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日郎官分泻去

出自:明代·金幼孜《龙川八景二首为宋常固赋 其一 合溪温泉》

拼音:[cǐ][rì][láng,làng][guān][fēn,fèn][xiè][qù]

平仄:仄仄平平平仄仄

清泠一派浑堪爱,瑩彻溪流绝点尘。
苍峡氤氲晴起雾,远空荡漾暖生春。
光摇鲛室通银海,影泛鸥波动碧?。
此日郎官分泻去,好为霖雨济斯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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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郎官】1.谓侍郎﹑郎中等职。秦代置郎中令,为皇帝左右亲近的高级官员。属官执掌护卫陪从﹑随时建议等。西汉因秦制不变。东汉以尚书台为行政中枢。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,职权范围扩大。魏﹑晋﹑南北朝时期,尚书郎官之制,略同于汉。隋分郎官为侍郎与郎。唐六部郎官,郎中之外,更置员外郎。唐以后郎官的设置,基本上无大变革。 2.湖名。在汉阳城东南。 3.指郎位星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此】

此【辰集下】【止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雌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淺氏切,音佌。《說文》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《徐曰》匕,近也。近在此也。《爾雅·釋詁疏》此者,彼之對。《詩·周頌》在彼無惡,在此無斁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去彼取此。

《六書故》此猶兹也,斯也。《大學》此謂知本。

【日】

日【辰集上】【日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
〔古文〕。《說文》實也。太陽之精不虧。《博雅》君象也。《釋名》日,實也,光明盛實也。《易·乾卦》與日月合其明。

《繫辭》縣象著明,莫大乎日月。

《說卦》離爲火爲日。《周禮·天官·九註》日者天之明。《禮·祭義》日出於東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日者,陽精之宗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日合於天統。《後漢·荀爽傳》在地爲火,在天爲日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火氣之精者爲日。

《書·舜典》協時月正日。《傳》合四時之氣節,月之大小,日之甲乙,使齊一也。

《洪範》五紀,三曰日。《傳》紀一日。《疏》從夜半以至明日夜半,周十二辰爲一日。

《禮·曲禮》外事以剛日,內事以柔日。《疏》十日有五奇五偶,甲丙戊庚壬五奇爲剛,乙丁己辛癸五偶爲柔也。

《郊特牲》郊之祭也,迎長日之至也。《註》迎長日者,建卯而晝夜分,分而日長也。

《左傳·文七年》日衞不睦。《註》日,往日也。

《左傳·桓十七年》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御。《註》皆典歷數者。

《史記·日者傳註》卜筮占時日,通名日者。

《集韻》而力切,音眲。義同。

《韻補》叶而至切。《李嵩·述志賦》審機動之至微,思遺餐而忘寐。表略韻於納素,託精誠於白日。《類篇》唐武后作。

【郎】

郞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魯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當切,音廊。《說文》魯亭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費伯帥師城郞。《註》魯地。高平方與縣東南有郁郞亭。

夜郞,地名。屬牂牁郡。

官名。《韻會》秦初置郞中令,其屬官有三署郞。漢官尚書郞。初,三署郞旣選入臺,稱郞中,歲滿,稱侍郞。隋文帝諱中字,惟置侍郞。煬帝置六侍郞,其諸曹直曰郞,除侍字。

員外郞,亦隋置。

男子之稱。《唐書·房齡傳》高孝基曰:僕閱人多矣,無如此郞者。

婦謂夫爲郞。《晉書·列女傳》謝道韞曰:天壤之閒,乃有王郞。

僕稱主亦曰郞。《唐書·宋璟傳》鄭善果曰:中丞奈何卿五郞。璟曰:君非其家奴,何郞之云。

《正韻》與廊通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陛下今累郞臺,恐其不高。

姓。《廣韻》魯懿公孫費伯城郞居之,因氏。

漢有郞顗。

【官】

官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音觀。《說文》吏事君也。《玉篇》宦也。《論語·撰考》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《周禮·天官疏》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

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

《增韻》職也,使也,公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任官惟賢材。《禮·王制》論定然後官之。

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命賜官。《註》謂自置其臣屬,治家邑也。

朝廷治事處曰官。《禮·玉藻》在官不俟屨。《註》趨君命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學者所學之官也。

事也。《禮·樂記》禮樂明備,天地官矣。《疏》官猶事也,謂各得其事也。

身有五官。《孟子》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。《又》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。

姓。

複姓。三氏,晉王官氏,魯亓官氏,楚上官氏。

與管通,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,今爲土司長官。

叶古元切,音涓。《崔駰·大理箴》嗟兹大理,愼於爾官。賞不可不思,斷不可不虔。《說文》从宀从㠯。㠯猶衆也,與師同意。

【分】
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
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
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
《玉篇》隔也。

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
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
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
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
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
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
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
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
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
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
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
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
【泻】

瀉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9画部外筆画:15画

《廣韻》息姐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洗野切《正韻》先野切,音寫。《玉篇》傾也。一曰瀉水也。謝靈運詩:石磴瀉紅泉或作寫。《周禮·稻人》以澮寫水。

《類篇》一曰鑑形。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司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四夜切,音卸。鹵也。《王充·論衡·書解篇》地無毛,則爲瀉土。

吐瀉也。《釋名》揚豫以東,以吐爲瀉。

泄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泄瀉,爲注下之症。

【去】

去【子集下】【厶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丘據切,墟去聲。《說文》人相違也。《廣韻》離也。《增韻》來去,離去,去就之去。《玉篇》行也。《史記·莊助傳》汲黯招之不來,麾之不去。

棄也。《後漢·申屠剛傳》愚聞人所歸者,天所與。人所畔者,天所去也。

《唐韻》羌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口舉切《正韻》丘舉切,墟上聲。《集韻》徹也。

藏也。《前漢·蘇武傳》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《註》去,收藏也。

《集韻》或作弆。《前漢·遵傳》遵善書,與人尺牘,皆藏弆以爲榮。《註》弆,亦藏也。

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丘於切,音墟。疾走。《正字通》同驅。《詩·小雅》鳥鼠攸去,君子攸芋。《左傳·僖十五年》秦伯伐晉。卜之,曰:千乘三去,三去之餘,獲其雄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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