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执】
執【丑集中】【土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之入切《正韻》質入切,音汁。守也,持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允執厥中。
又處也。《禮·樂記》師乙曰:請誦其所聞,吾子自執焉。
又塞也。《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》子玉使伯棼請戰曰:非敢必有功也,願以聞執讒慝之口。
又父之友曰執友。《禮·曲禮》見父之執,不問不敢對。《後漢·馬援傳》援爲梁松父執,松貴拜援牀下,援不之答。
又捕也。《禮·檀弓》肆諸市朝,而妻妾執。《孟子》執之而已。
又姓。
又執失代,三字姓。
又與慹同。《前漢·朱博傳》豪强執服。《註》謂畏威懾服也。本作,省作執。亦作瓡。
【迷】
迷【酉集下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《唐韻》莫兮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緜披切《正韻》綿兮切,音麛。《說文》惑也。《易·坤卦》先迷後得。《書·舜典》烈風雷雨弗迷。《詩·小雅》俾民不迷。
【不】
不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4画部外筆画:3画
〔古文〕逋沒切,補入聲。不然也,不可也,未也。《禮·曾子問》葬引至于堩,日有食之,則有變乎,且不乎。
又《周禮·夏官》服不氏,掌養猛獸而敎擾之。《註》服不服之獸者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分物切。與弗同。今吳音皆然。
又《韻會》俯九切,音缶。與可否之否通。《說文》鳥飛上翔,不下來也。从一,一猶天也。象形。
又《玉篇》甫負切《廣韻》甫救切,缶去聲。義同。
又《廣韻》甫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方鳩切,音浮。夫不,䳡也。亦作鳺鴀。《爾雅·釋鳥》䳡其鳺鴀。《郉疏》陸璣云:今小鳩也。一名䳕鳩,幽州人或謂鷱鴡,梁宋閒謂之隹,揚州人亦然。
又未定之辭也。《陶潛詩》未知從今去,當復如此不。
又姓。《晉書》汲郡人不準。◎按《正字通》云:不姓之不,轉注古音,音彪。
又《正韻》芳無切。與柎通。花萼跗也。《詩·小雅》鄂不韡韡。《鄭箋》承華者,鄂也。不當作柎。鄭樵曰:不象萼蔕形。與旉通。《陸璣詩疏》柎作跗。《束皙·補亡詩》白華絳趺。《唐詩》紅萼靑趺皆因之。
又華不注,山名,在濟南城東北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晉卻克戰于鞌,齊師敗績。逐之,三周華不注。《伏琛齊記》引摯虞畿服經,不,與詩鄂不之不同。李白詩:兹山何峻秀,彩翠如芙蓉。蓋因華跗而比擬之。胡傳讀不如卜,非。
又《古詩·日出東南隅行》使君謝羅敷,還可共載不。羅敷前致辭,使君亦何愚。使君自有婦,羅敷自有夫。〇按愚當讀若吾,疑模切,與敷不夫叶。敷不夫本同模韻,《正字通》不改音符,叶夫愚,非是。
又與丕同。《書·大誥》爾丕克遠省。馬融作不。《秦·詛楚文》不顯大神巫咸。《秦·和鐘銘》不顯皇祖。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。不顯不承,猶書云丕顯丕承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補美切,音彼。《荀子·賦篇》然易知,而致有理者與。君子所敬,而小人所不者與。所不謂小人所鄙也。《正字通》不字在入聲者,方音各殊,或讀逋入聲,或讀杯入聲。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,今北方讀如幫鋪切,雖入聲轉平,其義則一也。
【悟】
悟【卯集上】【心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7画
〔古文〕五故切,音誤。《說文》覺也。从心吾聲。《困知記》無所覺之謂迷,有所覺之謂悟。
又啓發人曰悟。《崔駟達旨》唐睢華顚以悟秦。
又通作寤。《史記·項羽傳贊》尙不覺悟。
【修】
修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8画
《唐韻》息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思留切,音羞。飭也。
又飾也,葺理也。《書·禹貢》六府孔修。
又古之聞人曰前修。《屈原·離騷》謇吾法夫前修兮,非世俗之所服。
又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蹇修,古良媒。
又姓。漢屯騎校尉修炳。
又長也。《詩·小雅》四牡修廣。
又與卣通。《周禮·春宫·鬯人》廟用修。鄭註:修,讀爲卣。卣,中尊也。謂獻象之屬。以薦鬯則謂之卣,以薦酒則謂之修。
又叶詢趨切,音須。《陸機·感丘賦》姸蚩混而爲一兮,孰云識其所修。必眇世以遠覽兮,夫何殉以區區。
【真】
真【午集中】【目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同眞。俗字。(眞)〔古文〕《唐韻》側鄰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之人
【理】
理【午集上】【玉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7画
《唐韻》良止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兩耳切《正韻》良以切,音里。《說文》治玉也。《徐曰》物之脈理,惟玉最密,故从玉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夏桀之時,金積折廉,璧襲無理。《註》用之煩數,皆鈍而無文。
又《說文徐註》治玉治民皆曰理。《書·周官》論道經邦,燮理隂陽。《前漢·循吏傳》政平訟理。
又《玉篇》正也。《左傳·成二年》先王疆理天下。《註》理,正也。
又《玉篇》道也。《廣韻》義理。《易·繫辭》易而天下之理得矣。《史記·平原君傳》謂公孫龍曰: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。其人理勝於辭,公辭勝於理,辭勝於理,終必受詘。《皇極經世》天下之數出於理,違理則入於術,世人以數而入於術,故失於理也。
又性也。《禮·樂記》天理滅矣。《註》理,猶性也。
又條理也。《易·繫辭》俯以察於地理。《疏》地有山川原隰,各有條理,故稱理也。
又《說卦》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。《禮·中庸》文理密察。《朱註》理,條理也。
又《禮·樂記》理發諸外,而民莫不承順。《註》理,容貌之進止也。
又《玉篇》文也。《前漢·周勃傳》縱理入口。《唐書·太宗紀》本心不正,則脈理皆斜。
又《增韻》膚肉之閒爲湊理,以其有脈理也。《禮·內則》薄切之,必絕其理。《杜甫詩》肌理細膩骨肉勻。
又分也。《禮·樂記》樂者,通倫理者也。《註》理,分也。《釋文》分,扶問反。
又賴也。《孟子》大不理於口。
又《廣韻》料理。《晉書·桓冲傳》冲謂徽之曰:在府日久,當相料理。
又《韻會》治獄官曰理。《禮·月令》孟秋之月,命理瞻傷,察創視折。《註》理,治獄官也。《史記·循吏傳》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
又媒也。《屈原·離騷》解佩纕以結言兮,吾令蹇修以爲理。《註》使古賢蹇修而爲媒理也。五臣云:令蹇脩爲媒,以通辭理。
又姓。《五音集韻》臯陶爲大理,因官氏焉,殷有理徵。
又紙名。《博物志》南海以海苔爲紙,其理倒側,故名側理。
又《正字通》大理,古滇夷國名。自唐始通中國,歷蒙趙楊段四姓,俱僭稱帝。至元始臣服中國,稱總管,及明而亡,改爲大理府,屬雲南。
又與李通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行理之命。《註》使人也。《周語》行理以節逆之。賈逵註小行人也。孔晁註亦作李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騎官左角曰理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作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