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彻上方凝秀水

出自:明代·陈鸿《临封八景次韵 其六 南寺钟声》

拼音:[shēng][chè][shàng,shǎng][fāng][níng][xiù][shuǐ]

平仄:平仄仄平平仄仄

晨光未启绝祲氛,朗韵洪钟隔浦闻。
声彻上方凝秀水,音传下界沛慈云。
清湘两岸人思起,华馆中宵客意勤。
官舍簿书知莫息,闻鸡犹自想华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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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上方】1.前面。 2.古代阴阳五行家指东方和北方。 3.天上;上界。 4.住持僧居住的内室。亦借指佛寺。 5.上邦,大国。 6.上级。 7.同"尚方"。汉代官署名,主管制造﹑储藏﹑供应帝王及皇宫中所用刀剑﹑衣食及日用玩好器物。 8.同"尚方"。泛指宫廷中主管膳食﹑方药的官署。 9.上方剑的简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声】

声【丑集中】【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字彙》同聖平聲。《說文》音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傳》聲謂五聲,宮商角徵羽也。《禮·月令》仲夏之月,止聲色。《註》聲謂樂也。

凡響曰聲。《張載·正蒙》聲者,形氣相軋而成。兩氣者,谷響雷聲之類。兩形者,桴鼓叩擊之類。形軋氣,羽扇敲矢之類。氣軋形,人聲笙簧之類。皆物感之良能,人習而不察耳。《韻會》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。

聲敎。《書·禹貢》東漸于海,西被于流沙,朔南曁聲敎,訖于四海。《左傳·文六年》樹之風聲。《註》因土地風俗,爲立聲敎之法。

聲譽。《孟子》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《註》聲聞,名譽也。

宣也。《孟子》金聲而玉振之也。《註》聲,宣也。

《諡法》不生其國曰聲。《註》生于外家。《春秋·經傳集解》繼室以聲子,生隱公。《註》聲,諡也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尸羊切,音商。《韓愈·贈張籍詩》嬌兒未絕乳,念之不能忘。忽如在其側,耳若聞啼聲。

【彻】

徹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2画

〔古文〕直列切,音轍。《說文》通也。《論語》盍徹乎。《註》周法,什一而稅,謂之徹。徹,通也,爲天下之通法。

《廣韻》徹,達也。《左傳·成十六年》養由基蹲甲而射之,徹七札焉。《註》發達七札也。

《集韻》徹,道也。

剝取也。《詩·豳風》徹彼桑土。

治也。《詩·大雅》徹田爲糧。《傳》徹,治也。

去也。《儀禮·士冠禮》徹筮席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軍衞不徹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膳夫》卒食以樂,徹于造。《疏》天子食終徹器之時,作樂以徹之。

毀也。《詩·小雅》徹我牆屋。《箋》徹毀我牆屋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徹,列也。《蔡邕·獨斷》羣臣異姓有功封者,稱曰徹侯,避武帝諱,改曰通侯,或曰列侯也。

《唐韻》丑列切《集韻》《正韻》敕列切,〉。

【上】

上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丄時亮切,音尙。在上之上,對下之稱。崇也,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本乎天者親上。

《廣韻》君也。太上極尊之稱。《蔡邕·獨斷》上者,尊位所在。但言上,不敢言尊號。

上日。《書·舜典》正月上日。《註》孔氏曰:上日,朔日也。葉氏曰:上旬之日。曾氏曰:如上戊,上辛,上丁之類。

姓。漢上雄,明上觀,上志。

上官,複姓。

《唐韻》時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是掌切,商上聲。登也,升也,自下而上也。《易·需卦》雲上于天。《禮·曲禮》拾級聚足,連步以上。

進也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朔上三千奏牘。

與尙通。《詩·魏風》上愼旃哉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上親,上齒,上賢,上貴。

《匡衡傳》治天下者審所上。

《韻補》叶辰羊切,音常。《楚辭·九懷》臨淵兮汪洋,顧林兮忽荒。修予兮袿衣,騎霓兮南上。

叶時刃切,音愼。《王微觀海詩》照本苟不昧,在末理知瑩。忽乗摶角勢,超騰送崖上。

叶矢忍切,音審。《郭璞·遊仙詩》翹首望太淸,朝雲無增景。雖欲思陵化,龍津未易上。《說文》上,高也。指事。時掌切。◎按字有動靜音,諸韻皆以上聲,是掌切,爲升上之上,屬動,去聲,時亮切,爲本在物上之上,屬靜。今詳《說文》上聲上字,高也,是指物而言,則本在物上之上亦作上聲矣。依諸韻分動靜音爲是。後倣此。

【方】

方【卯集下】【方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船也。

《易·坤卦》六二直方大。《註》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
《易·觀卦》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《疏》省視萬方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辨方正位。《註》別四方。《釋文》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《禮·內則》敎之數與方名。《註》方名,如東西也。

《易·未濟》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《疏》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《詩·大雅》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《箋》方,猶嚮也。《疏》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
道也。《易·恆卦》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行而民鄕方。《註》方,猶道也。

《易·復卦》后不省方。《註》方,猶事。《疏》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
術也,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方以類聚。《疏》方謂法術性行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官修其方。《註》方,法術。

放也。《書·堯典》方命圯族。《釋文》方,放也。

有之也。《詩·召南》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《傳》方,有之也。

今也。《詩·秦風》方何爲期。《箋》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《莊子·天地篇》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《註》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
穀始生未實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方旣皁。《箋》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
倂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不方足。《註》方,猶倂也。

旁出也。《儀禮·大射禮》左右曰方。《註》方,旁出也。

板也。《儀禮·聘禮》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《禮·中庸》布在方策。《註》方,板也。策,也。

常也。《禮·檀弓》左右就養無方。《註》方,猶常也。

文也。《禮·樂記》變成方謂之音。《註》方,猶文章也。

義之宜也。《左傳·隱三年》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
《閔二年》授方任能。《註》方百事之宜也。

比方也。《論語》子貢方人。《何晏註》比方人也。

《博雅》方,大也,正也。

祭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傳》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
地名。《詩·小雅》侵鎬及方。《註》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
姓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。《傳》方叔,卿士也。

官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馬》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《前漢·朱雲傳註》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
醫方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《註》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《註》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
《集韻》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方皇於西淸。《註》方皇,猶彷徨也。

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《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》敺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腦方良。《註》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
《集韻》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《道藏·左夫人歌》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
【凝】

凝【子集下】【冫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4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魚陵切《韻會》疑陵切,觺平聲。《說文》水堅也。本作冰。从水从仌。《徐曰》俗作凝。今文从俗。《易·坤卦》履霜堅冰,隂始凝也。

《增韻》成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庶績其凝。《易·鼎卦》君子以正位凝命。《註》嚴整貌。

《謝玄暉鼓吹曲》凝笳翼高蓋。《李註》徐聲引調謂之凝。

《唐韻》牛觺去聲。止水也。

叶鄂力切。觺入聲。《楚辭·大招》天白顥顥,寒凝凝只。䰟乎無往,盈北極只。《註》凝凝,冰凍貌。

《韻會》或作疑。《詩·大雅》靡所止疑。《註》音屹。疑,讀如儀禮疑立之疑,定也。

【秀】

秀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息救切,音繡。榮也,茂也,美也,禾吐華也。《詩·大雅》實發實秀。○按《爾雅》云:禾謂之華,草謂之榮,不榮而實者謂之秀,榮而不實者謂之英。漢儒據此釋《詩》,遂以秀爲不榮而實。李巡曰:分別異名以曉人,故以英、秀對文,其實黍、稷皆先榮後實。《詩·出車篇》云黍稷方華。《生民篇》云實發實秀,是黍、稷有華亦稱秀也。此說甚是。《論語》明言不秀不實,秀實自不容混。朱子釋《論語》秀曰吐華,釋《生民》秀曰始穟。足正漢儒之誤。

凡草皆得言秀。《詩·豳風》四月秀葽。《禮·月令》孟夏苦菜秀。

三秀,芝草。《楚辭·九歌》采三秀於山閒。

秀氣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五行之秀氣。《周子·太極圖說》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。

秀士,秀才。《禮·王制》命鄕論秀士,升之司徒曰選士。《史記·賈誼傳》吳廷尉爲河南守,聞其秀才,召置門下。《韻會》秀才之名始此,後光武名秀,改爲茂才。

州名。漢屬會郡,五代晉錢元瓘奏置秀州,宋慶元改嘉興府。

姓。

與綉通。《石鼓文》秀弓寺射。《註》綉弓,戎弓也。

叶思久切,音又。《詩·大雅》實發實秀,實堅實好。好叶訐口切。

【水】
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
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
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
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
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
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
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
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
黑水,國名,卽韐。

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
姓。

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
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
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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