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qián][tōng][dǐ][lǐ][jī]
平仄:平平仄仄平
出门有车马,夭矫何所之。
云是汉中豪,出身羽林儿。
大父籍都尉,长兄建牙旗。
小弟今十五,执戟侍彤墀。
居无官作事,家有百万资。
太平罢征战,金印款东夷。
王侯多结纳,七贵并驱驰。
昨占陇中田,南尽渭水湄。
私煮蜀山钱,潜通邸里姬。
斗鸡长安陌,走马北山陲。
珊瑚星灼烁,宝络月连垂。
行人纷辟易,观者尽嘘嚱。
但恐富贵尽,荣华能久持。
【潜通】1.亦作"潜通"。 2.暗通;私通。
【潜】
潜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字彙》俗潛字。(潛)《唐韻》昨鹽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慈鹽切,。《說文》涉水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潛涵,沉也。
又游也。《註》潛行水中,亦曰游。
又藏也。《易·乾卦》陽氣潛藏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潛,深也。《詩·小雅》潛雖伏矣。
又漢水之別名。《爾雅·釋水》水自江出爲沱,漢爲潛。《書·禹貢》沱潛旣道。
又丘名。《爾雅·釋丘》晉有潛丘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公會戎于潛。
又邑名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吳取楚之六潛。
又潛江,縣名。《廣輿記》屬安陸府。
又牛名。《酉陽雜俎》句漏縣大江中有潛牛。
又姓。宋安撫使潛說友。
又《小爾雅》魚之所息謂之潛。《詩·周頌》潛有多魚。《傳》潛,糝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。義同。一曰伏流。
【通】
通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統平聲。《說文》達也。《正韻》徹也。《易·繫辭》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。《禮·學記》知類通達。
又亨也,順也。《禮·儒行》上通而不困。《註》謂仕則上達乎君,不困于道德之不足也。《易·節卦》不出戸庭,知通塞也。
又暢也。《爾雅》四時和爲通正。《註》通,平暢也。
又總也。《禮·王制》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。《註》通計三十年所入之數,使有十年之餘也。
又開也。《前漢·何武傳》通三公官。《註》謂更開置之也。
又道之也。
又凡人往來交好曰通。《前漢·季布傳》非長者勿與通。
又《陸賈傳》剖符通使。
又書名。《白虎通》班固著。《風俗通》應劭著。
又書首末全曰通。《後漢·崔實傳》宜寫一通。
又凡物色純者謂之通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常》通帛爲旃。《註》通帛,無他物之飾也。
又通鼓。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金鐸通鼓。《疏》司馬振鐸,將軍以下卽擊鼓,故云通鼓。
又井地名。《前漢·法志》方里爲井,井十爲通。
又《廣韻》州名。
又《韻會》馬矢曰通。《後漢·戴就傳》以馬通薰之。
又《左傳·杜預註》旁淫曰通。
又叶他郞切,音湯。《東方朔·七諫》身寢疾而日愁兮,情沈抑而不揚。衆人莫可與論道兮,悲精神之不通。
【邸】
邸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都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典禮切,音底。《說文》屬國舍也。《徐曰》諸侯來朝,所舍曰邸,有根柢也,根本所在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至邸而議之。《註》郡國朝宿之舍,在京師者率名邸。邸,至也,言所歸至也。今人因謂逆旅皆曰邸舍。
又凡物之底皆曰邸。《爾雅·釋器》邸謂之柢。《註》根柢皆物之邸。邸卽底,通語也。
又圭之本亦曰邸。《周禮·春官·典瑞》四圭有邸,以祀天,旅上帝。《註》圭本著于璧,圭末四出也。
又屛風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掌次》王大旅上帝,則張氊案,設皇邸。《註》張氊案,以氊爲牀,于幄中設皇邸,謂以板爲屛風,染羽象鳳凰羽色以爲之,王座所置也。
又《正韻》至也。與抵通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西邸瓠口。
又觸也。《宋玉·風賦》邸萼葉而振氣。《註》邸與抵同。
又姓。《集韻》漢上郡太守邸柱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。亦作䣌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
【姬】
姬【丑集下】【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㚦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之切,音基。《說文》黃帝居姬水,以姬爲氏,周人嗣其姓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武王克商,光有天下,兄弟之國者,十有五人。姬姓之國者,四十人。
又《廣韻》與之切《集韻》盈之切,嬙名其女,尤非。
又九魚切。同居。《列子·黃帝篇》姬將告女。《註》姬作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