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北】
北【子集下】【匕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綳入聲。《說文》乖也。从二人相背。《徐曰》乖者,相背違也。《史記·魯仲連傳》士無反北之心。《玉篇》方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北方水,太隂之精,主冬,曰壬癸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隂者北方。北,伏也。陽氣伏于下,于時爲冬。
又《廣韻》奔也。《史記·管仲傳》吾三戰三北。
又《集韻》補妹切《韻會》蒲妹切,音背。《集韻》違也。《正韻》分異也。《書·舜典》分北三苗。《註》分其頑梗,使背離也。
【狩】
狩【巳集下】【犬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書救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舒救切,音獸。《說文》犬田也。从犬,守聲。《爾雅·釋天》冬獵爲狩。《左傳·隱九年》冬狩。《註》狩,圍守也。冬物畢成,獲則取之,無所擇也。《白虎通義》冬謂之狩何,守地而取之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天》火田爲狩。《註》放火燒草獵亦爲狩。
又或作守。《孟子》天子適諸侯曰巡狩。巡狩者,巡所守也。《禮·王制》天子五年一巡守。《註》狩或作守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始九切,音手。《集韻》冬獵。《詩·鄭風》叔于狩,巷無飮酒。
又《小雅》田車旣好,四牡孔阜。東有甫草,駕言行狩。
又叶書几切,音始。《易林》尅身潔己,逢禹巡狩。錫我圭,拜受福祉。
又叶賞呂切,音暑。《易林》駕龍巡狩,王得安所。
【随】
隨【戌集中】【阜部】康熙筆画:21画部外筆画:13画
〔古文〕象》隨風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傳》詭,人之善。隨,人之惡者。
又易卦名。
又《易·咸卦》咸其股,執其隨往吝。《註》隨,謂趾也。《疏》腓動,則足隨之,故謂足爲隨。
又《艮卦》艮其腓,不拯其隨。
又《儀禮·鄕射禮》其閒容弓,距隨長武。《註》距隨者,物橫畫也。始前足至東頭爲距,後足來合而南面爲隨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隱五年》翼侯奔隨。《註》隨,晉地。
又國名。漢爲縣。《左傳·桓六年》楚武王侵隨。《註》隨國,今義陽隨縣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隨縣。《註》故厲國也。《韻會》晉置隨郡,齊攺爲州。《正韻》亦作隋。詳前隋字註。
又西隨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牂牁郡西隨縣。
又沙隨,地名。《春秋·成十六年》會于沙隨。《註》宋地,梁國寧陵縣北有沙隨亭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隨侯之後,漢有博士隨何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有詔捕太醫令隨但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隨巢子六篇。《註》墨翟弟子。
又《正韻》亦作遺。《詩·小雅》莫肯下遺。《箋》遺,讀曰隨。《疏》隨從於人,先人後己,以相下之義也。
又《集韻》古通追。《屈原·離騷》背繩墨以追曲。《註》追,與隨通。
又《唐韻正》古音旬禾反。《論語》季隨,季騧。《楊愼曰》大理董難曾見宋人小說,周有八士,命名八人而四韻。季隨、季騧,隨,旬禾反,騧,烏戈反,一韻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音聲相和,先後相隨。《管子·白心篇》人不倡不和,天不始不隨。《易林》宮商旣和,聲音相隨。《馬融·廣成頌》魴鱮鱏鯿,鰋鯉鱨魦。樂我純德,騰躍相隨。《顧炎武曰》隨字自素問天元紀大論,知迎知隨,氣可與期,始入之韻。
又《史記·天官書》前列直斗口三星,隨北端兌。《註》索隱曰:隨,他果反。
又與橢通。《淮南子·齊俗訓》闚面於盤水則員,於杯則隨,面形不異,其故有所員,有所隨者,所自闚之異也。《呂大臨曰》隨,當讀橢,圜而長也。《正字通》俗作随。
【鸾】
鸞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30画部外筆画:19画
《廣韻》落官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盧丸切《正韻》盧官切,音鑾。神鳥也,赤神之精,鳳凰之佐,雞身赤毛,色備五采,鳴中五音,出女牀山。《山海經》女牀山有鳥,狀如翟而五彩文,名曰鸞。見則天下安寧。
又《洽聞記》蔡衡曰:多赤色者鳳,多靑色者鸞。《李賀詩》銅鏡立靑鸞。
又鸞鈴。《詩·小雅》和鸞雝雝。《毛傳》在軾曰和,在鑣曰鸞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鍚鸞和鈴,昭其聲也。《杜註》鍚在馬額,鸞在鑣,和在衡,鈴在旂,動皆有聲。《埤雅》鸞鳥,雌曰和,雄曰鸞。禮云:在輿則聞鸞和之聲,蓋取諸此。古時鸞輿順動,此鳥飛集車上,雄鳴於前,雌應於後。
又鸞刀。《詩·小雅》執其鸞刀。《毛傳》刀有鸞者,言割中節也。《疏》鸞鈴之刀,鸞卽鈴也。刀環有鈴,其聲中節。
又作鑾。《古今注》玉輅衡上金雀,若朱鳥也。口銜鈴,鈴謂之鑾。或謂朱鳥鑾也。鸞口銜鈴,故謂之鑾。
又鸞鳥,縣名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屬武威郡,卽今涼州昌松縣北。
又叶閭員切,音連。《陸璣羅敷歌》赴曲迅驚鴻,蹈節如集鸞,綺態隨緣變,沈姿無乏源。
【驭】
馭【亥集上】【馬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廣韻》牛倨切《集韻》牛據切《正韻》魚據切,、御。御一曰侍也,進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馭夫》掌馭貳車從車使車,分公馬而駕治之。
又《天官·大宰》以八柄詔王馭羣臣,以八統詔王馭萬民。
又《夏官·大馭》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。《註》大馭,馭之最尊者。軷,祭行道之神也。通作御。
又《地官·保氏》五馭。《註》一鳴和鸞,二逐水曲,三過君表,四舞交衢,五逐禽左。《正韻》詩書皆作御。御與馭,義同者不得重押,義異者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