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之和与圣之清

出自:宋代·释居简《酬铦朴翁梅花 其二》

拼音:[shèng][zhī][hé,hè,huó,huò,hú][yǔ,yù,yú][shèng][zhī][qīng]

平仄:仄平平平仄平平

未利山矾亦可人,圣之和与圣之清
由来风物须弹压,故遣孤芳集大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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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义

【圣】

圣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。《字彙》古壞切,音怪,非。

《同文舉要》入又部,訓居也,循也。今作在,合在圣爲一字,因俗怪字作而誤。

【之】

之【子集上】【丿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㞢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止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眞而切,音枝。《說文》出也,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《玉篇》是也,適也,往也。《禮·檀弓》延陵季子曰:若䰟氣,則無不之也。

於也。《禮·大學》之其所親愛而辟焉。《註》之,適也。《朱傳》猶於也。

語助辭。《書·金縢》禮亦宜之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秋冬亦如之。《正字通》凡之字,或句中,或語尾,或層出。如毛詩我之懷矣,共武之服,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,六句九之字,常華章左之左之,六句八之字,可以例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南》之子于歸。《註》之子,是子也。

變也。《易傳》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《孫奕示兒編》之字訓變,左傳,遇觀之否。言觀變爲否也。

至也。《詩·鄘風》之死矢靡他。

遺也。《揚子·法言》或問孔子,知其道之不用也。則載而惡乎之。曰:之後世君子。《註》言行道者貴乎及身,乃載以遺後世。

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
《郝敬讀書通》凡言之者,物有所指,事有所屬,地有所往,連屬之辭也。通作旃。《詩·唐風》舍旃舍旃。

《魏風》上愼旃哉。與之同。通作至。往彼曰之,到此曰至,音義互通。

《韻補》叶職流切,音周。《楚辭·九章》呂望屠於朝歌兮,甯戚歌而飯牛。不逢堯舜與桓繆兮,世孰云而知之。叶上牛下求。《周伯琦曰》古人因物制字。如之本芝草,乎本吁氣,焉本鳶,後人借爲助語,助語之用旣多,反爲所奪,又制字以別之,乃有芝字吁字鳶字。

【和】

和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咊龢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胡戈切,音禾。《廣韻》順也,諧也,不堅不柔也。《書·堯典》協和萬邦。

《舜典》律和聲。《易·乾卦》保合太和。《中庸》發而皆中節謂之和。

《書·堯典》乃命羲和。《註》羲氏,和氏,主曆象授時之官。

《詩·小雅》和鸞雝雝。《傳》在軾曰和,在鑣曰鸞。《疏》和,亦鈴也,以其與鸞相應和,故載見曰和鈴央央是也。《廣韻》本作鉌。

《爾雅·釋樂》大笙謂之巢,小笙謂之和。《註》和,十三簧。

《周禮·夏官·大司馬》以旌爲左右和之門。《註》軍門曰和,今謂之壘門,立兩旌以爲之。《戰國策》與秦交和而舍。

《諡法》不剛不柔曰和。

和夷,地名。《書·禹貢》和夷底績。

雲和,地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司樂》雲和之琴瑟。

《廣韻》州名,在淮南,漢屬九江郡,齊爲和州。

《韻會》西和州,秦蒙恬築長城始此,唐爲岷州,宋攺西和州。

《廣韻》姓也。本自羲和之後,一云卞和之後,晉有和嶠。

《正字通》養和,今之靠背也。李泌采異木蟠枝以隱背,號曰養和。

《松陵集》皮日休以五物送魏不琢,有烏龍養和,桐廬養和。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臥切,禾去聲。《廣韻》聲相應。《易·中孚》鳴鶴在隂,其子和之。

《爾雅·釋樂》徒吹謂之和。

《集韻》調也。《禮·檀弓》竽笙備而不和。

《禮運》五味,六和,十二食,還相爲質也。《註》春多酸,夏多苦,秋多辛,冬多鹹,加以滑甘,是謂六和。

《禮器》甘受和。《釋文》和,戸臥反。《周禮·天官》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。

【与】
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
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姓。

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【清】

圊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唐韻》七情切《集韻》親盈切,音淸。《說文》厠淸也。《徐鍇曰》厠古謂之淸者,言汚穢常當淸除也。《博雅》圂厠也。《釋名》雜也,言人雜厠其上也。

《集韻》倉經切,音靑。義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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