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ǐ][pā][chuí][jù][shí]
平仄:仄平平仄平
园古草木茂,气和休祥集。
老堪寄一廛,当此三江入。
绿蕉隐轻雾,紫葩垂巨实。
骈房类马齿,厚味过蜂蜜。
蟠桃经千岁,优罗竟谁挹。
缥缈仙人掌,馨香鹦鹉粒。
珍奇徒饱闻,何如手可拾。
文园素中消,起痾冀一吸。
太华玉井莲,菡萏黄金湿。
孤标自无群,惆怅临风立。
食芹想明主,欲起为什袭。
倚槛良有情,搴芳偶无术。
把酒一赏之,拊膺百愁失。
还闻制颓龄,大药傥可及。
欲草贞符篇,缅惭春秋笔。
出自:明代·陆深《园中芭蕉产甘露金色若莲花而大几盈尺欣赏一首》
拼音:[zǐ][pā][chuí][jù][shí]
平仄:仄平平仄平
园古草木茂,气和休祥集。
老堪寄一廛,当此三江入。
绿蕉隐轻雾,紫葩垂巨实。
骈房类马齿,厚味过蜂蜜。
蟠桃经千岁,优罗竟谁挹。
缥缈仙人掌,馨香鹦鹉粒。
珍奇徒饱闻,何如手可拾。
文园素中消,起痾冀一吸。
太华玉井莲,菡萏黄金湿。
孤标自无群,惆怅临风立。
食芹想明主,欲起为什袭。
倚槛良有情,搴芳偶无术。
把酒一赏之,拊膺百愁失。
还闻制颓龄,大药傥可及。
欲草贞符篇,缅惭春秋笔。
【紫】
紫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將此切《集韻》蔣氏切,音呰。《說文》帛靑赤色。《釋名》紫,疵也,非正色。五色之疵瑕,以惑人者也。《論語》紅紫不以爲褻服。《郉昺疏》紫,北方閒色。《又》惡紫之奪朱也。《何晏註》紫,閒色之好者。
又水名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紫淵在其北。《註》文穎曰:西河穀羅縣有紫澤,其水紫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何氏姓苑》。
又同孳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紫然洞然。《註》紫,與孳同。柔弱之貌。
【葩】
葩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普巴切,帊平聲。《說文》華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披紅葩之狎獵。
又《韻補》叶滂禾切,音坡。《張衡·思賦》天地絪縕,百卉含葩。叶下和字韻。《類篇》一作苩,一作皅。
【垂】
垂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是爲切,音甀。自上縋下。《易·大傳》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。《詩·小雅》垂帶而厲。
又布也。《後漢·鄧禹傳》垂功名於竹帛。
又同陲。堂之盡處近階者。《書·顧命》一人冕執戣,立于東垂。一人冕執瞿,立于西垂。《史記·袁盎傳》臣閒千金之子,坐不垂堂。
又邊垂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虔劉我邊垂。《前漢·谷永傳》方今四垂宴然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隱八年》宋公衞侯遇于垂。《註》垂,衞地,濟隂句陽縣東北有垂亭。《宣八年》仲遂卒于垂。《註》齊地。
又《集韻》馳僞切,音縋。鄉名。在縣。
又《集韻》樹僞切《正韻》殊僞切,音瑞。《書·舜典》垂共工。陸德明讀。
又將及也。杜甫有垂老別詩。
【巨】
巨【寅集中】【工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渠上聲。《說文》䂓巨也。从工,象手持之。
又《玉篇》大也。《孟子》爲巨室。
又巨萬,數也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京師之錢累巨萬。《註》巨萬,今萬萬。
又姓。《何氏姓苑》巨氏出南昌。《廣韻》漢有巨武,爲荆州刺史。
又巨毋,複姓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有奇士,長丈,大十圍,自謂巨毋霸。莽更其姓,曰巨母氏。謂因文母而霸王符也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作巨無霸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鉅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庶人之富者累鉅萬。《李賀·高軒過詩》文章鉅工。
又與詎同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公巨能入乎。《師古曰》巨讀曰詎,猶豈也。
又《類篇》求於切,音蕖。未央也。《韻會》亦作渠。詩小雅庭燎註,夜未渠央。義與遽同,言未便至夜也。
【实】
實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11画
〔古文〕宲音失。《說文》實,富也。从宀从貫。貫,貨貝也。《廣韻》誠也,滿也。《增韻》充也,虛之對也。《易·本義》乾一而實,坤二而虛。《孟子》充實之謂美,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。《宋程頤曰》心有主則實,實則外患不能入。
又華實。《晉語》華則榮矣,實之不知,請務實乎。《史記·商鞅傳》貌言華也,至言實也。
又物成實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果臝之、括樓昺疏。實卽子也。《禮·月令》季春,乃爲麥祈實。《註》謂於含秀求其成也。
又品物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二年》庭實旅百。《註》庭之所實有百品,言物備也。
又《襄三十一年》其輸之,則君之府實也。
又軍實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齊社,蒐軍實。杜註祭社,因閱數軍器。
又《儀禮·特牲饋食》實豆籩。《註》謂取籩豆實之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宗伯註》豆實實於罋,簋實實於篚。
又具數也。《史記·始皇本紀》使黔首自實田。《註》謂令民自具頃畝實數也。
又《唐六典》凡里有手實法,歲終,具民之年與地闊狹爲鄕帳。
又驗也。《後漢·光武紀》使各實二千石,以下至黃綬。
又事跡也。《史記·莊周傳》率皆虛語,無事實。《韓非傳》反舉浮淫之蠹,加之功實之上。
又當也。《書·呂》閱實其罪。《註》使與法相當也。
又是也。《詩·大雅》實墉實壑。
又姓。
又《正字通》脂利切,音至。與至同。《禮·雜記》計於適者曰:吾子之外私寡大夫不祿,使某實。《註》言爲計而至此也。《增韻》實,亦作寔。《韻會》實寔分爲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