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chuān][tú][lǚ][huí][hù]
平仄:平平仄平仄
短辔纡长驾,行行未渠已。
川途屡回互,常恐迷所指。
天机妙倚伏,人事亦难拟。
寻常婚媾筵,中有寇戎垒。
有时涛波翻,举网得双鲤。
流行随大化,百岁讵能几。
温凉久矣更,甘苦亦如此。
谐俗诚以难,抱拙长已矣。
谅无当世资,庶曰寝息美。
【川途】1.亦作"川涂"。亦作"川涂"。 2.道路,路途。 3.指水路。
【回互】1.亦作"回?"。 2.回环交错。 3.曲折宛转。 4.邪曲。
【川】
川【寅集中】【巛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昌緣切,音穿。《釋名》穿也。穿地而流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凡天下之地埶,兩山之閒,必有川焉。《爾雅·釋水》湀闢流川。《註》通流。《疏》湀闢者,通流大川之別名也。《又》過辨回川。《註》旋流。《疏》言川中之水有回旋而流者。《蔡邕·月令章句》衆流注海曰川。《書·益稷》予決九川,距四海。《傳》決九州名川,通之至海。
又《禹貢》奠高山大川。《傳》大川四瀆。《疏》川之大者,莫大於瀆。四瀆,謂江,河,淮,漢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何謂六川:河水、赤水、遼水、黑水、江水、淮水。《潘岳·關中記》涇、渭、灞、滻、鄷、鎬、潦、潏,凡八川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蕩蕩乎八川。
又三川,郡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滅二周,置三川郡。《前漢·高祖紀》斬三川守李由。《註》應劭曰:今河南郡也。韋昭曰:有河洛伊,故曰三川也。
又四川,省名。《韻會》今成都府,潼州,利州,夔州四路,取氓江,沱江,黑水,白水四大川以立名也。
又口川。《周語》防民之口,甚於防川。《朱子詩》口川失自防。
又川衡,官名。《周禮·地官》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。
又竅也。《山海經》倫山有獸如麋,其川在尾上。《註》川,竅也。
又叶樞倫切,音春。《詩·大雅》旱旣大甚,滌滌山川。早魃爲虐,如惔如焚。《前漢·敘傳》昔在上聖,昭事百神。類帝禋宗,望秩山川。
【途】
途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《玉篇》路也。《廣韻》道也。
又通作涂、塗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經涂九軌。《論語》遇諸塗。
又叶徒故切,音度。《張衡·思以交集兮,凍雨沛其灑途。轙琱輿而樹葩兮,擾應龍以服輅。
【屡】
屢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龍遇切,音慮。數也。《增韻》煩數。
又疾也。《詩·周頌》屢豐年。《書·益稷》屢省乃成。《註》屢,數也,當數顧省汝成功也。或作婁。
【回】
回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戸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隈切,音洄。《說文》从囗,中象回轉之形。《徐鍇曰》渾天之氣,天地相承。天周地外,隂陽五行,回轉其中也。
又《說文》邪也,曲也。《詩·小雅》淑人君子,其德不回。《禮·禮器》禮飾回,增美質,措則正,施則行。
又《正韻》返也。《後漢·蔡邕傳》回途要至,俯仰取容。
又《廣韻》違也。《詩·大雅》求福不回。《又》徐方不回。《註》回猶違也,言不違命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昭回于天。《註》昭,明。回,旋也。
又屈也。《後漢·盧植傳》可加赦恕申宥回枉。《又》抗議不回。
又徘回。《說文》徘徊本作裵回。寬衣也,取其裵回之狀。《張衡·思賦》馬倚輈而徘回。《註》言踟躊不進也。
又低回,紆衍貌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贊》適魯,觀仲尼車服禮器,余低回留之,不能去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大道低回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古賢者方回之後。《正字通》明宣德中御史回續。
又地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右扶風有回城,名曰回中。
又通作迴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圖迴天下於掌上。
又通作廻。《史記·鄒陽傳》墨子廻車。
又《正字通》回回,國名。西域大食國種也。明丘濬曰:國在玉門關外萬里,隋閒入中國。金元以後,蔓延滋甚,所至輒相親守,其所謂敎門者尤篤,今在在有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賄切,音悔。繞也。《左傳·襄十八年》右回梅山。徐邈讀上聲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對切,音繢。《前漢·趙充國傳》回遠千里。《註》回謂路迂回也,音胡悔反。
又畏避也。《前漢·王溫舒傳》卽有避回。《註》謂不盡意,捕擊盜賊。
又《蓋寬饒傳》刺舉無所回避。《註》回讀若諱。俗作囬。
【互】
互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胡誤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故切,音護。差也。
又交互。《周禮·天官》司會以參互考日成。《又》鼈人掌取互物。《註》龜,鼈,蜃,蚌,甲㱿交合也。
又《周禮·地官》牛人凡祭祀,供其牛牲之互。《註》互者,楅衡之屬,若今屠家縣肉格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野廬氏,凡道路之舟車轚互者,敘而行之。《疏》謂水陸之道,舟車往來,狹隘之所,更互如轚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修閭氏掌比國中宿互者。《註》宿,宿衞也。互謂行馬,所以障互禁止人也。
又《前漢·劉向傳》向上封事言,兄弟據重,宗族磐互。
又《左思·吳都賦》長干延屬,飛甍舛互。《註》棟宇交互也。
又《後漢·蔡邕傳》初朝議,以州郡相黨,乃制婚姻之家,及兩州人士,不得對相監臨,至是復有三互法。《註》三互,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爲官。別作㸦。《北史·文苑傳序》彼此好尚㸦有異同,互、㸦形相近,故變作㸦,从互爲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