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爱护之

出自:明代·陶安《桐城杂咏四首 其二》

拼音:[zhǔ][rén][ài][hù][zhī]

平仄:仄平仄仄平

仁杏两巨株,夹立门左右。
栽植多历年,干直枝叶茂。
两淮兵祸烈,邑屋残燬久。
岁徵战舰材,穷谷斧斤走。
居然脱戕毙,疑有神明守。
此来筑室居,乃喜见骈秀。
西株戈戟张,东株车盖覆。
又如卫士严,猛气出介胄。
主人爱护之,从此保真寿。
物遇自有时,不必计迟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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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主人】1.接待宾客的人。与"客人"相对。 2.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。 3.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。 4.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。 5.用为学徒(或工人)对其产业主之称。 6.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。 7.主要人物;主体。 8.指君主。 9.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。
【爱护】爱惜并保护:~公物ㄧ~年轻一代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主】

主【子集上】【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丶宔《唐韻》之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腫庾切,音麈。君也。《董仲舒·賢良策》行高而恩厚,知明而意美。愛民而好士,可謂誼主矣。《呂氏春秋》朝臣多賢,左右多忠,如此者,國日安,主日尊,天下日服,此所謂吉主也。

大夫之臣,稱其大夫曰主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成鱄對魏舒曰:主之舉也,近文德矣。

天子女曰公主。周制,天子嫁女,諸侯不自主婚,使諸侯同姓者主之,故謂之公主。

賔之對也。《禮·檀弓》賔爲賔焉,主爲主焉。

《左傳·僖三十年》燭之武見秦伯曰:若舍鄭以爲東道主。《註》鄭在秦之東也。

宰也,守也,宗也。《易·繫辭》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

神主,宗廟立以棲神,用栗木爲之。《春秋傳》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

匰主。《周禮·春官》司巫,掌羣巫之政令,祭祀則供匰主。《註》主神所依也。匰,盛主之器。

《禮·曲禮》居不主奧。《疏》主,猶坐也。

《晉語》陽子剛而主能。《註》上也。

姓。隋主胄,明主問禮。

主父,複姓。

《正韻》陟慮切。同注。《荀子·宥坐篇》主量必平似法。《註》主,同註。

【人】
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
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
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
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
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
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
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
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
姓。明人傑。

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
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
【爱】

愛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同㤅。仁之發也。从心旡聲。

親也,恩也,惠也,憐也,寵也,好樂也,吝惜也,慕也,隱也。

《孝經·諫諍章疏》愛者,奉上之通稱。

《諡法》嗇於賜與曰愛。

姓。宋刺史愛申。

叶烏胃切,音穢。《詩·小雅》心乎愛矣,遐不謂矣。《楚辭·九章》世溷濁莫吾知,人心不可謂兮。知死不可讓,願勿愛兮。《袁宏·名臣贊》滄海橫流,玉石同碎。達人兼善,廢已存愛。《謝瞻·答靈運詩》尋塗塗旣睽,卽理理已對。絲路有恆悲,矧乃所在愛。小篆作㤅。

【护】

護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害也。《晉書·紀瞻傳》帝使謂瞻曰:卿雖病,但爲朕臥護六軍,所益多矣。

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護軍都尉,秦官。

《西域傳》武帝時,西域內屬者三十六國,置使者校尉領護之,宣帝攺爲都護。《唐書·百官志註》龍朔閒攺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。

樂名。《呂覽·古樂篇》湯乃命伊尹作《大護》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賈疏》作大濩。《字彙補》與頀同。

曲名。《唐書·禮樂志》《丁都護》,晉宋閒曲也。

草名。《本草綱目》景天一名護火。

薺一名護生草。

《名醫別錄》神護草。李時珍曰:物類志謂之護門草,王筠詩,風驚護門草,卽此也。

地名。《爾雅·釋地》周有焦護。《郭註》今扶風池陽縣瓠中是也。

諸羌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隴右道有護卬、久護、護川三州,俱開元十七年置。

叶黃郭切,音穫。《庾闡·弔賈誼文》雖有惠音,莫過《韶護》。雖有騰蛇,終仆一壑。

【之】
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
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
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
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
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
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
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
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
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
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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