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sī,sāi][yǔ,yù,yú][yīng][líng][gòng,gōng][chóu][zuò]
平仄:平平平平平平仄
平生闻说皖公山,独上崇冈见远颜。
螭脊踊天孤柱立,鳌头瞰海万洲环。
高虚有境藏仙洞,威武如神卫帝关。
思与英灵共酬酢,何时为尔一跻攀。
【英灵】1.才华超群的人:英灵尽来归|将军多恐英灵尽。 2.对死者表示崇敬的称呼:英灵有知|告慰英灵|英灵在世何曾死。
【酬酢】1.主人客人相互敬酒,主敬客称“酬”,客还敬称“酢”:席间酬酢甚欢。 2.应酬交往:忙于酬酢|酬酢不断。 3.诗文唱和:饮酒赋诗,以相酬酢。
【思】
思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恖音司。《說文》睿也。《書·洪範》思曰睿。《六書總要》念也,慮也,繹理爲思。
又願也。《詩·大雅》思皇多士。《箋》願也。《正義曰》以意之所思,必情之所願也。
又語巳辭。《詩·周南》不可泳思。
又《大雅》神之格思。
又語起辭。《詩·大雅》思齊太任。
又《魯頌》思樂泮水。
又《諡法》謀慮不愆曰思。
又州名。楚黔中地,唐置思州,以思邛水得名。
又姓。以諡爲氏,明有思志道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類篇》《韻會》相吏切,音四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儲精垂思。
又悲也。《詩·小雅》䑕思泣血。《註》思,去聲,䑕思,哀以思。言悲也。
又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。《註》道德純備謂之思。《音義》思,息嗣反。
又如字。
又叶相居切,音須。《徐幹·室思詩》妾身雖在遠,豈違君須臾。旣厚不中薄,想君時見思。
又叶桑才切,音腮。多鬚貌。《左傳·宣二年》宋城者謳曰:于思于思,棄甲復來。
又念也。《易·咸卦》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《詩·邶風》莫往莫來,悠悠我思。《說文》从心囟聲。囟頂門骨空,自囟至心,如絲相貫不絕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英】
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驚切,音瑛。《爾雅·釋木》華而不實者謂之英。《詩·鄭風》有女同車,顏如舜英。《註》英,猶華也。
又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權,黃英。
又葉亦謂之英。《屈原·離騷》夕餐秋菊之落英。《西溪叢語》《宋書·符瑞志》沈約云:英,葉也。《離騷》餐落英,言食秋菊之葉也。據《玉函方》甘菊三月上寅採葉,名曰玉英,是英亦謂之葉也。
又《禮·禮運》大道之行也,與三代之英。《註》倍曰俊,千人曰英。《孟子》得天下英才而敎育之。
又《博雅》美也。《晉書·荀闓傳》京師語曰:洛中英英荀道明。
又《爾雅·釋山》再成,英。《疏》山形兩重者名英,今南郡英山縣,蓋取此名也。
又瓊英,美石似玉者。《詩·齊風》尚之以瓊英乎而。《水經注》《孫盛·魏春秋》曰:文帝愈增崇宮殿,取白石英及紫石英。
又英英,雲貌。《詩·小雅》英英白雲,露彼菅茅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二矛重英。《註》以羽飾矛。《魯頌》朱英綠縢。《疏》蓋絲纒而朱染之。
又樂名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帝嚳作《五英》。英,華茂也。
又國名。《史記·陳杞世家》臯陶之後,或封英、六。《楚世家註》英國在淮南,蓋蓼國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英氏,以國爲氏,漢有九江王英布。
又於䖍切,音閼。《班固·西京賦》翡翠、火齊。流耀含英。縣黎、垂棘,夜光在焉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于良切,讀央。《屈原·九歌》浴蘭湯兮沐芳,華采衣兮若英。《毛詩·本音》舜英、重英、瓊英、美如英,俱叶韻讀央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五色雜英,各有異章。《集韻》英,稻初生未移者,亦讀央。
又於慶切,音映。飾也。
【灵】
灵【巳集中】【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郞丁切,音靈。《字類》小熱貌。
又《正字通》俗靈字。(靈)〔古文〕霛郞丁切,音鈴。《玉篇》神靈也。《大戴禮》陽之精氣曰神,隂之精氣曰靈。《書·泰誓》惟人萬物之靈。《傳》靈,神也。《詩·大雅》以赫厥靈。
又《大雅·靈臺傳》神之精明者稱靈。
又《詩·鄘風》靈雨旣零。《箋》靈,善也。
又《廣韻》福也。
又《廣韻》巫也。《楚辭·九歌》思靈保兮賢姱。
又靈氛,古之善占者。《屈原·離騷》欲從靈氛之吉占兮。
又《周禮·地官·鼓人》以靈鼓鼓社祭。《註》靈鼓,六面鼓也。
又《禮·檀弓》塗車芻靈。《註》芻靈,束茅爲人。
又《左傳·定九年》載蔥靈。《註》蔥靈,輺車名。
又《楚辭·天問》曜靈安臧。《註》曜靈,日也。
又《揚雄·羽獵賦》上獵三靈之旒。《註》如淳曰:三靈,日月星垂象之應也。
又《廣韻》寵也。
又《禮·禮運》何謂四靈,麟鳳龜龍。《爾雅·釋魚》二曰靈龜。《註》卽今觜蠵龜。一名靈蠵,能鳴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下有伏靈,上有兔絲。
又《諡法》亂而不損曰靈,不勤成名曰靈,死而志成曰靈,死見神能曰靈,好祭鬼怪曰靈,極知鬼神曰靈。
又州名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丁靈。《註》魏略云:丁靈,在康居北。《後漢·西羌傳》擊零昌於靈州。《韻會》魏武置靈州,取靈武縣名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齊靈公之後。或云宋公子靈圉龜之後。
又叶靈年切,音連。《道藏歌》冥化自有數,我眞法自然。妙曲發空洞,宮商結仙靈。《說文》本作。
【共】
共【子集下】【八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渠用切,蛩去聲。《說文》同也。从廿卄。《徐曰》廿音入,二十共也,會意。《玉篇》同也,衆也。《廣韻》皆也。《增韻》合也,公也。《禮·王制》爵人于朝,與士共之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法者,所與天下共也。
又《唐韻》九容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居容切,音恭。《前漢·王褒傳》共惟秋法,五始之要。《註》服虔曰:共,敬也。師古曰:共,讀曰恭。
又姓。《氏族略》以國爲氏。
又地名。《詩·大雅》侵阮徂共。《韻會》阮國之地,在河內共城。
又《集韻》古勇切《正韻》居竦切,恭上聲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垂作共工,利器用。《註》應劭曰:垂,臣名也。爲共工,理百工之事。共讀曰龔。
又向也。《論語》居其所而衆星共之。
又姓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太守共友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友,太守姓名也。共讀曰龔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居用切,恭去聲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敢不共給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無共張繇役之勞。《註》師古曰:共音居用反,謂共具張設。
又《律歷志》共養三德爲善。◎按,共給,共養,有平、去二音,音別義同,故《正韻》東、送二韻共供兩存之。
又《正韻》忌遇切,音具。《周禮·天官·內饔》掌共羞修膴胖骨鱐,以待共膳。《註》掌共,共當爲具。
又《集韻》胡公切,音洪。共池,地名。《字彙》本作卄,象兩手合持之形。今作共。
【酬】
酬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廣韻》市流切《集韻》時流切,音讐。同醻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實觶酬賔。《註》酬,勸酒也。酬之言周,忠信爲周。
又《士冠禮》主人酬賔,束帛儷皮。《註》飮賔客而從之以財貨曰酬。
又《集韻》音儔。《易·繫辭》是故可與酬酢,可與祐神矣。《註》酬酢,猶應對也。徐邈讀。
【酢】
酢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倉故切,音措。《說文》醶也。《徐曰》今人以此爲酬酢字,反以醋爲酢字,時俗相承之變也。《玉篇》酸也。《急就篇》酸醎酢淡辨濁淸。《馬第伯·封禪記》酢棃酸棗。《隋書·酷吏傳》長安語曰:寧飮三升酢,不見崔弘度。
又《廣韻》在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各切,音昨。客酌主人也。《廣韻》酬酢。《倉頡篇》主答客曰酬,客報主人曰酢。《易·繫辭》是故可與酬酢,可與祐神矣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《傳》酢,報也。
又器名。《揚子·方言》甑自關而東謂之甗,或謂之酢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