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今复理吏部铨

出自:元代·郑元祐《送汪秀才瑩中》

拼音:[yú][jīn][fù][lǐ][lì][bù][quán]

平仄:平平仄仄仄仄平

三十年前湖上路,君之外舅钱塘簿。
春风双鬓绿于云,岂料于今各迟暮?迟暮相逢两相顾,出者非迂处非误。
君出才如班定远,我处心惭黄叔度。
向年边氓弄锄梃,屈君从戎曾不腐。
皇家福力九鼎固,尔民何异罝中兔?上功幕府寂不闻,一命低徊乐其素。
参佐南安郡幕归,行李萧然只如故。
于今复理吏部铨,束书朝上阊门船。
柳条缄黄雪初霁,鸥波吹白舟当牵。
翻书蓬窗遮老眼,沽酒野店浇残年。
想见新春花欲然,君应醉倒春风前。
青云故人布百辟,黄纸除书来九天。
得官南归应过我,姑苏台东野水边。
却问朝端泰秘监,何时寄我归来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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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于今】1.至今。 2.如今,现在。
【吏部】1.旧官制六部之一。汉尚书有常侍曹,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。东汉改为吏曹,主选举祠祀,后又改为选部。魏﹑晋以后称吏部,置尚书等官,主管官吏任免﹑考课﹑升降﹑调动等事。班列次序,在其他各部之上。清末废,并其职掌于内阁。参阅《通典.职官五》。 2.指南朝齐谢朓。朓曾为尚书吏部郎,故称。 3.指唐韩愈。韩愈曾为吏部侍郎,故称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于】

于【子集上】【二部】康熙筆画:3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

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

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

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

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

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

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

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

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閒謂之于。

《前漢·元后傳》衣絳緣諸于。《註》大掖衣也。

《唐書·元德秀傳》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聮袂歌于蔿于。

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茜,蔓于。《註》生水中。一名軒于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菴閭軒于。

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棧木,于木。《註》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觡。

淳于,縣名。今密州安丘縣,古淳于國。

姓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,以國爲氏,後因去邑爲于。

淳于,宣于,鮮于,多于,于,皆複姓。

三氏姓。勿忸于,阿伏于,見《魏書·官氏志》。

助語辭。《詩·召南》于沼于沚。《朱傳》于,於也。《周易》《毛詩》於皆作于。于於古通用。

《集韻》邕俱切,音紆。廣大貌。《禮·檀弓》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。

《文王世子》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爲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於君,則爲之,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

《正韻》休居切,與吁通。歎辭。《詩·周南》于嗟麟兮。

【今】

今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吟切,音金。《說文》是時也。《廣韻》對古之稱。《詩·召南》迨其今兮。《毛傳》今,急辭也。《朱傳》今,今日也。不待吉也。

《圓覺經》無起無滅,無去來今。《註》謂過去見在未來三世。

《韻補》叶居靑切,音京。《詩·周頌》有椒其馨,胡考之寧。匪且有且,匪今斯今。

叶居良切,音姜。《易林》庭爎夜明,追古傷今。陽弱不制,隂雄坐房。从亼,古文及字。巳往爲古,逮及爲今。

【复】

復【寅集下】【彳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房六切,音伏。《說文》往來也。《廣韻》返也。《書·舜典》如五器卒乃復。《傳》復,還也。《詩·小雅》言歸思復。

《韻會》答也。《書·說命》說復于王。

《韻會》白也。《禮·曲禮》願有復也。

《韻會》反命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諸臣之復。《註》復,報也,反也。《疏》謂羣臣受王命,使臣行之訖,反報於王也。

招魂曰復。《禮·檀弓》復盡愛之道也。《註》復謂招魂,庶幾其精氣之反。

興復。《諸葛亮·出師表》興復漢室,還於舊都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元有復見心。

州名。《隋書·地理志》後周置復州,大業初改曰沔州。

復陶,官名。《左傳·襄三十年》使爲君復陶。《註》復陶,衣服之官也。

衣名。《左傳·昭十二年》王皮冠秦復陶。《註》秦所遺羽衣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六切,音福。《集韻》重也。《正韻》反覆也。《易·復卦》反復其道。《詩·小雅》顧我復我。《註》謂迴轉反復之也。

《正韻》復,除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七大夫以下,皆復其身及戸勿事。《註》復其身,及一戸之內,皆不徭役也。

與複通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爲復道,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上從復道上,望見諸將往往耦語。《註》上下有道,故謂之復。

與覆通。《詩·大雅》陶復陶穴。《音義》復,累土於地上。《說文》作覆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浮富切,浮去聲。《集韻》又也。《增韻》再也。《詩·大雅·大明序》文王有明德,故天復命武王也。

叶房月切,音伐。《韓愈·招揚之罘詩》禮稱獨學陋,易貴不遠復。作詩招之罘,日夕抱饑渴。渴,巨列切。

【理】

理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
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

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

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

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

性也。《禮·樂記》天理滅矣。《註》理,猶性也。

條理也。《易·繫辭》俯以察於地理。《疏》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

《說卦》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《禮·中庸》文理密察。《朱註》理,條理也。

《禮·樂記》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《註》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

《玉篇》文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縱理入口。《唐書·太宗紀》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

《增韻》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《禮·內則》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《杜甫詩》肌理細膩骨肉勻。

分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《註》理,分也。《釋文》分,扶問反。

賴也。《孟子》大不理於口。

《廣韻》料理。《晉書·桓冲傳》冲謂徽之曰: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

《韻會》治獄官曰理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《註》理,治獄官也。《史記·循吏傳》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

媒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

姓。《五音集韻》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

紙名。《博物志》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

《正字通》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

與李通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行理之命。《註》使人也。《周語》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騎官左角曰理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作李。

【吏】

吏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力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良志切《正韻》力地切,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王使委于三吏。《註》三吏,三公也。

《韻會》府史之屬亦曰吏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八則,三曰廢置以馭其吏。《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》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爲長吏。百石以下,有斗食佐史之秩,是爲少吏。《註》師古曰:吏,理也。主理其縣內也。

姓。《正字通》漢吏宗,王莽時人。

《五音集韻》神至切,音示。奉也,職事也,勞也。《說文》本作叓。

【部】

部【酉集下】【邑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8画
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裴古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伴姥切,音蔀。《集韻》總也,統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凡十三部置刺史。《後漢·宗室傳》柱天都部。《註》柱天者,若天之柱。都部者,都統其衆也。

《廣韻》署也,六卿之署曰六部。

分也。《荀子·王霸篇》名聲部發於天地之閒。《註》部,猶分布。言聲稱四溢也。

《正韻》部曲也。《前漢·李廣傳》行無部曲。《註》將軍領軍皆有部曲,大將軍營五部,部校尉一人,部下有曲,曲有軍侯一人。廣尚易,不立部曲也。

星辰布列亦曰部。《史記·歷書》分其天部。《註》分部二十八宿爲距度也。

五行謂之五部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起五部。《註》五部,謂金木水火土也。

書分四部。《正字通》晉李充爲著作郞,刪定典籍,以類相從,分五經爲甲部,史記爲乙部,諸子爲丙部,詩賦爲丁部,甚有條貫,祕閣以爲永制。《唐書·藝文志》聚書四部,以甲乙丙丁爲次,因充制也。

星名。《晉書·天文志》北斗七星,七曰部星,亦曰應星主兵。

《字彙補》斗蓋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輪人爲蓋,部長二尺。

與棓同。大杖也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羿死桃部。

百部,藥名。蔓生,根多百十相連。一名野天門冬。

《唐韻》蒲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薄口切,音培,讀與剖近。部婁,小阜也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部婁無松柏。

《字彙補》府九切,音否。《闞駰·十三州志》諺云:仕宦不偶値冀部。

【铨】

銓【戌集上】【金部】康熙筆画:14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唐韻》此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逡緣切,音詮。《說文》衡也。《廣韻》量也,次也,度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銓也。《疏》謂銓量輕重也。《前漢·王莽傳》考量以銓。《註》銓,權衡也。

《玉篇》平木器。

三銓。《唐六典》吏部有三銓法,尚書典其一,爲尚書銓。侍郞分其二,爲中銓東銓。以四事擇其才,曰身言書判。以三類觀其異,曰德才勞。凡流外兵部禮部舉人,郞官得自主之,曰小選。《註》尚書掌七品以上選,侍郞掌八品以下選。

姓。漢捕羌校尉銓徵。《集韻》或作輇。《莊子·外物篇》輇才諷說之徒。《註》輇量人物也。亦作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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