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鹿适林野

出自:明代·黄佐《调鹿出郊谢徐方伯惠酒》

拼音:[tiáo,diào,zhōu][lù][shì,kuò][lín][yě]

平仄:平仄仄平仄

调鹿适林野,就萍荒水滨。
水流日东逝,春序犹依辰。
倾耳无市声,在目多乱云。
寒岩寂如冬,古木相与亲。
有酒来南州,连觞饮其醇。
班荆亦县榻,素心良已勤。
醉来陟高冈,万化皆呈新。
陶然牵鹿归,放浪存吾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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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林野】1.树木丛生的山野。 2.指隐居之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调】

調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徒遼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田聊切,音迢。《說文》和也。《玉篇》和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弓矢旣調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調竽笙竾簧。

《韻會》揉伏也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大費佐舜調馴鳥獸。

《正字通》嘲笑也。《世說》王丞相每調之。

《廣雅》欺也,啁也,譀也,出買也。

《莊子·齊物論》而獨不見之調調之刁刁乎。《註》樹上枝葉搖動之形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。

姓。《廣韻》周禮有調人,其後氏焉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張流切,音輈。朝也。《詩·周南》未見君子,惄如調飢。《毛傳》調,朝也。

作輈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弔切,迢去聲。《玉篇》選調也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下調郡縣,轉輸菽粟芻藁。《註》下令調斂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馬數萬匹,卒掌者不足,乃調旁近縣。《師古註》謂選發之也。

《張釋之傳》十年不得調。《師古註》選也。

《袁盎傳》盎以數直諫,不得久居中,調爲隴西都尉。《師古註》遷也。

《玉篇》度也。《增韻》算也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調立城邑毋下千家。《師古註》謂算度之也。

《玉篇》求也。

《類篇》賦也。《正字通》民賦曰調,晉平吳制戸調。見《晉書》。

唐賦,人之制有四,二曰調。見《舊唐書》。

《廣韻》韻調也。《增韻》音調,樂律也。才調,韻致也。

《韻會》詩也。

叶從紅切,音同。《屈原·離騷》勉升降以上下兮,求矩矱之所同。湯禹儼而求合兮,摰咎繇而能調。

【鹿】

鹿【亥集下】【鹿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《埤雅》仙獸也。牡者有角。《字統》鹿性驚防,羣居分背而食,環角向外以備人物之害。《易·屯卦》卽鹿無虞,惟入于林中。《疏》卽鹿若無虞官,虛入林木中,必不得鹿。《詩·小雅》呦呦鹿鳴。

鹿蜀,獸名。見《山海經》。

鉅鹿,郡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鉅鹿,卽禹貢大陸。○按今屬順德府。

獲鹿、束鹿,縣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隋鹿泉,唐攺獲鹿。隋鹿城,唐攺束鹿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出于五鹿。《註》在今衞縣西北。

山名。涿鹿在上谷。白鹿在荆州。鹿門舊名蘇嶺山,在襄陽。沙鹿在晉平陽元城縣東。

鹿門,關名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臧紇斬鹿門之關以出。《註》魯南城東門。

臺名。《書·武成》散鹿臺之財。《薛瓚曰》在朝歌城。

衡鹿,官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

囷鹿。《吳語》大荒薦饑,市無赤米,而囷鹿空虛。《註》先儒以圓曰囷,方曰鹿。囷,聚也,亦散也。鹿善聚善散。故囷謂鹿。俗作簏。

鹿車小車也。《風俗通》鹿車小,裁容一鹿。

酒器。《魯相韓敕修孔廟禮器》有雷洗觴觚,爵鹿柤梪。

縷鹿,婦人冠名。見《蔡邕·獨斷》。

鹿豆。《爾雅·釋草》蔨,鹿,其實莥。《註》今鹿豆也。

活鹿,鹿蹄,鹿腸,鹿首,鹿麻,草名。見《本草綱目》。

與麓通。《詩·大雅》瞻彼旱麓,棒楛濟濟。《周語》作旱鹿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鹿旗,明鹿麟。

五鹿,複姓。漢有五鹿充宗。

鹿鹿,與錄錄通。《前漢·蕭曹傳贊》錄錄未有奇節。《註》錄錄,猶鹿鹿也。亦作碌碌。

作陸陸。

《荀子·成相篇》剄以獨鹿,棄之江。《註》獨鹿,與屬鏤同。

【适】

適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施隻切,音釋。《說文》之也。《廣韻》往也。《正韻》如也,至也。《詩·鄭風》適子之館兮。《禮·曲禮》將適舍,求毋固。

《廣韻》樂也。《正韻》安便也,自得也。《詩·鄭風》適我願兮。《莊子·大宗師》適人之適,不自適其適。

從也。《書·多士》惟我事不貳適。《註》言割殷之事無私心,一于從帝而無貳也。《左傳·昭十五年》民知所適。

《正韻》適然,猶偶然也。《書·康誥》乃惟眚災適爾。《註》適,偶也。

事之常然者。亦曰適然。《前漢·贾誼傳》以是爲適然耳。

《韻會》適來,猶爾來也。

甫爾之辭。《唐書·武元衡傳》適從何來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韻會》貢得其人曰適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貢士有一適,再適,三適。

《正字通》關西謂補滿曰適。《前漢·黄霸傳》馬不適士。《註》馬少士多,不相補滿。

《玉篇》女子出嫁也。

《廣韻》都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丁歷切,音的。與嫡同。《詩·大雅》天位殷適。《註》殷適,殷之嫡嗣也。《禮·檀弓》扶適子,南面而立。

適士,上士也。《禮·祭法》適士二廟。

適室,正寢也。《禮·檀弓》哭之適室。

《韻會》主也,專也。《論語》無適也。《詩·衞風》誰適爲容。

《小雅》誰適與謀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亭歷切《正韻》杜歷切,音狄。與敵同。《禮·燕義》君獨升立席上,西面特立,莫敢適之義也。《史記·田單傳贊》始如處女,適人閉戸。後如脫兔,適不敢距。

《集韻》陟革切,音摘。與謫同。《詩·商頌》勿予禍適。

《孟子》人不足與適也。

《集韻》他歷切,音惕。適適然,驚貌。《莊子·秋水篇》適適然驚。

《集韻》之石切,音隻。往也。

叶式吏切,音世。《揚子·太經》銳首銳于時,得其適也。銳東亡西,不能迴避也。

叶式列切,音設。《韓愈·進學解》紆餘爲姸,卓犖爲傑。較短量長,惟器是適。

叶施灼切,音爍。《陸機·演連珠》煙出夫火,非火之和。情生于性,非性之適。故火壯則煙微,性充則情約。

【林】

林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唐韻》力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犂針切《正韻》犂沈切,音臨。《說文》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徐曰:叢木,故从二木。平土,故二木齊。《詩·小雅》依彼平林。

野外謂之林。《詩·周南》施于中林。

山木曰林。《穀梁傳·僖十四年》林屬于山爲麓。

《周禮·地官·林衡註》竹木曰林,水衡曰衡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林,君也。

盛貌。《詩·小雅》有壬有林。

林鐘,律名。《禮·月令》季夏之月律中林鐘。《周禮》作函鐘。

羽林,星名。應劭曰:天有羽林,大將軍之星也。林喩若林木,羽翼,鷙擊之意,故以名武官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取從軍死事者之子,養爲羽林軍,號羽林孤兒。

綠林,荆州山名。《後漢·劉元傳》諸亡命集于綠林。

姓。《姓譜》殷比干後,避難長林山,因氏。

平王世子林開之後,望出南安。○按《說文》林自爲部,棼、楚等字从之,今倂入。

【野】

野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埜音也。《說文》郊外也。《易·同人》同人于野,亨。《疏》野,是廣遠之處。《詩·魯頌》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《傳》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
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掌邦之野。《註》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

《周禮·秋官》縣士掌野。《註》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

《韻會》朴野。《論語》質勝文則野。《禮·檀弓》故騷騷爾則野。《疏》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八年》使野司,縣士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《註》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

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《傳》猪野,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七年》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《註》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

《昭二十五年》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《註》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

鉅野,縣名。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藪名。《書·禹貢》大野旣豬。《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》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

東野,複姓。《呂氏春秋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

《莊子·逍遙遊》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《註》野馬者,遊氣也。

《博雅》野雞,雉也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承與切《集韻》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《集韻》田廬也。《正韻》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

《集韻》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

《韻補》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詩·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《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》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

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《後漢·隴坻歌》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

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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