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yīng,yìng][yǔ,yù,yú][yōu][rén][shì][yǒu,yòu][wéi]
平仄:平平平平仄仄平
称庆还乡郡吏归,端忧明发俨朝衣。首开三百六旬日,
新知四十九年非。当官补拙犹勤虑,游宦量才已息机。
举族共资随月俸,一身惟忆故山薇。旧交邂逅封疆近,
老牧萧条宴赏稀。书札每来同笑语,篇章时到借光辉。
丝纶暂厌分符竹,舟楫初登拥羽旗。未知今日情何似,
应与幽人事有违。
【幽人】幽隐之人;隐士。指幽居之士。
【人事】1.人情世事:人事变迁|年纪尚幼,还不解人事|人事无涯生有涯。引申为意识的对象:已经昏迷了,人事不省。 2.人力所及所为:匪独天时,亦由人事|地有肥硗、雨露之养,人事之不齐也。 3.请托、应酬之事:不务学业,竞于人事。也指赠送的礼物:有什么人事送与老爷|这点人事权且收下。 4.指男女情欲之事:年纪渐长,已晓人事。 5.官员任免升降之事。现指对工作人员管理、使用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:人事更动|人事局。 ⑥人际关系:人事纠纷|处理好人事关系。
【应】
應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7画部外筆画:1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,今作應。
又料度辭也。《唐詩》應須,祇應,皆是也。
又《周語》其叔父實應且憎。《註》猶受也。
又國名。《括地志》故應城,因應山爲名,在汝州葉縣。
又姓。出南頓,本周武王後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邗晉應韓,武之穆也。漢有應曜,與四皓偕隱,曜獨不出,八代孫應劭,集解漢書。
又通作膺。《書·武成》誕膺天命。《註》當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證切,音譍。《集韻》答也。《廣韻》物相應也。《易·咸卦》二氣感應以相與。
又樂名。《周禮·春官·笙師應樂註》應長六尺五寸,象柷,有椎連底,左右相擊,以應柷也。《樂書》應樂,猶鷹之應物,其獲也小,故小鼓小舂謂之應,所以應大也。小鼙曰應鼓。《周禮·春官·小師》擊應鼓。《註》鼙也。
又天子之門曰應門。《詩·大雅》廼立應門。《註》正門也。
又州名。鴈門地,唐置應州。
又叶於容切,音雍。《易·蒙卦》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《陸賈新語》事以類相從,聲以音相應。◎按應字,向來經史皆作平去二音。《正字通》止作去聲,誤。
【与】
与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又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
又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又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又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【幽】
幽【寅集下】【幺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於虯切《韻會》幺虯切《正韻》於尤切,音呦。《說文》幽隱也。《易·履卦》幽人貞吉。《疏》幽隱之人,守道貞吉。《禮·儒行》幽居而不淫。《疏》君子雖復隱處,常自修整不傾邪也。《後漢·章帝章和元年詔》光照六幽。《註》謂六合幽隱之處也。
又《爾雅·釋詁》幽,微也。《疏》幽者,深微也。《史記·樂書》極幽而不隱。
又《玉篇》幽,深遠也。《易·繫辭》无有遠近幽深。《疏》言易之告人,无問遠之與近,及幽邃深遠之處,皆告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幽幽南山。《註》幽幽,深遠也。
又《玉篇》幽,不明。《正韻》幽,闇也。《書·舜典》黜陟幽明。《註》黜退其幽者,升進其明者。《禮·檀弓》望反諸幽,求諸鬼神之道也。《註》鬼神處幽闇。
又《正韻》幽,囚也。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幽於縲紲。《楊惲報孫會宗書》身幽北闕。
又州名。《書·舜典》肇十有二州。《傳》禹治水之後,舜分冀州爲幽州幷州。《爾雅·釋地》燕曰幽州。《疏》燕其氣深要,厥性剽疾,故曰幽。幽,要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同盟于幽。《註》幽,宋地。
又國名。《山海經》大荒之中,有思幽之國,思士不妻,思女不夫。《註》言其人直思感而氣通,無配合而生子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《姓苑》。
又與黝通。《集韻》黝或作幽。《禮·玉藻》一命縕紱幽衡,再命赤紱幽衡。《註》幽,讀爲黝黑之黝。
又叶於交切,音窔。《道藏歌》迴舞太空嶺,六氣運重幽。我際豈能窮,使爾終不彫。
又《詩·小雅》隰桑有阿,其葉有幽。旣見君子,德音孔膠。《傳》幽,黑色。
【人】
人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0画
〔古文〕音仁。《說文》天地之性最貴者也。《釋名》人,仁也,仁生物也。《禮·禮運》人者,天地之德,隂陽之交,鬼神之會,五行之秀氣也。
又一人,君也。《書·呂》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
又予一人,天子自稱也。《湯誥》嗟爾萬方有衆,明聽予一人誥。
又二人,父母也。《詩·小雅》明發不寐,有懷二人。
又左人,中人,翟國二邑。
又官名。《周禮》有庖人,亨人,漿人,凌人之類。
又楓人,老楓所化,見《朝野僉載》。
又蒲人,艾人,見《歲時記》。
又姓。明人傑。
又左人,聞人,俱複姓。
又《韻補》叶如延切,音然。《劉向·列女頌》望色請罪,桓公嘉焉。厥後治內,立爲夫人。
【事】
事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叓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
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
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
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
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
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叶沚。
又叶疎語切,書上聲。《韓非子·揚權篇》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。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易林》雖慍不去,復職內事。
【有】
有【辰集上】【月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〔古文〕《唐韻》云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云九切,音友。《說文》不宜有也。《春秋傳》曰:日月有食之。从月又聲。《九經字樣》有,从月。从冃,譌。
又《玉篇》不無也。《易·大有疏》能大所有。
又《繫辭》富有之謂大業。
又《詩·商頌》奄有九有。《傳》九有,九州也。
又《左傳·桓三年》有年。《註》五穀皆熟書有年。
又《玉篇》果也,得也,取也,質也,寀也。
又姓。《論語》有子。《註》孔子弟子有若。
又《集韻》尤救切。與又通。《書·堯典》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《詩·邶風》不日有曀。《註》有,又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羽軌切。《前漢·敘傳》文豔用寡,子虛烏有。寄言淫麗,託風終始。
又叶演女切。《徐幹·齊都賦》主人盛饗,期盡所有。三酒旣醇,五齊惟醹。
【违】
違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6画部外筆画:9画
《唐韻》羽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于非切,音幃。《說文》離也。《廣韻》背也。《書·堯典》靜言庸違。《註》行事則違背之也。
又《正韻》避也,去之也。《易·乾卦》憂則違之。《註》知難而避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三違,而不出境。《註》違猶去也。《論語》違之之一邦。
又《韻會》奔放曰違。《左傳·宣十年》凡諸侯之大夫違。《疏》窘迫而奔,及以禮見放,通謂之違。
又邪惡也,過失也。《左傳·桓二年》昭德塞違。《註》塞違,謂閉塞邪違也。《後漢·百官志》有違失,則劾奏。
又蓄怨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否則厥心違怨。《註》違怨者,怨之蓄于中也。
又《韻會》依違,不決也。一作猗違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依違以惟,未能修明。
又《孔光傳》猗違者連歲。《註》猶依違也。依且違,言兩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