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咎终自取

出自:明代·陶安《苦斋 其一》

拼音:[guò,guō][jiù][zhōng][zì][qǔ]

平仄:平仄平仄仄

染指求鼎羹,悦口嗜杯醑。
滋味非不甘,过咎终自取
宴安怀酖毒,豫极萌变蛊。
所以古圣贤,身劳心志苦。
陶渔困山泽,胼胝平水土。
先虞戒逸乐,东征弗宁处。
尝胆与粉参,含茹不可吐。
炎汗务穑稼,饱暖免空窭。
壮士不解甲,血战拓疆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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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过咎】过失;错误。
【自取】1.自己招致。 2.谓自己取代之。 3.自娶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过】

過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臥切,戈去聲。《玉篇》度也,越也。《正韻》超也。《易·繫辭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《禮·檀弓》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《史記·贾生傳》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

過失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宥過無大。《註》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《前漢·文帝紀》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

罪愆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

責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

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禾切,音戈。《廣韻》經也。《書·禹貢》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

過所也。《釋名》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處澆于過。《註》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

㵎名。《詩·大雅》溯其過㵎。

姓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過晏之徒。《註》過,姓,過國之後。《正韻》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

【咎】

咎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其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巨九切,音舅。《說文》災也。从人从各。各者,相違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天降之咎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咎,病也。《疏》罪病也。《廣韻》愆也,過也。《易·乾卦》九三,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厲,无咎。《詩·小雅》寧適不來,微我有咎。

《書序》殷始咎周。《傳》咎,惡也。

與臼通。《晉語》宜咎。《註》咎。或作臼,古字通用。

與舅通。《儀禮·士昏禮註》古文舅作咎。《荀子·臣道篇》晉之咎犯。《左傳》作舅。

《唐韻正》四十四有韻中之半,古與篠,小,巧,皓通爲一韻。書大禹謨,民弃不保,天降之咎。易小畜,初九復自道,何其咎。經傳子集如此用者甚多,非叶音也。

《廣韻》古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勞切《正韻》姑勞切,音高。《廣韻》臯陶,舜臣名,古作咎繇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咎繇作士。《書序》咎單作明居。《傳》咎單,臣名。○按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俱云姓也,誤。

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狄人伐廧咎如。《註》赤狄別種。《陸德明·音義》咎,古刀反。

叶曁几切,音技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王若遣之,宋必有咎。後雖悔之,亦無及已。

叶跽許切,音巨。《三略》强弱相虜,莫適禁禦,延及君臣,國受其咎。

叶巨又切,音舊。《詩·小雅》謀夫孔多,是不用集。發言盈庭,誰敢執其咎。集叶疾救反。◎按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俱以去聲爲咎字正音。考《玉篇》《廣韻》《集韻》諸書,咎字無去聲一音。《字彙》《正字通》皆誤。

【终】

終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螽。《說文》絿絲也。

《玉篇》極也,窮也。《集韻》一曰盡也。《易·繫辭》《易》之爲書也,原始要終。《書·仲虺之誥》愼厥終,惟其始。《詩·大雅》高朗令終。

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
《左傳·文元年》先王之正,時也。履端于始,舉正于中,歸餘于終。《疏》歸其餘,分置于終末。言於終末乃置閏也。

《左傳·襄九年》十二年矣,是謂一終,一星終也。

《爾雅·釋天》月在壬曰終。

《前漢·法志》地方一里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成十爲終。

姓。《左傳·定四年》殷民七族,有終葵氏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秦之先爲嬴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終黎氏。《前漢·終軍傳》終軍,字子雲,濟南人也。

《韻補》叶諸仍切。《周易·坤·文言》以終叶成。

《韻補》叶諸良切。《陳琳·迷迭香賦》竭歡慶於夙夜兮,雖幽翳而彌彰。事罔隆而不殺兮,亦無始而不終。

【自】

自【未集下】【自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疾二切,音字。《玉篇》由也。《集韻》從也。《易·需卦》自我致寇,敬愼不敗也。《疏》自,由也。《書·湯誥》王歸自克夏,至于亳。《詩·召南》退食自公,委蛇委蛇。《傳》自,從也。

《玉篇》率也。

《廣韻》用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天秩有禮,自我五禮,有庸哉。《傳》自,用也。《詩·周頌》自彼成康,奄有四方,斤斤其明。《傳》自彼成康,用彼成安之道也。《古義》自彼者,近數昔日之辭。

自然,無勉强也。《世說新語》絲不如竹,竹不如肉,漸近自然。

《集韻》己也。《正韻》躬親也。《易·乾卦》天行健,君子以自彊不息。

《五音集韻》古文鼻字。註詳部首。◎按說文作鼻本字。

【取】

取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

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

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

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苟切,音趣。《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》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

《正韻》索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酌孔取。《箋》謂度所勝多少。

《六書本義》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

《古文奇字》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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