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葚不致醉

出自:宋代·陆文圭《古意二首送朱鹤皋 其一》

拼音:[kǔ][shèn][bù,fǒu][zhì][zuì]

平仄:仄仄仄仄仄

雁荡英英云,孤凤云中吟。
风吹五色羽,堕此半水林。
桐花作秋枯,野桑空绿沉。
苦葚不致醉,鸮食予何心。
凤兮归去来,岐山有高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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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不致】谓不会引起某种后果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苦】

苦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康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孔五切,音䇢。《說文》大苦,苓也。《詩·唐風》采苦采苦,首陽之下。《傳》苦,苦菜也。陸璣云:生田及山澤中,得霜甜脃而美。《謝靈運·山居賦》二箭殊葉,四苦齊味。《自註》四苦:靑苦、白苦、紫苦、黃苦。

味也。《書·洪範》炎上作苦。《詩·邶風》誰謂荼苦,其甘如薺。

《集韻》勤也。《孟子》必先苦其心志。

患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非徒病腫,又苦盭。

《類篇》急也。

《博雅》悵也。

《揚子·方言》快也。楚曰苦,秦曰了。《郭璞曰》苦而爲快,猶以臭爲香,治爲亂,反覆用之也。

去聲。《正韻》苦故切,音庫。困也。《西溪叢語》今人不善乗船謂之苦船,北人謂之苦車。

姓。大夫苦成,見《國語》。

《通志·氏族略》漢有會稽太守苦灼。

果五切,音古。惡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辨其苦良。《註》謂分別縑白之麤細。《齊語》辨其功苦。《註》功,牢也。苦,脃也。《史記·五帝紀》河濵器皆不苦窳。《註》苦,麤也。

音怙。地名。《史記·老莊列傳》老子者,楚苦縣厲鄕曲仁里人也。◎按苦良,苦窳,功苦之苦,或作楛,或作沽,亦通盬,義同。《直音》作苦。苦字从艸作。

【葚】

葚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9画

《集韻》時鴆切,音甚。《玉篇》桑實也。《詩·魯頌》食我桑黮,懷我好音。《疏》飛鴞,惡聲之鳥。食桑黮而變音。《註》黮同葚。《晉書·張錫傳》桑葚甜甘,鴟鴞革響。

《韻補》叶如林切,音。《詩·衞風》于嗟鳩兮,無食桑葚。叶下耽字韻。《詩疏》一本又作椹。◎按《佩觿》云:以鐵椹之椹爲桑葚,非,葚字不當从木。

【不】
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
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
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
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
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
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
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
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
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
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
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
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
【致】

致【未集下】【至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陟利切,音躓。《說文》送詣也。《春秋·成九年》夏,季孫行父如宋致女。《註》女嫁三月,又使大夫隨加聘問,謂之致女。《禮·曲禮》獻田宅者操書致。《註》詳書其多寡之數,致之于人也。

招致也。《楊升庵外集》致有取意。《易·繫辭》備物致用。《疏》謂備天下之物,招致天下所用。《周禮·地官·遂人》凡治野,以下劑致甿。《註》致,猶會也。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,及會之。以下劑爲率。

納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事。《註》致其所掌之事於君,而告老。《疏》不云置,而云致者,置是廢絕,致是與人,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。

傳致也。《詩·小雅》工祝致告。《箋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,告尸以利成。

極也。《書·盤庚》凡爾衆,其惟致告。《傳》致我誠,告汝衆。《禮·禮器》有放而不致也。《疏》致,極也。

《禮·樂記》致樂以治心。《註》致,猶㴱審也。

委也。《易·困卦》君子以致命遂志。《論語》事君能致其身。《朱註》致,猶委也。

誠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致之。《註》致,誠也。

挑戰曰致師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《疏》致師,致其必戰之志。

態也。《水經注》茂竹便媚,致可翫也。《六帖》崔遠風致整峻。《王縉詩》自然成高致。

至也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掌三夢之灋。一曰致夢。《疏》訓致爲至,夢之所至也。

制也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以致爲儀。《註》致者,所以節制其事,故爲儀。

《易·繫辭》一致而百慮。《疏》所致雖一,慮必有百,言慮雖百種,必歸於一致也。

就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故致數車無車。《註》致,就也。言人就車數之,爲輻,爲輪,爲轂,爲衡,爲轝,無有各爲車者。

《詩·大雅》是致是附。《傳》致,致其社稷羣神。《疏》致者,運轉之詞。

密也。《禮·禮器》德產之致也精微。《註》致,致密也。《前漢·嚴延年傳》文致不可得反。《註》言其文案整齊。

與緻通。《禮·月令》孟冬,命工師效功,陳祭器,按度程,必功致爲上。《註》謂功力密緻也。緻至同。

【醉】

醉【酉集下】【酉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將遂切,音檇。《正韻》爲酒所酣曰醉。《書·酒誥》德將無醉。《詩·大雅》旣醉以酒。

心醉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列子見之而心醉。《文中子·事君篇》心醉六經。

骨醉。《唐書·武后紀》高宗王后蕭良姊爲武昭儀所誣,囚之,武氏置二人釀甕中,曰令二姬骨醉。

心和神全曰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通于大和者,惛若純醉而甘臥以遊其中,不知其所由也。

《字彙補》醉李,地名。與檇李同。《公羊傳·定十四年》於越敗吳于醉李。

《字彙補》精崔切,音嶉。《李世澤·韻圖》醉字有平去二音。《說文》醉,卒也。卒其度量,不至於亂也。一曰潰也。《正字通》醉必伐德喪儀,酒誥、賓筵言之甚詳,未有醉能卒其度量不至亂者。因卒立義,說文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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