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颇】
頗【戌集下】【頁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滂禾切《正韻》普禾切,音坡。《玉篇》不平也,偏也。《書·洪範》無偏無陂。《釋文》舊本作頗,音普多反。《又》人用側頗僻,民用僭忒。《傳》在位不敦平,則下民僭差。
又《多方》爾乃惟逸惟頗,大遠王命。《韻補》古義字皆音俄,周官註亦音俄,故古文尚書本作無偏無頗,遵王之義,以叶俄音。唐明皇以義字今音爲又,攺頗爲陂,以从今音,古音遂湮滅矣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普火切,音叵。《博雅》少也。
又差多曰頗多,良久曰頗久,多有曰頗有。《史記·叔孫通傳》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,雜就之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普過切,音破。《集韻》偏也。一曰疑辭。
又《集韻》蒲麋切,音皮。薳頗,楚人名,見左傳。
【觉】
覺【酉集上】【見部】康熙筆画:20画部外筆画:13画
〔古文〕覐音角。《說文》寤也。《廣韻》曉也。《書·說命》念終始典于學,厥德修罔覺。《公羊傳·昭三十一年》叔術覺焉。《註》覺,悟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且有大覺,而後知此大夢也。《白虎通》學之爲言覺也,悟所不知也。
又發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求賢詔》有而勿言覺免。《註》發覺者,免其官。
又明也。《左傳·文四年》以覺報宴。《註》以明報功宴樂。
又大也,直也。《詩·小雅》有覺其楹。《傳》有覺,言高大也。《箋》直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一年》夫子覺者也。《註》較然正直。
又《釋名》告也。一曰自上敕下。一曰告,告覺也。
又《博雅》哲也。
又佛曰覺王。《舊唐書·高祖詔》自覺王遷謝,像法流行。
又《姚崇傳》佛者,覺也,在乎方寸。《魏書·釋老志》浮屠正號曰佛陀,華言譯之則謂淨覺。
又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妖星三曰天棓。一名覺星。
又姓,見《姓苑》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梏。《禮·緇衣》有梏德行。《註》梏,音角。《詩·大雅》本作覺。《疏》梏與覺字異音同。
又《唐韻》古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效切,音敎。《增韻》夢醒曰覺。《詩·王風》尚寐無覺。《史記·高帝紀》後人至高祖覺。《註》覺謂寢寐而寤也。
又叶訖力切,音棘。《列子·力命篇》楊朱歌曰:天其弗識,人胡能覺。
又叶吉列切,音孑。《蘇軾·補龍山文》驥騄交騖,駑蹇先蹶,楚狂醉亂,隕帽莫覺。
又叶古爻切,音交。《左傳·哀二十一年》齊人歌:魯人之皋,數年不覺,使我高蹈。《音學五書》覺叶㡍。
又《正字通》按郭璞菵草讚:菵草赤莖,實如蘡薁。食之益智,忽不自覺,殆齊生知,功奇于學。薁音約,與覺、學叶。字彙不考郭讚上下文,泥。吳棫《韻補》薁音育,覺攺音谷,非。
【笔】
笔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《集韻》與筆同。詳筆字註。
【下】
下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丅遐上聲。在下之下,對上之稱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地者親下。
又《說文》底也。《玉篇》後也。
又賤也。
又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始見于君,執摯至下。《鄭註》下謂君所。《賈疏》不言所而言下者。凡臣視袷已下,故言下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亥駕切,遐去聲。《正韻》降也,自上而下也。《易·屯卦》以貴下賤。《詩序》君能下下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下,落也。《郉疏》下者,自上而落也。草曰零,木曰落。
又去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士》歲登,下其損益之數。
又《韻補》叶後五切,音戶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奠之,宗室牖下。與女叶。《吳棫曰》毛詩下字一十有七,陸德明皆此讀。《第·古音考》與吳同。
又叶胡佐切,音賀。《曹丕·寡婦賦》風至兮淸厲,隂雲曀兮雨未下。伏枕兮忘寐,逮乎朝兮起坐。
【来】
來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徠《廣韻》落哀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才切,賴平聲。至也,還也,及也。《禮·曲禮》禮尚往來。往而不來,非禮也。來而不往,亦非禮也。
又《公羊傳·隱五年》公觀魚於棠,登來之也。《註》登讀爲得,齊人謂求得爲登來。
又玄孫之子曰來孫。
又麥名。《詩·周頌》貽我來牟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作飴我釐麰。亦作䅘。
又呼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祝來瞽令臯舞。
又姓。
又《集韻》洛代切,音賚。撫其至日來。《孟子》放勳曰:勞之來之。
又叶鄰奚切,音離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素問》恬澹虛無,眞氣從之。精神守內,病安從來。
又叶郞狄切,音力。《詩·小雅》東人之子,職勞不來。叶下服。《大雅》經始勿亟,庶民子來。
又叶落蓋切,音賴。《屈原·離騷》因氣變而遂會舉兮,忽神奔而鬼怪。時髣髴以遙見兮,精皎皎以往來。
又叶良置切,音利。《荀子·賦篇》一往一來,結尾以爲事。
【源】
源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元。《說文》水泉本也。《禮·月令》爲民祈祀山川百源。《註》衆水始出爲百源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沁水東與丹水合,水出上黨高都縣故城東北阜下,俗謂之源源水。
又姓。《北魏書·源賀傳》禿髮傉檀之子賀入後魏,魏大武謂之曰:與卿同源,可爲源氏。《韻會》本作厵,篆省作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