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míng][sù][āi][yǐ][qiē,qiè]
平仄:平仄平仄平
翩翩并命鸟,步步相谐悦。
中道忽分散,鸣诉哀以切。
有生谅同欢,有死愿同穴。
众雏羽翼短,讵忍两诀绝。
兰芳不如桂,荼苦不如檗。
妾身未能亡,恶此中衰歇。
双星下洞房,流景何光洁。
照见君衣裳,不见君颜色。
重泉眷有期,海水亦有竭。
巍巍苍梧山,竹泪无时灭。
【鸣】
鳴【亥集中】【鳥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3画
《唐韻》武兵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兵切,音明。《說文》鳥聲也。《玉篇》聲相命也,嘷也。《詩·大雅》鳳凰鳴矣,于彼高岡。
又獸亦曰鳴。《易·說卦傳》其於馬也爲善鳴。
又《增韻》凡出聲皆曰鳴。《禮·學記》叩之以小,則小鳴。叩之以大,則大鳴。《莊子·德充符》子以堅白鳴。
又鳥名。《山海經》弇州山有五彩之鳥,仰天鳴,名曰鳴鳥。《書·召誥》我則鳴鳥不聞。《音義》馬云:鳴鳥,謂鳳凰也。
又姓。出《姓苑》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眉病切,音命。鳥相呼也。《馬融·長笛賦》山雞晨羣,野雉朝雊。求偶鳴子,悲號長嘯。《註》鳴,命也。《曹植詩》鳴儔嘯匹侶。
又叶謨郞切,音芒。《前漢·郊祀歌》寒暑不忒況皇章,展詩應律鋗玉鳴。函宮吐角激徵淸,發梁揚羽申以商。《張華·俠曲》孟嘗東出關,濟身由雞鳴。信陵西反魏,秦人其彊。
【诉】
訴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5画
《唐韻》桑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蘇故切,音素。《說文》吿也。《玉篇》論也,吿訴冤枉也。《廣韻》毀也。《左傳·成十六年》郤犫訴公于晉侯。《註》譖也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王有德義,故來告訴。
又《說文》或作。亦作愬。《論語》膚受之愬。《註》愬己之冤也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引作訴。
又《韻會小補》通作遡。《戰國策》衞君跣行,告遡於魏。《註》遡愬同。
又《集韻》昌石切,音尺。亦毀也。《說文》本作。《字彙補》譌作辨,非。辨字左从言作。
又。
【哀】
哀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9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烏開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於開切,音唉。《說文》閔也。《玉篇》哀傷也。《書·大誥》允蠢鰥寡哀哉。《詩·豳風》哀我人斯。
又《爾雅·釋訓》哀哀悽悽,懷報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哀哀父母。
又憐也,愛也。《呂氏春秋》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。
又《莊子·德充符》衞有惡人焉,曰哀駘它。《註》哀駘,醜貌;它,其名。
又《諡法》恭仁短折曰哀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魯哀以後,因諡爲姓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梓潼人哀章。《姓譜》宋有哀長吉。《正字通》明嘉靖進士哀貞,上命攺哀爲衷。
又國名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哀牢人皆穿鼻儋耳。
又叶於希切,音衣。《詩·小雅》行道遲遲,載渴載饑。我心傷悲,莫知我哀。《又》山有蕨薇,隰有桋。君子作歌,維以告哀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切】
切【子集下】【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千結切,音竊。《說文》刌也。从刀,七聲。《廣韻》割也,刻也。《爾雅·釋器》骨謂之切。《註》治骨器。《禮·內則》聶而切之爲膾。
又迫也,急也。《禮·禮器疏》祭祀之事,必以積漸敬愼,不敢偪切也。
又愨實也。《後漢·馮衍傳》明君不惡切愨之言。
又《揚雄·長楊賦》請略舉凡,而客自覽其切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要也。
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不待切脈。《註》切,按也。
又《韻會》譏切也,剴切也。
又《韻會》反切。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,亦作翻,以子呼母,以母呼子也。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。
又《前漢·外戚傳》切皆銅沓,冒黃金塗。《註》師古曰:切,門限也。音千結反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七計切,音砌。衆也。
又一切,大凡也。《前漢·平帝紀》一切滿秩如眞。《註》師古曰:一切者,權時之事,如以刀切物,苟取整齊,不顧長短縱橫,故言一切。
又《韻補》砌或作切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設切厓隒。李善註:古字通。
又叶音刺,與刺通。《儀禮註》采時世之詩爲樂歌,所以通情相風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