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诗】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又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又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又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又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又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告】
叝【子集下】【又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字彙補》古號切,音告。謹告也。
【里】
里【酉集下】【里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廣韻》良已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法志》在壄曰廬,在邑曰里。《風俗通》五家爲軌,十軌爲里。里者,止也,五十家共居止也。
又《正韻》路程,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。
又憂也。《詩·大雅》瞻卬昊天,云如何里。《箋》里,憂也。
又姓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鄭之未災也,里析告子產。《註》里析,鄭大夫。
又百里、相里,複姓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子臧得罪而出,誘子華而殺之南里。《註》南里,鄭地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封禪書註》高里山,在泰山下。
又《五代史·附錄》契丹所居曰梟羅箇沒里。《註》沒里者,河也。
又古夫稱妻曰鄕里。《南史·張彪傳》我不忍令鄕里落它處。《沈約·山隂柳家女詩》還家問鄕里,詎堪持作夫。
又《正韻》漢制:長安有戚里,人君姻戚居之,後世因謂外戚爲戚里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匠人》里爲式,然後可以傳衆方。《註》里,讀爲已,聲之誤也。《釋文》里,音以。
【社】
社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常者切,闍上聲。土地神主也。《禮·祭義》建國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廟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疏》社,五土之神,能生萬物者,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。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,能平九州,故祀以爲社。后土,土官之名,故世人謂社爲后土。杜預曰:在家則主中霤,在野則爲社。《白虎通》人非土不立,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《禮·祭法》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,王自爲立社曰王社,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,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,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。
又《郊特牲》社祭土,而主隂氣也。天子大社,必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也。○按:社爲地祭,但祭有二祭法,大社卽《郊特牲》所云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者,曰方丘,亦曰太折。夏日至,地示之祭,於此行焉,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。
又王社,《載芟》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,《良耜》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,於此行焉,祭土穀之神,而以句龍后稷配,此庫門內右之社,不與郊稱者也。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,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,均名爲社,而大小則不同耳。
又私社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建昭五年,兗州刺吏浩賞,禁民私所自立社。《臣瓚註》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,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,是私社也。
又書社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。《註》二十五家爲里,里各立社。書社者,書其社之人名於籍。
又社日。《月令廣義》立春後五戊爲春社,立秋後五戊爲秋社。
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。《事文類聚》遠公結白蓮社,以書招淵明。
又謝靈運求入淨社,遠師以心雜止之。
又江淮謂母爲社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社何愛速死,吾必悲哭社。
又複姓。《風俗通》齊昌徙居社南,因以爲氏。《何氏姓苑》有社北氏。
又叶他魯切,音土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布歷燕齊,叔亦相魯。民思其故,或金或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