,音丁。《玉篇》火也。《類篇》烈火也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都騰切,音登。《玉篇》燈火也。《春明退朝錄》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《西京雜記》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《又》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

釋書以燈喻法,有傳燈錄。《杜甫詩》傳燈無白日。

《正字通》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,詳本草綱目。

叶都郞切,音當。《魏·敷鯨魚燈賦》寫載其形托于金燈,隆脊矜尾鬐甲舒張。《集韻》本作鐙。《說文》鐙,錠也。《註》徐鉉曰: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。非是。

【前】

前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歬音錢。《增韻》前,後之對。

進也。《廣韻》先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我未之前聞也。《註》猶故也。

《儀禮·特牲》祝前主人降。《註》前猶導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淺切,湔上聲。《說文》齊斷也。俗作剪。

《正韻》淺黑色。《周禮·春官·巾車》木路前樊,鵠纓。《註》前,讀爲緇翦之翦。淺黑也。

《韻補》叶慈鄰切,淨平聲。《劉向·九歎》陸魁堆以蔽視兮,雲冥冥而暗前。山峻高以無垠兮,遂曾閎而廹身。

【尽】

尽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正字通》俗盡字,詳皿部盡字註。(盡)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慈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在忍切,秦上聲。《說文》器中空也。《小爾雅》止也。《玉篇》終也。《廣韻》竭也。《集韻》悉也。《易·繫辭》書不盡言,言不盡意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去惡莫如盡。《穀梁傳·定十年》孔子歷階而上,不盡一等。《禮·曲禮》君子不盡人之歡。《中庸》天地之道,可一言而盡也。《史記·禮書》明者,禮之盡也。《荀子·正名篇》欲雖不可盡,可以近盡也。《註》適可而止也。

《韓鄂歲華紀麗》大酺小盡。《註》月三十日爲大盡,二十九日爲小盡。

姓。見《萬姓統譜》。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卽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子忍切,盡矣。

《韻會》皆也。《左傳·昭二年》韓宣子曰:周禮盡在魯矣。

《類篇》任也。《增韻》縱令也。《左傳·文十四年》公子商人,盡其家貸於公。《禮·曲禮》虛坐盡後,食坐盡前。俗作儘。

盡盡,極視盡物之貌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學者之嵬盡盡然,盱盱然。

《韻會》徐刃切《正韻》齊進切,秦去聲。亦竭也。《周語》齊國佐其語盡。《註》盡其心意,善惡褒貶,無所諱也。《世說新語》可以累心處都盡。《註》盡,猶空也。

【可】

可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肯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口我切,音坷。《說文》肯也。《廣韻》許可也。《韻會》可者,否之對。《書·堯典》囂訟可乎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
僅可,未足之辭。《論語》子曰:可也。

《禮·內則》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《註》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
所也。《禮·中庸》體物而不可遺。《註》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
《字彙補》苦格切,音克。《魏書·吐谷渾傳》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《唐書·突厥傳》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
叶孔五切,音苦。《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》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
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《魏文帝·寡婦賦》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
《集韻》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
讀作何。《石鼓文》其魚隹可。《風雅廣逸註》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
【誇】

誇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音夸。《說文》譀也。《玉篇》逞也。《廣韻》大言也。《史記·日者傳》多言誇,嚴莫大於此矣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誇詡衆庶。《晉書·成公綏傳》大而不誇。

大也。《前漢·外戚傳》妾誇布服糲食。《孟康註》誇,大也。大布之衣也。

《廣雅》誇誇,切切也。

《集韻》通作夸。《前漢·楊僕傳》懷銀黃,夸鄕里。

《韻會》或作侉。《書·畢命》驕淫矜侉。

《集韻》區遇切,驅去聲。歌也。

叶苦禾切,音科。《韓愈·讀東方朔雜事詩》頷頭可其奏,送以紫玉珂。方朔不懲創,挾恩更矜誇。《干祿字書》一作誇。《字彙補》譌作,非是。誇字的夸原从大从亐(于)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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