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qīng][xié][xiāng][shuǐ][xián]
平仄:平平平仄平
晚来林屋仙,鸾尾扫疏烟。
未啸骑鲸侣,先遮下濑船。
一规霜囧囧,万顷玉涟涟。
拈却明河咏,收还金薤篇。
铁檠乌足拟,石鼎弗须联。
等是春风手,清谐湘水弦。
空书聊复尔,风御已泠然。
傍睨休惊怪,吟中别有天。
【湘水】即湘江。
【清】
圊【丑集上】【囗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七情切《集韻》親盈切,音淸。《說文》厠淸也。《徐鍇曰》厠古謂之淸者,言汚穢常當淸除也。《博雅》圂厠也。《釋名》雜也,言人雜厠其上也。
又《集韻》倉經切,音靑。義同。
【谐】
諧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戸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雄皆切,音骸。《說文》詥也。
又《廣雅》耦也。《玉篇》合也,調也。《書·堯典》克諧以孝。
又《舜典》八音克諧。《左傳·襄十一年》如樂之和,無所不諧。《禮·禮器》君子有禮,則外諧而內無怨。
又《文心雕龍》諧之言皆也,辭淺會俗,皆悅笑也。《前漢·敘傳》東方贍辭,詼諧倡優。《晉書·顧愷之傳》愷之好諧謔,人多愛狎之。
又平論定其價也。《後漢·宦者張讓傳》當之官者,皆先至西園,諧價,然後得去。
又古書名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《齊諧》者,志怪者也。
又鳥名。《博雅》鴆鳥,其雄謂之運日,其雌謂之隂諧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隂諧知雨。《註》天將隂雨則鳴。
又叶弦雞切,音奚。《後漢·五行志》更始時童謠曰:諧不諧,在赤眉。
又《儒林周澤傳》時人爲之語曰:生世不諧,作大常妻。
【湘】
湘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息良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思將切,音襄。水名。《說文》水出零陵陽海山,北入江。
又山名。《史記·黃帝本紀》黃帝南至于江,登熊湘。
又地名。《廣輿記》長沙府吳晉曰湘州。
又湖名。《廣輿記》在紹興府蕭山縣。
又烹也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湘之,維錡及釜。
又《集韻》思莊切,音霜。義同。
【水】
水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0画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式軌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數軌切,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《徐鉉曰》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《釋名》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《白虎通》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五行,一曰水。《又》水曰潤下。《正義曰》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《易·乾卦》水流濕。《說卦》坎爲水。《管子·水地篇》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積隂之寒氣爲水。
又六飮之一。《周禮·天官》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
又《禮·玉藻》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《註》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
又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
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《周禮·秋官》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《註》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
又官名。《左傳·昭十七年》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五聲,羽爲水。
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
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見《前漢·地理志》。
又黑水,國名,卽韐。
又露爲上池水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《註》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
又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式類切,音墜。《劉楨·魯都賦》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
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《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》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
又《韻補》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
【弦】
弦【寅集下】【弓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戸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戸千切,音賢。《說文》弓弦也。从弓,象絲軫之形也。《儀禮·鄕射禮》有司左執弣,右執弦而授弓。
又半月曰弦。《釋名》弦,半月之名也。其形一旁曲,一旁直,若張弓施弦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,晦朔弦望皆最密。
又國名。《春秋·僖五年》楚人滅弦,弦子奔黃。《註》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風俗通云:弦子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鄭商人弦高。《哀四年》齊乞弦施救范氏。《哀十一年》使問弦多以琴。
又脈數曰弦。《史記·倉公傳》脈長而弦。
又弦蒲,弦中,皆地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正西曰雍州,藪曰弦蒲。《註》在汧縣,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。
又與絃通。《禮·文王世子》春誦夏弦。《樂記》舜作五弦之琴,以歌南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