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丹一粒肯分与

出自:元代·黄清老《县令行》

拼音:[líng][dān][yī][lì][kěn][fēn,fèn][yǔ,yù,yú]

平仄:平平平仄仄平平

石田海上秋不热,抱琴入山翠如簇。
白云一榻流水深,独对青松结茅屋。
西风唤起泥涂身,野冠未见天上人。
灵丹一粒肯分与,便当负水耕炊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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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灵丹】1.古代道士炼的一种丹药。据说能使人消除百病﹐长生不老。 2.比喻有效验的方法。
【肯分】恰恰;凑巧。
【分与】分给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灵】

灵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郞丁切,音靈。《字類》小熱貌。

《正字通》俗靈字。(靈)〔古文〕霛郞丁切,音鈴。《玉篇》神靈也。《大戴禮》陽之精氣曰神,隂之精氣曰靈。《書·泰誓》惟人萬物之靈。《傳》靈,神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赫厥靈。

《大雅·靈臺傳》神之精明者稱靈。

《詩·鄘風》靈雨旣零。《箋》靈,善也。

《廣韻》福也。

《廣韻》巫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思靈保兮賢姱。

靈氛,古之善占者。《屈原·離騷》欲從靈氛之吉占兮。

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靈鼓鼓社祭。《註》靈鼓,六面鼓也。

《禮·檀弓》塗車芻靈。《註》芻靈,束茅爲人。

《左傳·定九年》載蔥靈。《註》蔥靈,輺車名。

《楚辭·天問》曜靈安臧。《註》曜靈,日也。

《揚雄·羽獵賦》上獵三靈之旒。《註》如淳曰:三靈,日月星垂象之應也。

《廣韻》寵也。

《禮·禮運》何謂四靈,麟鳳龜龍。《爾雅·釋魚》二曰靈龜。《註》卽今觜蠵龜。一名靈蠵,能鳴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下有伏靈,上有兔絲。

《諡法》亂而不損曰靈,不勤成名曰靈,死而志成曰靈,死見神能曰靈,好祭鬼怪曰靈,極知鬼神曰靈。

州名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丁靈。《註》魏略云:丁靈,在康居北。《後漢·西羌傳》擊零昌於靈州。《韻會》魏武置靈州,取靈武縣名。

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齊靈公之後。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。

叶靈年切,音連。《道藏歌》冥化自有數,我眞法自然。妙曲發空洞,宮商結仙靈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
【丹】

丹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音單。赤色丹砂也。《書·禹貢》礪砥砮丹。《山海經》丹以赤爲主,黑白皆丹之類。《陶弘景曰》卽朱砂也。

道家以烹鼎金石爲外丹,吐故納新爲內丹。《黃庭經》九轉八瓊丹。《註》八者:朱砂,雄黃,空靑,硫黃,雲母,戎鹽,硝石,雌黃也。

《博物志》和氣相感,則陵出黑丹。仁主壽昌,民延壽命,天下太平。

以朱色塗物曰丹。《揚雄·解嘲》朱丹其轂。

容美曰渥丹。《詩·秦風》顏如渥丹。

赤心無僞曰丹。《謝朓詩》旣秉丹石心,寧流素絲涕。

姓。漢丹玉,宋丹山,明丹衷。

丹陽,郡名。漢武帝攺鄣郡爲丹陽郡。晉武帝分立宣城,毗陵二郡。

州名。本赤翟地,元魏置汾州,後改丹州。

《崔豹古今註》丹徼,南方徼,色赤,故稱丹徼,爲南方之極也。

丹丹,國名。見《南史》。

《山海經》鳳凰產于丹穴。

竊丹,鳥名。爲九鳳之一。

牡丹,花名。《本草》一名鼠姑。

木丹,梔子花別名。紫丹,茈草別名。

叶都懸切,音顚。《陸機·羅敷歌》南崖充羅幕,北渚盈輧軒。淸川含藻景,高岸被華丹。《說文》丹巴,越赤石。外象丹井,中象丹形,靑彤雘等字从此。

【一】

一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1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弌《唐韻》《韻會》於悉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益悉切,漪入聲。《說文》惟初大始,道立於一。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。《廣韻》數之始也,物之極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一地二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道生一,一生二。

《廣韻》同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政,其極一也。《史記·儒林傳》韓生推詩之意,而爲內外傳數萬言,其語頗與齊魯閒殊,然其歸一也。

少也。《顏延之·庭誥文》選書務一不尚煩密。《何承天·答顏永嘉書》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。

《增韻》純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下之動貞夫一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天得一以淸,地得一以寧,神得一以靈,谷得一以盈,萬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。

均也。《唐書·薛平傳》兵鎧完礪,徭賦均一。

誠也。《中庸》所以行之者,一也。

正一。《唐書·司馬承楨傳》得陶隱居正一法,逮四世矣。

一一。《韓非子·內儲篇》南郭處士請爲齊宣王吹竽。宣王悅之,廩食以數百人。湣王立,好一一聽之,處士逃。《韓愈詩》一一欲誰憐。《蘇軾詩》好語似珠穿一一。

《星經》天一星,在紫微宮門外。太一星,在天一南半度。

太一,山名,卽終南山。一名太乙。

三一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以太牢祀三一。《註》天一,地一,泰一。泰一者,天地未分元氣也。

尺一,詔版也。《後漢·蕃傳》尺一選舉。《註》版長尺一,以寫詔書。

百一,詩篇名,魏應璩著。

姓,明一炫宗。

三字姓。北魏有一那婁氏,後改婁氏。

一二三作壹貳叄。《大學》壹是皆以修身爲本。《史記·禮書》總一海內。《前漢·霍光傳》作總壹。《六書故》今惟財用出納之簿書,用壹貳叄以防姦易。

《韻補》叶於利切,音懿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藿蒳豆蔲,薑彙非一。江蘺之屬,海苔之類。

叶弦雞切,音兮。《參同契》白者金精,黑者水基。水者道樞,其數名一。

【粒】

粒【未集上】【米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力入切,音立。米粒也。《小爾雅》生曰穀謂之粒。《孟子》樂歲粒米狼戾。《註》粒米,粟米之粒也。《拾遺記》員嶠之山名環丘,粟生穟高五丈,其粒皎然如玉。

《說文》糂也。《書·益稷》烝民乃粒。《傳》米食曰粒。《疏》今人謂飯爲米糂,遺餘之飯,謂之一粒兩粒,是米食曰粒,用米爲食之名也。《禮·王制》有不粒食者矣。

通作立。《詩·周頌》立我烝民。《註》立、粒通。

【肯】

肯【未集下】【肉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《正韻》苦等切,音懇。《爾雅·釋言》肯,可也。《詩·衞風》惠然肯來。《箋》可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高帝數讓,衆莫肯爲。

《集韻》可亥切,音愷。《字林》著骨肉也。《莊子·養生主》技經肯綮之未嘗。《註》著骨肉也。肯,著也。《集韻》或作肎肻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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