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两】
兩【子集下】【入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6画
〔古文〕㒳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獎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里養切,良上聲。《說文》再也。《易·繫辭》兼三才而兩之。
又《玉篇》匹耦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之職》以九兩繫邦國之民。《註》兩猶耦也,所以協耦萬民,聯繫不散,有九事也。
又《韻會》匹也。《左傳·閔二年》重錦三十兩。《註》三十匹也。
又車數曰兩。《後漢·吳祐傳》載之兼兩。《註》車有兩輪,故稱兩。
又《玉篇》二十四銖爲兩。
又《雞林類事》四十曰麻兩。
又《史記·平準書》更鑄四銖錢,其文爲半兩。
又《南史·齊和帝紀》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,名曰假兩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力讓切《正韻》力仗切,良去聲《詩·召南》百兩御之。
【纪】
紀【未集中】【糸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居理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苟起切《正韻》居里切,音己。《說文》絲別也。《詩·大雅》綱紀四方。《傳》理之爲紀。《疏》紀者,別理絲數。
又《書·洪範》五紀:一曰歲,二曰月,三曰日,四曰星辰,五曰曆數。《疏》五紀者,五事,爲天之經紀也。
又《書·畢命》旣歷三紀。《傳》十二年曰紀。
又《詩·秦風》有紀有堂。《傳》紀,基也。《疏》山基也。○按《六書》略音起。
又《禮·月令》月窮于紀。《註》紀,會也。
又《穀梁傳·莊二十二年》災紀也。《註》紀,治理也。
又《周語》數之紀也。《註》數起於一,終於十。十則更,故曰紀。
又《史記·本紀註》索隱曰:紀者,記也。本其事而記之。
又《西京雜記》五絲爲䌰,倍䌰爲升,倍升爲緎,倍緎爲紀。
又《玉篇》紀,緒也。
又《廣韻》紀,極也,識也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隱元年》紀人伐夷。《註》紀國,在東莞劇縣。
又姓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紀信。
【当】
當【午集上】【田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8画
〔古文〕都郞切,黨平聲。《說文》田相値也。从田,尚聲。
又《玉篇》任也。《論語》當仁不讓於師。《晉語》夫幸,非福非德不當雍。《註》當,猶任也。
又《廣韻》敵也。《禮·王制》次國之上卿,位當大國之中,中當其下,下當其上大夫。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傳》學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當。
又直也。《禮·內則》妻不在,妾御莫敢當夕。
又遇也。《左傳·昭七年》聖人有明德者,若不當世,其後必有達人。《禮·曲禮》當食不歎。
又適可也。《易·履卦》夬履貞厲,位正當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逢滑當公而進。《註》當公,不左不右。《禮·學記》當其可之謂時。《史記·禮書》好惡以節,喜怒以當。
又主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》慶封當國。《註》當國,秉政。《儀禮·喪服》童子唯當室緦。《註》當室者爲父,後承家事者爲家主。
又偶也。《前漢·司馬相如傳》及飮,卓氏弄琴文君,竊從戸窺,心說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《註》師古曰:當謂對偶也。
又抵也。《史記·屈賈傳》以一儀而當漢中地,臣請往如楚。
又《增韻》蔽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使祝鼃寘戈於車薪以當門。《李白·蜀道難》一夫當關,萬夫莫開。
又斷罪曰當,言使罪法相當也。《史記·張釋之傳》廷尉奏當,一人犯蹕當罰。《註》當謂處其罪也。《路溫舒緩書》奏當之成。
又《正韻》猶合也。理合如是也。《儀禮·特牲饋食禮》佐食當事,則戸外南面。《註》當事,將有事而未至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內史慶醉歸,入外門不下車,萬石君讓曰:內史貴人入閭里,里中長老皆走匿,而內史坐車中,自如固當。《註》固當者,反言之,以見其不當如是,責讓之甚也。
又過當。《史記·霍去病傳》斬首捕鹵過當。《註》言不啻相等。
又勾當。《歐陽修·歸田錄》曹彬平江南,詣閣門求見。其榜子云:奉敕江南勾當公事回。
又《職官分紀》奏舉京朝官,知縣資序二人,充本司勾當。
又官名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詔單于毋謁,其左右當戸之羣皆列觀。《註》左右當戸,匈奴官名。
又排當,宋宮中宴飮名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本羌地,唐置當州,蓋取燒當羌以名之。《後漢·明帝紀》秋九月,燒當羌隴西。
又縣名。《正字通》鳳州兩當縣。《後漢·郡國志》南郡有當陽。
又《劉隆傳》遣隆屯田武當。《註》武當,今均州縣也。
又馬當,武當,山名。
又當康,獸名。《山海經》欽山有獸焉,其狀如豚而有牙,其名曰當康。《註》牙豚也。
又當魱,魚名。《爾雅·釋魚》鯦當魱。《註》海魚也。
又姓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丁浪切,黨去聲。事理合宜也。《禮·樂記》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。《韓詩外傳》君子行不貴苟難,惟當之爲貴。
又底也。《韓非子·外儲說》堂谿公見韓昭侯曰:人主漏泄羣臣語,譬猶玉巵之無當。
又《正字通》凡出物質錢,俗謂之當。《後漢·劉虞傳》虞所賚賞,典當胡夷,瓚復抄奪之。《註》當,音丁浪反。
【分】
分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【拿】
拿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6画
俗拏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