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zhū][qiú][mò,mù][náo][jī][tún][shè]
平仄:平平仄平平平仄
蓑笠从衡觳觫蕃,暝归晨作俟丰年。
诛求莫挠鸡豚社,春雨春寒苦最先。
出自:宋代·释居简《老融放耕图皇甫都护雁图二绝 其一》
【诛求】需索﹔强制征收。
【鸡豚】1.亦作"鸡?"。鸡和猪。古时农家所养禽畜。 2.指平民之家的微贱琐事。语出《礼记.大学》﹕"畜马乘﹐不察于鸡豚﹔伐冰之家﹐不畜牛羊。"郑玄注﹕"畜马乘﹐谓以士初试为大夫也。伐冰之家﹐卿大夫以上……鸡豚牛羊﹐民之所畜养以为利者也。"
【诛】
誅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陟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追輸切,法志》征暴誅悖,治之威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爲不善乎顯明之中者,人得而誅之,爲不善乎幽暗之中者,鬼得而誅之。
又《釋名》罪及餘人曰誅。誅,株也。如株木根,枝葉盡落也。《周禮·秋官·司烜氏》軍旅修火禁,邦若屋誅,則爲明竁焉。《註》鄭司農云:屋誅,謂夷三族。
又《易·雜卦》明夷誅也。《註》誅,傷也。
又《晉語》小國敖,大國襲焉,曰誅。
又《玉篇》罰也。《禮·曲禮》以足蹙路馬芻有誅,齒路馬有誅。《註》誅,罰也。
又《類篇》責也。《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》誅求無時。《註》誅,責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誅以馭其過。《疏》人有過失,非故爲之者,則以言語責讓之。
又翦除也。《晉語》故以惠誅怨。《註》誅,除也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茅,以力耕乎。《杜甫·岳麓山道林二寺詩》傍此煙霞茅可誅。《正字通》翦茅爲屋。借用誅字。
又叶之由切,音周。《華覈·自責文》不敢違敕,懼速罪誅,冒承詔命,魂逝形留。
又叶株遇切,株去聲。《蔡邕·釋誨》下獲熏胥之辜,高受滅家之誅,前車已覆,襲軌而騖。
【求】
求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巨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渠尤切,音裘。《說文》索也。《增韻》覓也,乞也。《易·乾卦》同氣相求。《詩·大雅》世德作求。
又招來也。《禮·學記》發慮憲,求善良。
又等也。《書·康誥》用康乂民作求。《傳》求,等也。言爲等匹於商先王也。
又山水名。《山海經》歷石山東南一百里曰求山。求水出于其上,潛于其下。
又姓。《三輔決錄》漢有求仲。
又與裘通。《說文》裘字,古省作求。
又與球通。《柳宗元·饗軍堂記》琉球作流求。
又《集韻》恭于切,音拘。與蛷同。肌蛷,蟲名。或省作求。
又《韻補》叶渠之切,音奇。《班昭·東征賦》貴賤貧富不可求兮,正身履道以俟時兮。
又叶彊於切,音渠。《陳琳·大荒賦》雖遊目於西極兮,大道卷而未舒。仍皇靈之攸暢兮,爰稽余之所求。
又叶巨九切,音臼。《易林》春栗夏梨,少鮮希有。斗阡石萬,貴不可求。
【莫】
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
又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
又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
又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
又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
又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野。《註》莫,大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卽幕氏省文。漢有富人莫氏,見《游俠傳》。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。
又《史記·夏本紀註》五湖之一有莫湖。
又與瘼通。《詩·小雅》莫此下民。
又與幕通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莫府省約文書籍事。
又《說文》莫故切。同暮。《易·夬卦》莫夜有戎。
又菜也。《詩·魏風》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《註》音暮。《陸璣疏》莫,莖大如箸,赤節,節一葉,似柳葉,厚而長,有毛刺,今人繅以取繭緒。其味酢而滑,始生可以爲羹,又可生食。五方通謂之酸迷,冀州人謂之乾絳,河、汾之閒謂之莫。
又通膜。《禮·內則》去其皽。《註》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。
又《韻會》莫白切,音陌。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婦莫莫。《註》言淸靜而敬至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德正應和曰莫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平聲,音謨。《漢書》註引《詩》聖人莫之作謨。《直音》作。
【挠】
撓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12画
《唐韻》奴巧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女巧切,鐃上聲。《說文》擾也。《釋名》物繁則相雜撓也。《左傳·成十三年》撓亂我同盟。《註》乃卯反。或作摎。
又《說文》一曰捄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尼交切,音鐃。抓也,搔也,亦擾也。
又屈也。《孟子》不膚撓。《趙岐註》讀平聲。或作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女敎切,音鬧。義同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畏君之震,師徒撓敗。《史記·酷吏傳》所愛者,撓法活之。《前漢·劉向傳》不撓衆枉。
又《唐韻》呼毛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呼高切,音蒿。攪也。《前漢·鼂錯傳》匈奴之衆易撓亂也。《註》火高反,其字从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爾紹切,音繞。亦屈也。與揉同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人要切,饒去聲。纏也。與繞同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名家苛察繳繞。或作撓。
又《集韻》馨幺切,音嘵。撓挑,宛轉也。《正字通》撓橈,从手从木,古互通。與鐃从金,音同義異。
【鸡】
雞【戌集中】【隹部】康熙筆画:18画部外筆画:10画
《唐韻》古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堅奚切《正韻》堅溪切,音稽。《說文》知時畜也。《玉篇》司晨鳥。《爾雅·釋畜》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《疏》此別雞屬也。《春秋·說題辭》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《易·說卦》巽爲雞。《書·泰誓》牝雞無晨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六摯,工商執雞。《禮·曲禮》雞曰翰音。
又《爾雅·釋鳥》鶾,天雞《註》鶾雞赤羽。《逸周書》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
又《爾雅·釋蟲》螒,天雞。《註》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《詩·豳風》六月莎雞振羽。《爾雅翼》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
又雞人,官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雞人》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
又《禮·明堂位》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
又地名。《春秋·襄三年》同盟于雞澤。《註》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
又《昭二十三年》吳敗頓胡、沈蔡、許之師于雞父。《註》雞父,楚地。《戰國策》負雞次之典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鬱林郡,雍雞縣。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《說文》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
【豚】
豚【酉集中】【豕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《唐韻》徒䰟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徒渾切《正韻》徒孫切,音屯。《說文》小豕也。《小爾雅》豬子曰豚。《易·中孚》豚魚吉。《孔疏》豚,獸之微賤者。《禮·曲禮》凡祭宗廟之禮,豚曰腯肥。《周禮·天官·庖人》春行羔豚,膳膏香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定六年》公侵鄭,往不假道于衞。及還,陽虎使季、孟舍于豚澤,衞侯使彌子瑕追之。
又水名。《字彙補》豚水,在牂柯郡。
又姓。《印藪》有豚少公,漢人。
又河豚,魚名。與魨同。《博雅》鯸䱌,魨也。背靑,腹白,觸物卽怒,其肝殺人。《註》正今人名爲河豚者也。
又《廣韻》或作㹠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適見㹠子食于其死母者。《晉書·謝混傳》每得一㹠,以爲珍膳。《音義》㹠,卽豚字。
又《集韻》通作肫。《晉書·王濟傳》蒸肫甚美。
又書作蜀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書作。《釋文》作豚。
又《集韻》杜本切《正韻》徒本切,上聲。
又《集韻》或作腯。《禮·曲禮》豚曰腯肥。《釋文》腯亦作豚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徒困切,屯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字彙補》都昆切,音墩。土豚,土墩也。《魏志·蔣濟傳》豫作土豚,遏絕湖水。
又叶徒丁切,音庭。《李尤·席銘》施席接賔,士無過賢。値時所有,何必羊豚。賢音。
【社】
社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常者切,闍上聲。土地神主也。《禮·祭義》建國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廟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疏》社,五土之神,能生萬物者,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。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,能平九州,故祀以爲社。后土,土官之名,故世人謂社爲后土。杜預曰:在家則主中霤,在野則爲社。《白虎通》人非土不立,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《禮·祭法》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,王自爲立社曰王社,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,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,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。
又《郊特牲》社祭土,而主隂氣也。天子大社,必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也。○按:社爲地祭,但祭有二祭法,大社卽《郊特牲》所云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者,曰方丘,亦曰太折。夏日至,地示之祭,於此行焉,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。
又王社,《載芟》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,《良耜》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,於此行焉,祭土穀之神,而以句龍后稷配,此庫門內右之社,不與郊稱者也。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,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,均名爲社,而大小則不同耳。
又私社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建昭五年,兗州刺吏浩賞,禁民私所自立社。《臣瓚註》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,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,是私社也。
又書社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。《註》二十五家爲里,里各立社。書社者,書其社之人名於籍。
又社日。《月令廣義》立春後五戊爲春社,立秋後五戊爲秋社。
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。《事文類聚》遠公結白蓮社,以書招淵明。
又謝靈運求入淨社,遠師以心雜止之。
又江淮謂母爲社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社何愛速死,吾必悲哭社。
又複姓。《風俗通》齊昌徙居社南,因以爲氏。《何氏姓苑》有社北氏。
又叶他魯切,音土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布歷燕齊,叔亦相魯。民思其故,或金或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