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取在权衡

出自:明代·陈琏《试院夜坐偶成柬同考诸公二首 其一》

拼音:[qù][qǔ][zài][quán][héng]

平仄:仄仄仄平平

较艺欣同事,诸公总老成。
妍媸归藻鉴,去取在权衡
夜静风声肃,秋深露气清。
程文须点检,兀坐到三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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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去取】舍弃或保留。
【权衡】原指秤锤和秤杆。引申为比较轻重,计算得失:权衡利弊|左右权衡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去】

去【子集下】【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

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

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

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

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》鳥鼠攸去,君子攸芋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秦伯伐晉。卜之,曰: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

【取】

取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七庾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主切,娶上聲。《說文》捕取也。从又耳。《玉篇》資也,收也。《廣韻》受也。《增韻》索也。《禮·儒行》力行以待取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爲人排難解紛,而無取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道者,小取焉則小得福,大取焉則大得福。

《韻會》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。

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論五經,定取禮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,讀曰娶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逡須切,音趨。《集韻》取慮,縣名,在臨淮。

《集韻》雌由切,音秋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留浚儀。《註》師古曰:取慮,縣名。音秋盧。取又音趨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此苟切,音趣。《杜甫·遭田父泥飮詩》今年大作社,拾遺能住否。呌婦開大瓶,盆中爲吾取。感此氣揚揚,須知風化首。

《正韻》索也。《詩·小雅》如酌孔取。《箋》謂度所勝多少。

《六書本義》通用伸,伸通取。訓索,取轉聲,與娶趣字同。

《古文奇字》朱謀㙔曰:古文取,疑當从与聲。人與而我取也。

【在】

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昨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盡亥切,裁上聲。《爾雅·釋訓》居也。《易·乾傳》在下位而不憂。

察也。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。

存也。《論語》父母在。

所在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徵詣行在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謂所居爲行在所。

姓。晉汝南太守在育。

脾神曰常在,見《黃庭經》。

昨代切,音載。義同。

叶雌氏切。音此。善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屬于毛,不離于裏。天之生我,我辰安在。

叶才里切。示上聲。《屈原·離騷》吾令豐隆乗雲兮,求虙,今作在。《正字通》在,本昨代切,舊本泥韻書先才上聲訓居,次轉去聲訓所,不知所卽居,非上聲者訓居,去聲者訓所也。○按在有上去二聲。字書韻書皆然。《禮韻》原許通押,《字彙》分訓,似泥。《正字通》不从上轉去,亦非。

【权】

權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8画

《唐韻》巨員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逵員切,音拳。《玉篇》稱錘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孔子陳後王之法,曰謹權量。量多少者不失圭撮,權輕重者不失黍絫。

經權。《易·繫辭》巽以行權。《註》權,反經而合道者也。

平也。《禮·王制》原父子之情,立君臣之義以權之。

權謀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中權後勁。《杜註》中軍制謀,精兵爲殿。

權柄。《莊子·天運篇》親權者不能與人柄。

《爾雅·釋詁》權輿,始也。《詩·秦風》于嗟乎,不承權輿。

攝官曰權。《鼠璞》權字唐始用之。韓愈權知國子博士,三歲爲眞。

國名。亦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八年》楚武王克權。《韻會》楚鬭緡尹權,後因爲氏。

與爟通。烽火也。《前漢·郊祀志》上宿郊見通權火。

與顴通,兩頰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·隆準註》頰權,準也。《曹植·洛神賦》靨輔承權。

《說文》權,黃華木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權,黃華。《六書故云》以草釋木,似誤。○按《爾雅》木槿,木也,列之于草。殆未可泥。

《集韻》古玩切,音貫。木叢生也。

【衡】

衡【申集下】【行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〔古文〕音行。《書·舜典》同律度量衡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衡,平也。所以任權而均物,平輕重也。《荀子·禮論》衡誠懸矣,則不可欺以輕重。

《書·舜典》在璿璣玉衡,以齊七政。《傳》璣衡,王者正天文之器,可運轉者。《漢書註》衡謂渾天儀也。

樓殿邊欄楯也。《前漢·袁盎傳》百金之子不騎衡。

勺柄,龍頭也。《周禮·冬官·玉人》大璋、中璋九寸,邊璋七寸,衡四寸。

眉目之閒也。《蔡邕·釋誨》揚衡含笑。《左思·魏都賦》盱衡而誥。

斗之中央也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衡殷南斗。

橫也。《前漢·法志》合縱連衡。《師古曰》戰國時,齊楚韓魏燕趙爲縱,秦國爲衡。秦地形東西橫長,故爲衡也。

楅衡,所以楅持牛,使不得抵觸也。《周禮·地官》凡祭祀,飾其牛牲,設其楅衡。

《小爾雅》斤十謂之衡,衡有半謂之秤。

維持冠者曰衡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衡紞紘綖。

掌山林者謂之衡。《周禮·天官·太宰》虞衡作山澤之材。

阿衡,官名。《書·太甲》惟嗣王不惠于阿衡。

地名。《周語》以諸侯朝于衡雝。《註》衡雝,鄭地,在今河內。

山名。《爾雅·釋山》江南衡。《註》南岳衡山也。

水名。《水經注》衡水東經阜城縣故城。

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伊尹爲湯阿衡,子孫因以爲氏。一云魯公子衡之後,以王父字爲氏。漢有衡威、衡驃卿。

與蘅通,杜衡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其東則有蕙圃、衡蘭。

《集韻》胡盲切。與橫通。《詩·齊風》衡從其畝。《疏》衡,古通橫。

《詩·陳風》衡門之下,可以棲遲。《註》衡木爲門也。

《毛詩古音攷》音杭。《小雅》:約軧錯衡,八鸞瑲瑲。《史記·自序》:維契作商,爰及成湯,太甲居桐,德盛阿衡。,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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