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huá,huà,huā][yuán][yīng,yìng][zhǐ][chǐ,chě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高人真雅淡,卜筑傍幽溪。
碧草侵阶长,青山入户低。
华源应咫尺,流水自东西。
读罢无馀事,春风听鸟啼。
出自:明代·魏时敏《南溪为许上舍乃弟题》
拼音:[huá,huà,huā][yuán][yīng,yìng][zhǐ][chǐ,chě]
平仄:平平平仄仄
高人真雅淡,卜筑傍幽溪。
碧草侵阶长,青山入户低。
华源应咫尺,流水自东西。
读罢无馀事,春风听鸟啼。
【华】
華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䔢《唐韻》戸花切《集韻》胡瓜切,音划。《書·舜典》重華協于帝。《傳》華謂文德。
又《禮·檀弓》華而睆。《疏》凡繪畫,五色必有光華,故曰華畫也。
又《廣韻》草盛也。
又粉也。《曹植·洛神賦》鉛華弗御。
又髮白也。《後漢·陳蕃傳》蹇諤之操,華首彌固。
又華林,園名。《魏志》芳林園卽今華林園。
又地名。《戰國策》說趙王于華屋之下。《史記·秦本紀註》華陽,地名。《吳志·孫皓傳》皓舉大衆出華里。
又《水經注》河水東南徑華池。
又華表。《古今註》堯設誹謗木,今之華表。
又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大帝九星曰華蓋。
又《韻會》胡化切,音話。《書·禹貢》至于太華。《爾雅·釋山》華山,爲西嶽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華氏子,姓也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戴公子者,食采于華,因氏焉。
又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華楓枰櫨。《註》華皮可以爲索。
又《集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禮·曲禮》爲國君者華之。《註》華,中裂之,不四拆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瓜曰華之。
又與花同。《爾雅·釋草》華,荂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齊楚之閒或謂之華,或謂之荂。《佩觿集》華有戸瓜,呼瓜二翻,俗別爲花。
又《韻補》呼戈切。《邊讓·章華賦》體迅輕鴻,榮曜春華。進如浮雲,退如激波。
又胡戈切。《徐鍇·說文繫傳》華,本音和,故今人謂華表爲和表。《棗據詩》矯足登雲閣,相伴步九華。徙倚憑高山,仰攀桂樹柯。
又《詩·本音》灼灼其華。《註》音敷。《考》《詩》如常棣之華,顏如舜華,維常之華,叶車韻。隰有荷華,叶下都韻。黍稷方華,叶下途韻,凡七見,皆讀敷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亦音敷。郭璞曰:江東謂華爲敷。陸德明曰:古讀華如敷,不獨江東也。漢光武曰:仕宦當作執金吾,娶妻必得隂麗華。
又《韻會》苦蛙切《正韻》枯瓜切,。
【源】
源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愚袁切,音元。《說文》水泉本也。《禮·月令》爲民祈祀山川百源。《註》衆水始出爲百源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沁水東與丹水合,水出上黨高都縣故城東北阜下,俗謂之源源水。
又姓。《北魏書·源賀傳》禿髮傉檀之子賀入後魏,魏大武謂之曰:與卿同源,可爲源氏。《韻會》本作厵,篆省作原。
【应】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又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又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【咫】
咫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諸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掌氏切,音紙。《說文》周制,寸尺咫尋,皆以人之體爲法。中婦人手長八寸,謂之咫,周尺也。《左傳·僖九年》天威不違顏咫尺。《晉語》文公學讀書於臼季,三日,曰:吾不能行也,咫聞則多矣。《註》咫,咫尺閒也。《魯語》肅愼氏貢楛矢石砮,其長尺有咫。
又《楚語》是知天咫,安知民則。《註》咫言少也,言少知天道耳,何知治民之法。
又《酉陽雜俎》書目有天咫。《集韻》或作。
【尺】
尺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1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
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
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
又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
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具,非也。
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《韻會》通作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