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xiào][tīng][pín,píng][huā][yǔ,yù,yú][liǎo,lù][zhēng]
平仄:仄平平平平仄平
自与先贤分不生,酒船隙地鹤随行。
桥阑架碧疑虹跨,葑畛围香拟岸横。
凉度绿云花不寐,尽馀红泪烛须更。
明朝秋思谁先得,笑听蘋花与蓼争。
出自:宋代·释居简《次韵盘隐陆别驾先贤堂下月夜见寄》
拼音:[xiào][tīng][pín,píng][huā][yǔ,yù,yú][liǎo,lù][zhēng]
平仄:仄平平平平仄平
自与先贤分不生,酒船隙地鹤随行。
桥阑架碧疑虹跨,葑畛围香拟岸横。
凉度绿云花不寐,尽馀红泪烛须更。
明朝秋思谁先得,笑听蘋花与蓼争。
【笑】
笑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咲音肖。《廣韻》欣也,喜也。《增韻》喜而解顏啓齒也。
又嗤也,哂也。《易·萃卦》一握爲笑。《詩·邶風》顧我則笑。《毛傳》侮之也。《禮·曲禮》父母有疾,笑不至矧。《註》齒本曰矧,大笑則見。《左傳·哀二十年》吳王曰:溺人必笑。《論語》夫子莞爾而笑。《註》小笑貌。
又獸名。《廣東新語》人熊,一名山笑。
又《韻補》思邀切。《詩·大雅》勿以爲笑,叶上囂、下蕘。《淮南子·汜論訓》不殺黃口,不獲二毛,于古爲義,于今爲笑。《古逸詩·趙童謠》趙爲號,秦爲笑。以爲不信,視地上生毛。
又入宥韻,音秀。《江總詩》玉臉含啼還自笑,若使琴心一曲奏。或作咲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樵夫咲之。亦省作关。《前漢·薛宣傳》一关相樂。
【听】
听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宜引切《集韻》擬引切,音齗。《說文》笑貌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亾是公听然而笑。《楊愼曰》听,古哂字。
又《廣韻》口大貌。《集韻》大口謂之听。
又《廣韻》牛謹切《集韻》語近切,。亦笑貌。
又《集韻》口謹切,音赾。
又魚斤切,音㹞。
又逆乙切,音聉。義同。
又魚其切,音疑。听嗞,口開貌。
又魚衣切,音沂。與嗞,媿貌。
又《正字通》俗借爲聽字省文。(聽)〔古文〕他定切,音侹。《說文》聆也。《釋名》聽,靜也。靜,然後所聞審也。《書·太甲》聽德惟聰。《儀禮·士昏禮》命之曰:敬恭聽,宗爾父母之言。
又《廣韻》待也。
又受也。《左傳·成十一年》鄭伯如晉聽成。《註》聽,猶受也。
又從也。《易·艮卦》不拯其隨未退聽也。《疏》聽,從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》姑慈婦聽。
又斷也。《禮·王制》司寇正法志》一曰辭聽,二曰色聽,三曰氣聽,四曰耳聽,五曰目聽。
又任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,聽之。
又之。
又《唐韻》他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湯丁切《正韻》他經切,音㕔。《集韻》聆也,聽受也。中庭曰聽事,言受事察訟於是。俗作㕔。毛氏曰:漢晉皆作聽,六朝以來始加厂。
又《韻補》叶儻陽切,音堂。《蘇轍·讀道藏詩》昔者惠子死,莊子笑自傷。微言不復知,言之使誰聽。
【蘋】
蘋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22画部外筆画:16画
《唐韻》符眞切《正韻》毘賔切,。大萍也。《爾雅·釋草》萍蓱,其大者蘋。《本草集解》四葉合成一葉,如田字者,蘋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采蘋。《傳》古之將嫁女者,必先禮之于宗室,牲用魚,芼之以蘋藻。《箋》蘋之言賔也。《釋文》韓詩云:沈者曰蘋。《呂氏春秋》菜之美者,崑崙之蘋。《爾雅翼》蘋似槐葉,而連生淺水中,五月有華白色,故謂之白蘋。《楚辭·九章》登白蘋兮騁望。
【花】
花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蘤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呼瓜切,音譁。《正字通》草木之葩也。《歐陽修·花品序》洛陽人稱花曰某花某花,稱牡丹則直曰花。
又地名。《廣州志》南海縣有花田。
又姓。唐有花驚定。《杜甫詩》成都猛將有花卿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宋有尚書郞花尹。
又《韻補》音訶。《棗據詩》延首觀神州,廻晴盻曲阿。芳林挺修榦,一歲再三花。《說文》本作華。榮也。从艸,象華葉垂敷之形,亏象蔕萼也。《唐韻古音》按花字,自南北朝以上不見于書,晉以下書中閒用花字,或是後人攺易。唯《後漢書·李諧·述身賦》曰:樹先春而動色,草迎歲而發花。
又云:肆雕章之腴旨,咀文藝之英華。花字與華用。而五經、諸子、楚辭、先秦、兩漢之書,皆古文相傳,凡華字未有攺爲花者。考太武帝始光二年三月初造新字千餘,頒之遠近,以爲楷式,如花字之比,得非造于魏晉以下之新字乎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蓼】
蓼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盧鳥切《韻會》朗鳥切,音了。《說文》辛菜。《詩·周頌》予又集于蓼。《本草·釋名》蓼類性皆飛揚,故字从翏,高飛貌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文五年》楚子燮滅蓼。《註》蓼國,今安豐蓼縣。
又水名。《水經注》蓼水出襄山蓼谷。
又亭名。《水經注》漳水東南過蓼亭。
又姓。《潛夫論》莒蓼皆臯陶之後也。
又《集韻》魯皓切,音老。摎蓼,搜索也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摎蓼浶浪。
又《唐韻》力竹切,音六。《詩·小雅》蓼蓼者莪。《傳》蓼蓼,長大貌。
又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註》力糾切,音鏐。糾蓼,相引也。《大人賦》糾蓼叫奡。
又《通鑑》蓼侯孔臧。《史炤·釋文》蓼音六。《胡三省曰》《陸德明·經典釋文》蓼音了,未嘗有六音,史炤誤。《玉篇》又作作。
【争】
爭【巳集中】【爪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《廣韻》競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《玉篇》諫也。
又訟也。《增韻》理也,辨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《集韻》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《孝經·諫諍章》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《韻會》俗作争,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