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宥】
宥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于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尤救切《正韻》爰救切,音又。《說文》寬也。《徐鉉曰》寬之而已,未全放也。《易·解卦》君子以赦過宥罪。
又《周禮·秋官》司刺掌三刺三宥之法,一宥曰不識,再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。
又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謂不識而誤犯,雖大必赦宥也。《君》狃于姦宄,敗常亂俗,三細不宥。《註》犯此三者,雖小罪不可宥也。
又宏深也。《詩·周頌》夙夜基命宥密。《註》言其夙夜積德,以承藉天命者,宏深而靜密也。
又助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五年》晉侯朝於王,王饗醴,命之宥。《註》又加之以幣帛,以助勸也。
又以樂勸食也,與侑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王大食三宥,皆令奏鐘鼓。
又姓。
又通作又。《禮·王制》王三又,然後制。
【恤】
恤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辛聿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雪律切,亂。皆訓憂也。
又收也,賑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六行,孝友睦婣任恤。《註》恤,振憂貧者。《通論》振貧老曰恤。
又《增韻》愍也,災危相憂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十二敎,八曰以誓敎恤,則民不怠。《疏》民有厄喪,敎相憂恤也。
又相憂曰恤。《周禮·地官》八。《鄭司農註》恤謂相憂也。
又恤恤,憂患貌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且言曰:恤恤乎。
又作卹。《詩·唐風·小序》不恤其民也。《註》恤,亦作卹。《周禮·春官·典瑞》以卹凶荒。《註》卹者,開府庫振救之。
又姓。晉大夫恤由。心血爲恤,蓋心戌然而慘惻之若已身之有患也。
【敷】
敷【卯集下】【攴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旉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也。
又《書·大禹謨》文命敷于四海。《傳》言其外布文德敎命。
又《臯陶謨》翕受敷施。《傳》以布施政敎。
又《詩·大雅》罔敷求先王。《箋》無廣索先王之道。
又《廣韻》散也。
又與傅同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傅奏其言。《註》師古曰:傅讀曰敷。
【条】
條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徒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田聊切,音迢。或作樤。《說文》小枝也。《徐曰》自枝而出也。《詩·周南》伐其條枚。《傳》枝曰條,榦曰枚。
又長也。《書·禹貢》厥木惟條。
又木名。橘屬。《爾雅·釋木》柚條。《詩·秦風》有條有梅。《埤雅》柚似橙而大于橘。一名條。
又條理也。《書·盤庚》若網在綱,有條而不紊。
又條然,嘯貌。《詩·王風》中谷有蓷,條其歗矣。
又條達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聲氣遠條。
又條鬯也。《前漢·律志》隂陽萬物,靡不條鬯該成。
又敎條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以興化條。
又條奏。《前漢·元帝詔》條奏無有所諱。
又條例。《晉書·劉實傳》撰《春秋條例》二十卷。顏師古曰:凡言條者,一一而疏舉之,若木條焉。
又繩也。《禮·雜記》喪冠條屬。
又八風之一。《易緯通卦驗》東北曰條風。
又《博雅》條條,擾亂也。
又鳴條,地名,在河東郡安邑縣。
又國名。漢周勃封條侯。
又姓。《姓苑》晉有冉閔司空條枚。
又《集韻》他彫切,音祧。枝落也。《詩·豳風》蠶月條桑。
又癡宵切。義同。
又與滌通。《周禮·秋官·之屬》條狼氏。《註》徒歷切,音滌。
又叶徒流切,讀若頭。《陸雲·夏府君誄》百行殊揆,君望斯周。栖儀初九,戢翼洪條。
【捐】
捐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與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余專切,音沿。《說文》弃也。《前漢·竇嬰傳》侯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,無所恨。
又《增韻》除去也,損也。《史記·吳起傳》捐不急之官。
又病死曰捐瘠。《列子·楊朱篇》生相憐,死相捐。
又《正韻》于權切,音員。義同。
又叶于倫切,音筠。《陸雲詩》靑雲方乗,芳餌可捐。達觀在一,萬物自賔。俗捐字。別見七畫。捐字原从䏍作。
【采】
采【酉集下】【釆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倉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此宰切,音採。《說文》捋取也。《詩·周南》采采卷耳。《朱註》采采,非一采也。
又擇也。《禮·昏義》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《釋文》采,擇也。《疏》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
又采色。《書·益稷》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
又物采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《疏》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《文六年》分之采物。《疏》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
又《魯語》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《註》大采,袞職也。少采,黼衣也。
又《左思·蜀都賦》符采彪炳。《註》符采,玉橫文也。
又事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《註》采,官也。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
又官也。《書·堯典》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《傳》采,事也。馬云:官也。《禮·明堂位》九采之國。《疏》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
又采地。《禮·禮運》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
又飾也。《前漢·嚴助傳》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《註》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
又墓地。《揚子·方言》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《註》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
又風采。《前漢·霍光金日磾傳》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極風采之異觀。
又《詩·秦風》蒹葭采采。《傳》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
又《詩·曹風》蜉蝣之翼,采采衣服。《傳》采采,衆多也。《朱註》采采,華飾也。《謝靈運·緩歌行》采采彤雲浮。
又幣也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召公奭贊采。《註》正義曰:采,幣也。
又詩篇名。《禮·玉藻》趨以《采齊》,行以《肆夏》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度遼將軍采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僖八年》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《註》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
又玉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晁采、琬琰,和氏出焉。《註》晁采,玉名。
又木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堯舜采椽不刮。《註》索隱曰:采,木名。卽今之櫟木也。
又草名。《博雅》采,䆃采也。
又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倉代切,音菜。臣食邑。《周禮·天官·八則註》公卿大夫采邑。音菜。《孟子·元士受地視子男註》所受采地之制。音菜。《前漢·食貨志註》采,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又與菜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胥》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《註》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、蘩之屬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子苟切,音走。採取也。
【榷】
榷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訖岳切,同。
又《正韻》居效切,音敎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克角切,音確。木名,枳也。有實如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