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ī][lùn,lún][zuó][shì][fēi]
平仄:平平平仄平
舍舟履平陆,行李相追随。
原野何萧条,晨光亦熹微。
前途问征夫,载欣复载驰。
吾庐已在眼,僮仆候柴扉。
新归且慰意,奚论昨是非。
出自:明代·陈颢《题侯贰守归去来辞画 其二》
拼音:[xī][lùn,lún][zuó][shì][fēi]
平仄:平平平仄平
舍舟履平陆,行李相追随。
原野何萧条,晨光亦熹微。
前途问征夫,载欣复载驰。
吾庐已在眼,僮仆候柴扉。
新归且慰意,奚论昨是非。
【是非】1.对的和错的;正确与错误。 2.指辨别是非。 3.褒贬;评论。 4.指是非的标准。 5.纠纷;口舌。 6.指错事。
【奚】
奚【丑集下】【大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廣韻》胡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弦雞切,音兮。隷役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酒人奚三百人。《註》奚,猶今官婢。通作㜎傒。《唐書·李賀傳》賀小奚奴背古錦囊,遇所得詩,投囊中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桓十七年》及齊師戰于奚。《註》魯地。
又山名。大奚山,在廣州,距佛堂門海三百里,潮汐相通,見《南粵志》。
又驒奚,駿馬名。《前漢·匈奴傳》騊駼驒奚。《註》驒,音顚,生七日而超其母。
又羊奚,草名。《本草綱目》羊奚比乎石筍子。
又疑問辭。《論語》子奚不爲政。《孟子》奚不去也。
又姓。夏車正奚仲,北魏奚牧。《說文》奚,大腹也,从大,省聲。《正字通》說文專說大腹,非是。
【论】
論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昆切,音崘。《說文》議也。《廣韻》說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·賈疏》直言曰論,答難曰語。論者,語中之別,與言不同。
又《論語·序解正義》論者,綸也,輪也,理也,次也,撰也。以此書可經綸世務,故曰綸,圓轉無窮故曰輪,蘊含萬理故曰理,篇章有序故曰次,羣賢集定故曰撰。《文心雕龍》昔仲尼微言,門人追述,故仰其經目,稱爲論語,蓋羣論立名,始于兹矣。
又《釋名》倫也,有倫理也。《玉篇》思理也。《詩·大雅》於論鼓鐘。《傳》思也。《鄭箋》論之言倫也。《朱傳》言得其倫理也。
又《增韻》紬繹討論也。《孔安國·尚書序》討論典墳。
又《正韻》決罪曰論。
又官名。《金史·百官志》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,次曰國論、忽魯、勃極烈。國論,言貴。忽魯,猶總帥也。
又諸羌州名。《唐書·地理志》劒南道有論川州,開元後置。
又姓。《唐書》論弓仁,本吐蕃族也。
又三字姓。《金史·國語解·姓氏》烏古論曰商。
又《廣韻》力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龍春切,音倫。言有理也。
又《禮·王制》凡制五,必卽天論。《註》天論,天理也。與倫同。
又《玉篇》力困切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盧困切,崘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正韻》辨論也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。《傳》論者,講明之謂。《禮·王制》凡官民材,必先論之。《註》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。《史記·蕭相國世家》論功行封。
又叶盧健切,音練。《前漢·敘傳》兵家之策,惟在不戰。營平皤皤,立功立論。
又叶聖閏切,音舜。《馮衍·顯志賦》澄德化之陵遲兮,烈罰之峭峻。燔商鞅之法術兮,燒韓非之說論。
又叶閭員切,音攣。《曹植·文帝誄》考諸先紀,尋之哲言。生若浮寄,惟德可論。《字彙補》譌作,非。
【昨】
昨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在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疾各切,藏入聲。《說文》累日也。《廣韻》昨日,隔一宵也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周昨來,有中道而呼者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複姓有昨和氏。
又與酢同。《周禮·春官·司几筵》祀先王昨席亦如之。《註》昨,讀曰酢。
【是】
是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音姼。《說文》作昰。直也。从日正。《釋名》是,嗜也,人嗜樂之也。《玉篇》是,是非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夫禮者,所以定親疎、決嫌疑、別同異、明是非也。
又《博雅》是,此也。《易·乾卦》不見是而無悶。《又》是故居上位而不驕。
又姓。《姓氏急就篇》是氏,吳有是儀,唐有是光。
又《集韻》田黎切,音題。《公羊傳·僖十六年》是月者何,僅逮是月也。《註》是,月邊也。魯人語也。《釋文》是,如字。一音徒兮反。
又與氏通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氏爲莊公。《註》氏,與是同。古通用。
又《韻補》叶市之切。《蔡邕·釋誨》予惟悼哉,害其若是。天高地厚,跼而蹐之。
【非】
非【戌集中】【非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甫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匪微切,音飛。《說文》違也。从飛下翄,取其相背。《玉篇》不是也。《書·說命》無恥過作非。《易·繫辭》辨是與非。
又《玉篇》下也。
又《玉篇》隱也。
又《增韻》訾也。《孝經·五章》非聖人者無法,非孝者無親。
又《玉篇》責也。《前漢·魏相傳》使當世責人非我。
又山名。《山海經》非山之首,其上多金玉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非子,伯益之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尾切,音斐。《集韻》本作誹。謗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不入言而腹非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作腹誹。
又《鼂錯傳》非謗不治。《註》非,讀曰誹。
又《韻會》方未切,音沸。本作誹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