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真法身

出自:宋代·释居简《偈颂一百三十三首 其四十八》

拼音:[fó,fú,bì,bó][zhēn][fǎ][shēn]

平仄:平平仄平

佛真法身,抵死谩生。
自沽村酒,自把磁瓶。
却著衫来作主人。

查看原文

注释

【真法】指佛法。
【法身】1.佛教语。梵语Dharmak?ya的意译。谓证得清净自性,成就一切功德之身。"法身"不生不灭,无形而随处现形,也称为佛身。各乘诸宗所说不一。 2.指高僧之身。 3.旧指修炼得道之身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佛】

佛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符勿切,音咈。《說文》見不諟也。

仿佛亦作彷彿,髣髴。《揚雄·甘泉賦》仿佛其若夢。《班固·幽通賦》夢登山而迥眺,覿幽人之髣髴。《漢書》作仿佛。

捩也。《禮·曲禮》獻鳥者,佛其首,畜鳥則勿佛。《註》恐鳥喙害人,爲小竹籠,以捩轉其首也。

逆也,戾也。《禮·學記》其施之也悖,其求之也佛。《揚子·法言》荒乎淫,佛乎正。與拂同。

輝粲貌。《黃香·九宮賦》銀佛律以順游。

三佛齊,佛郞機,柔佛,皆外國名。

佛桑,花名。

姓。明佛正。

佛佗。佛者,覺也。以覺悟羣生也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蒲沒切,音浡。興起貌。《荀子·非十二子篇》佛然平世之俗起焉。與浡勃通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同弼。《詩·周頌》佛時仔肩。《毛傳》佛,大也。《鄭箋》佛,輔也。

叶方味切,音廢。《前漢·司馬遷敘傳》學微術昧,或見仿佛疑殆匪闕,違衆忤世。《正字通》世傳漢明帝永平七年,佛法始入中國,非也。秦時沙門室利房等至,始皇以爲異,囚之。夜有金人,破戸以出。漢武帝時,霍去病過焉支山,得休屠王祭天金人以歸,帝置之甘泉宮。金人者,浮屠所祠,今佛像卽其遺法也。哀帝時,博士弟子秦景,使伊存口授浮屠經,中土未之信。迨明帝夜夢金人飛行殿庭,以問於朝。傅毅以佛對曰:天竺國有佛,卽神也。帝遣中郞蔡愔及秦景使天竺求之,得佛經二十四章,釋迦立像,倂與沙門攝騰,竺法蘭東還。以是考之,秦西漢知有佛久矣,非明帝始也。

古本列子周穆王篇,西域之國有化人,無西方聖人名佛之說,獨仲尼篇載孔子曰:西方之人有聖者。蓋假借孔子之語也。《字彙》沿《正韻》,改化人爲聖人,非。

【真】
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

【法】

法【巳集上】【水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5画

〔古文〕佱灋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
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曰法。

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法地。

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【身】

身【酉集中】【身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0画

《唐韻》失人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升人切,音申。《說文》躬也,象人之身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《疏》身,自謂也。《釋名》身,伸也。可屈伸也。《廣韻》親也。《九經韻覽》軀也。總括百骸曰身。《易·艮卦》艮其身。

《繫辭》近取諸身。《書·伊訓》檢身若不及。《孝經·開宗明義章》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。

《詩·大雅》大任有身。《傳》身,重也。《箋》重爲懷孕也。《疏》以身中復有一身,故言重。

告身。《唐書·選舉志》擬奏受皆給以符,謂之告身。

《史記·西南夷傳》身毒國。《註》索隱曰:身音捐。

《韻補》叶尸連切。《楊方·合歡詩》我情與子合,亦如影追身。寢共織成被,絮用同功綿。

相关诗句
猜您喜欢
关于夏天的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