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以苜蓿馀

出自:明代·陆深《霜后拾槐梢制为剔牙杖有作》

拼音:[shì][yǐ][mù][xù][yú]

平仄:仄仄仄仄平

金篦与象签,净齿或伤廉。
青青槐树枝,一一霜下尖。
偶闻长者谈,物眇用可兼。
搜剔向老豁,其功颇胜盐。
两坚苦难入,薄肉忌太铦。
眷此木气馀,柔中末逾纤。
复有苦口利,用之代针砭。
余官自槐市,日夕映斋檐。
西风动中宵,乾雨鸣疏帘。
呼童事收拾,把束若虬髯。
试以苜蓿馀,风致殊清严。
作诗示君子,取才慎弃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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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苜蓿】豆科。一年或多年生草本。重要牧草和绿肥。叶互生,复叶由三片小叶组成。花蝶形,呈紫色。结荚果。分布于欧洲、非洲和亚洲。古代专指紫苜蓿。现也作为紫苜蓿、南苜蓿等的统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试】

試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不試而民咸服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嘗試言之。

《正韻》式至切,音翅。義同。

姓,見《姓苑》。

《集韻》設職切,音識。義同。通作式。

叶詩止切,音始。《詩·小雅》方叔涖止,其車三千,師干之試。試叶止。

叶申之切,音詩。《詩·小雅》私人之子,百僚是試。叶上裘,裘音渠之反。

【以】
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
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
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
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
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
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
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
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【苜】

苜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莫六切《正韻》莫卜切,音牧。《本草》苜蓿,一名牧蓿,謂其宿根自生,可飼牧牛馬也。《史記·大宛列傳》馬嗜苜蓿,漢使取其實來,于是天子始種苜蓿肥饒地。《西京雜記》苜蓿,一名懷風,時人謂之光風,茂陵人謂之連枝草。《述異記》張騫苜蓿,今在洛中。《韓愈詩》萄苜从大漠。《漢書》作目宿。

《博雅》水苜,也。

【蓿】

蓿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
《唐韻》息逐切,音肅。苜蓿,見苜字註。《漢書》作宿。

【馀】
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
四月爲余月。

接余,荇菜也。

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
姓。由余之後。

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
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
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
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
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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