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:[suǒ][shì][bù,fǒu][yǐ][lǐ]
平仄:仄仄仄仄仄
典午渡江后,盗臣接迹起。
由其创业初,所事不以理。
温公成通鉴,善恶悉就纪。
心画既严正,形见在藁纸。
藁盖人所忽,敬慎不少弛。
固宜公之心,天地同终始。
【所事】1.亦作"所是"。凡事,事事。元曲习见。 2.指某一件事,这件事。
【不以】1.不为,不因。 2.不用;不靠。 3.无论;不管。
【所】
所【卯集中】【户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4画
〔古文〕數上聲。《說文》伐木聲也。从斤,戶聲。
又處所。《詩·鄭風》獻于公所。
又《商頌》及爾斯所。
又《漢制》車駕所在曰行在所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天子以四海爲家,故所在曰行在所。
又《關西方言》致力于一事爲所。所謂絕利一源也。《書·無逸》君子所其無逸。
又《召誥》王敬作所。
又語辭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,觀其所由。
又誓辭。《論語》予所否者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所不與舅氏同心者。
又指物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其高可隱也。《註》謂高四尺所。《前漢·疏廣傳》問金餘尙有幾所。《註》幾所,猶幾許也。《張良傳》父去里所復還。《註》里所,猶里許也。
又姓。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。
又叶襄里切,音徙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繚以宮牆,四百餘里。離宮別館,三十六所。
【事】
事【子集上】【亅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叓音示。大曰政,小曰事。《廣韻》使也,立也,由也。《釋名》事,偉也。偉立也。凡所立之功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六府三事允治。
又《詩·小雅》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。《註》三公也。
又《詩·大雅》三事就緒。《註》三農之事也。
又奉也。《禮·曲禮》年長以倍。則父事之。
又營也,治也。《史記·曹參世家》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,見參不事事。
又《廣韻》《類篇》側吏切。事刃,與倳剚同。別見人部倳字註。
又《韻補》叶逝支切,音時。《蔡邕詞》帝曰休哉,命公三事。乃耀柔嘉,是式百司。
又叶詩紙切,音始。《詩·召南》于以用之,公侯之事。叶沚。
又叶疎語切,書上聲。《韓非子·揚權篇》使雞司夜,令狸執鼠。皆用其能,上乃無事。
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《易林》雖慍不去,復職內事。
【不】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又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又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又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又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又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又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【以】
以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理】
理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
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
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
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
又性也。《禮·樂記》天理滅矣。《註》理,猶性也。
又條理也。《易·繫辭》俯以察於地理。《疏》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
又《說卦》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《禮·中庸》文理密察。《朱註》理,條理也。
又《禮·樂記》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《註》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
又《玉篇》文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縱理入口。《唐書·太宗紀》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
又《增韻》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《禮·內則》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《杜甫詩》肌理細膩骨肉勻。
又分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《註》理,分也。《釋文》分,扶問反。
又賴也。《孟子》大不理於口。
又《廣韻》料理。《晉書·桓冲傳》冲謂徽之曰: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
又《韻會》治獄官曰理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《註》理,治獄官也。《史記·循吏傳》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
又媒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
又姓。《五音集韻》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
又紙名。《博物志》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
又與李通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行理之命。《註》使人也。《周語》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騎官左角曰理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作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