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mò,mù][jiāng,jiàng][ān][lè,yuè,yào,lào][fǎ]
平仄:仄平平仄仄
散乱定,随流禅。
莫将安乐法,容易与人传。
出自:宋代·释居简《偈颂一百三十三首 其一二九》
【安乐】安宁和快乐:生活~。
【乐法】音乐法则。
【莫】
莫【申集上】【艸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音寞。《韻會》無也,勿也,不可也。《易·繫辭》莫之與,則傷之者至矣。
又定也。《詩·大雅》監觀四方,求民之莫。
又謀也。《詩·小雅》秩秩大猷,聖人莫之。
又《博雅》强也。《論語》文莫吾猶人也。《晉書·欒肇·論語駁曰》燕齊謂勉强爲文莫。《揚子·方言》侔莫,强也,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。《淮南子·謬稱訓》猶未之莫與。《註》莫,勉之也。
又削也。《管子·制分篇》屠牛垣,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。
又《博雅》莫莫,茂也。《詩·周南》維葉莫莫。《註》莫莫,茂密之貌。
又《莊子·逍遙遊》廣莫之野。《註》莫,大也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卽幕氏省文。漢有富人莫氏,見《游俠傳》。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。
又《史記·夏本紀註》五湖之一有莫湖。
又與瘼通。《詩·小雅》莫此下民。
又與幕通。《史記·李廣傳》莫府省約文書籍事。
又《說文》莫故切。同暮。《易·夬卦》莫夜有戎。
又菜也。《詩·魏風》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《註》音暮。《陸璣疏》莫,莖大如箸,赤節,節一葉,似柳葉,厚而長,有毛刺,今人繅以取繭緒。其味酢而滑,始生可以爲羹,又可生食。五方通謂之酸迷,冀州人謂之乾絳,河、汾之閒謂之莫。
又通膜。《禮·內則》去其皽。《註》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。
又《韻會》莫白切,音陌。靜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婦莫莫。《註》言淸靜而敬至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德正應和曰莫。
又《唐韻古音》平聲,音謨。《漢書》註引《詩》聖人莫之作謨。《直音》作。
【将】
將【寅集上】【寸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音漿。《說文》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《蘇林曰》將,甫始之辭。《易·繫辭》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
又《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》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《師古註》將有其意也。
又抑然之辭。《楚辭·卜居》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
又且也。《詩·小雅》將安將樂。
又《廣韻》養也。《詩·小雅》不遑將父。
又助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補過將美。
又送也。《詩·召南》百兩將之。《邶風》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
又大也。《詩·小雅》亦孔之將。《商頌》我受命溥將。
又承也,奉也,行也。《詩·商頌》湯孫之將。《書·胤征》今予以爾有衆,奉將天罰。《註》將,行也。
又《增韻》賚也,持也,與偕也。《正韻》扶持也。《詩·小雅》無將大車。《左傳·莊二十一年》鄭伯將王,自圉門入。
又進也。《詩·周頌》日就月將。
又從也,隨也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九夷賔將。
又《詩·小雅》鮮我方將。《註》壯也。
又《楚辭·九辯》恐余壽之弗將。《註》長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在渭之將。《註》側也。
又去也。《荀子·賦論篇》時幾將矣。《註》言時事已去,不可復也。
又姓。後趙常山太守將容。
又干將,古劒工。《張揖曰》韓王劒師名,今名劒曰干將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千羊切《韻會》七羊切,音鏘。請也,幾願辭也。《詩·衛風》將子無怒。《小雅》將伯助予。
又聲也。《詩·鄭風》佩玉將將。
又嚴正貌。《詩·大雅》應門將將。
又集也。《詩·周頌》磬筦將將。
又《唐韻》卽諒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諒切,音醬。《廣韻》將帥也。《增韻》將之也。《禮·記註》方氏曰:才足以將物而勝之之謂將,智足以帥物而先之之謂帥。
又叶卽兩切,音獎。《詩·大雅》天不我將。叶下往。
【安】
安【寅集上】【宀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寒切,案平聲。《說文》靜也,从女,在宀下。《廣韻》徐也,止也。《書·堯典》欽明文思安安。《註》安安,自然性之也。《益稷》安汝止。《註》謂止於至善也。
又寧也,定也。《書·臯陶謨》在知人,在安民。《齊語》其心安焉,不見異物而遷焉。
又危之對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置之安處則安,置之危處則危。
又佚樂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莊敬日强,安肆日偸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懷與安實敗名。
又《諡法》和好不爭曰安。
又何也。《禮·檀弓》吾將安仰。《楚辭·天問》九天之際,安放安屬。
又與焉同。《正字通》安之於焉,猶何之於曷,音別義通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漢太守安成,唐安金藏。
又安期,安平,俱複姓。
又州名,春秋時鄖國,漢屬江夏郡,宋改爲安州。
又叶烏前切,音煙。《詩·大雅》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
又叶於眞切,音因。《蘇軾·李仲蒙哀辭》矯矯犖犖,自貴珍兮。欺世幻俗。內弗安兮。
【乐】
樂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1画
《唐韻》五角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逆角切,音岳。《說文》五聲八音之總名。《書·舜典》夔,命女典樂,敎胄子。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。《易·豫卦》先王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《禮·樂記》大樂與天地同和。
又鐘鼓、羽籥、干戚,樂之器也。屈伸、俯仰、綴兆、舒疾,樂之文也。《孝經》移風易俗,莫善于樂。
又姓。《左傳》晉大夫樂王鮒,《戰國策》燕樂毅。複姓。《孟子》樂正裘。
又《唐韻》盧各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歷各切,音洛。喜樂也。《通論》喜者主於心,樂者無所不被。《易·繫辭》樂天知命。《孟子》與民同樂。
又《集韻》力照切《正韻》力召切,音療。《詩·陳風》可以樂飢。毛音洛,鄭音療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魚敎切。《論語》仁者樂山。
又益者三樂。
又《韻補》盧谷切,音祿。《太公·下略》四民用虛,國乃無儲。四民用足,國乃安樂。《班固·東都賦》食舉雍徹,太師奏樂,陳金石,布絲竹。
又《唐韻》魯刀切,音勞。《廣韻》伯樂相馬。一作博勞。
【法】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