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死竟还唐社稷

出自:明代·邵宝《九江靖忠书院》

拼音:[jiǔ][sǐ][jìng][huán,hái][táng][shè][jì]

平仄:仄仄仄平平仄仄

岁时江郡荐江蘋,异代衣冠略近真。
九死竟还唐社稷,一生惟识晋君臣。
菊松尚拟它年晚,桃李聊增此地春。
莫道近来公论少,庙门题额是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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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九死】犹万死。
【社稷】古代帝王、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。借指国家:宗庙社稷|执干戈以卫社稷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九】

九【子集上】【乙部】康熙筆画:2画部外筆画:1画
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舉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己有切,音久。數也。《說文》陽之變也。《易·乾·文言》乾元用九,天下治也。《列子·天瑞篇》一變而爲七,七變而爲九,九變者,究也。

算法曰九九。《韓詩外傳》齊桓公設庭爎待人士,不至。東野有以九九見者,曰:九九薄能耳,君猶禮之,况賢於九九者乎。《註》若今九章算法。

《荆楚歲時記》俗用冬至次日,數及九九八十一日爲寒盡。

《史記·騶衍傳》中國之外,有赤縣神州者九。

九之爲言多也。《公羊傳·僖九年》葵丘之會,桓公震而矜之,叛者九國,言叛者衆,非實有九國也。宋趙鵬飛曰:會葵丘惟六國,會鹹牡丘皆七國,會淮八國,猶漢紀謂叛者九起也。

陽九,戹也。《左思·吳都賦》世際陽九。《註》陽戹五,隂戹四,合爲九。

姓。

複姓。《何氏姓苑》岱縣人,姓九百,名里。

秦穆公時九方阜,一名歅。善相馬,見《列子》。

隷書防詐譌,凡紀數,九借用玖。《絳曰》洪容齋五筆,九作久,陽數九爲老久義也。玖,黑色玉也。借作玖,非。

《韻會》渠尤切,音仇。國名。《史記·殷本紀》九侯。《註》音仇。

《集韻》《正韻》通。

【死】

死【辰集下】【歹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〔古文〕斯上聲。《白虎通》死之言澌,精氣窮也。《釋名》死者,澌也,若冰釋澌然盡也。《莊子·知北遊》人之生,氣之聚也。聚則爲生,散則爲死。《關尹子·四符篇》生死者,一氣聚散耳。《禮·曲禮》庶人曰死。《禮·檀弓》君子曰終,小人曰死。

《周禮·天官·疾醫註》少曰死,老曰終。

《山海經》有不死國,在南海大荒中。《郭璞贊》赤泉駐年,神木養命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

圓丘山有不死樹。《郭璞贊》萬物暫見,人生如寄。不死之樹,壽蔽天地。

《山海經》流沙之東,黑水之閒,有不死山。

《劉孟會云》祖州海島產不死草,一株可活一人。

姓。自、死、獨、膊,代北四姓也。見《氏族略》。

叶息利切,音四。《宋玉·九辯》願徼。

,同。

【竟】

竟【午集下】【立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6画

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慶切,音敬。窮也,終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籍大喜,略知其意,又不肯竟學。《高祖紀》歲竟,兩家常折券棄責。《前漢·元帝紀》竟寧元年。《師古註》竟者,終極之言,言永安寧也。《霍光傳》縣官重太后,故不竟。《師古註》竟,窮竟其事也。

《說文》樂曲盡爲竟。

地名。《史記·白起傳》遂東至竟陵。《註》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。

姓。出《何氏姓苑》。

《集韻》舉影切,音景。與境同,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入竟而問禁。《疏》竟,界首也。《左傳·莊二十七年》卿非君命不越竟。《字彙補》按竟界之竟,宜从上聲。徐師曾禮註:字彙附於去聲,非。

《韻補》叶居亮切《郭璞·不死圖讚》有人爰處,員丘之上。稟此遐齡,悠悠無竟。

【还】

还【備考·酉集】【辵部】康熙筆画:11画部外筆画:4画

《篇海類編》音浮。

音否。俗作還字,非。(還)《唐韻》戸關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關切,音環。《說文》復也。《玉篇》反也。《詩·小雅》爾還而入,我心易也。還而不入,否難知也。《註》反也。

《正韻》退也,歸也。《儀禮·鄕飮酒禮》主人答拜還,賔拜辱。《註》還,猶退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還守豐。

《灌嬰傳》還定三秦。

顧也。《左傳·昭二十年》無所還忌。《註》還,猶顧也。

償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還。

大還、小還,日至之名。《淮南子·天文訓》日至于鳥次,是謂小還。至于女紀,是謂大還。

與環同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還廬樹桑。

《廣韻》似宣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旬宣切,音旋。與旋同。《禮·禮運》五行、四時、十二月,還相爲本也。《註》迭相終而還相始,如環無端也。

《正韻》轉也。《禮·玉藻》周還中規,折還中矩。《註》周旋圓轉,折旋方轉也。

便捷貌。《詩·齊風》子之還兮。

速也,卽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此皆可使還至而立效者也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慣切,音患。遶也,圍也。《儀禮·旣夕》祖還車不易位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旋還乎後宮。

【唐】

唐【丑集上】【口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7画

〔古文〕啺徒郎切,音堂。《說文》大言也。从口庚聲。《莊子·天下篇》荒唐之言。

《史記·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瑉玉旁唐。《註》郭璞云:旁唐,盤薄。

國名。《玉篇》堯稱唐者蕩蕩,道德至大之貌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惟彼陶唐,有此冀方。《疏》韋昭云:陶,唐皆國名,猶湯稱殷商也。○按書傳皆言堯以唐侯升爲天子,不言封於陶唐。陶唐二字,或共爲地名,未必如昭言也。

《詩·唐風疏》唐者,成王母弟叔虞所封其地,帝堯夏禹所都之墟,漢曰太原郡。

漢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中山國唐縣。《註》故堯國也,唐水在西。《詩·唐風疏》皇甫謐曰:堯始封於唐,今中山唐縣是也。後徙晉陽,及爲天子,都平陽,於詩爲唐國,則唐國爲平陽也。

魯地。《春秋·隱二年》公及戎盟于唐。《註》高平方輿縣北有武唐亭。

《戰國策》左濟右天唐。《註》謂高唐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平原郡高唐。《註》桑欽言,漯水所出也。

《武帝紀》南巡狩至於盛唐。《註》韋昭曰:在南郡。

《地理志》會稽郡錢唐。《註》武林水所出。

《後漢·光武紀》進屠唐子鄉。《註》唐子鄉有唐子山,在今唐州湖陽縣西南。《廣韻》唐州,楚地。戰國時屬晉,後入於韓,秦屬南陽郡,後魏爲淮州,隋爲顯州,貞觀攺爲唐州,因唐城山爲名。

姓。《廣韻》唐堯之後,子孫氏焉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孝文王立,尊唐八子爲唐太后。

《屈原傳》楚有宋玉,唐勒,景差之徒。

唐山,複姓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高祖唐山夫人。

《詩·,廟庭之異名耳,其實一也。故云:唐,堂途也。《周語》陂唐汚庳,以鍾其美。《註》唐,俗本作塘。《說文》無塘字。《莊子·徐無鬼》其求唐子也,而未始出域,有遺類矣。《註》唐子者,堂途給使令之人,猶周禮云門子耳。

草名。《詩·鄘風》爰采唐矣。《傳》唐,蒙菜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唐蒙,女蘿。女蘿,菟絲。

弓名。《周禮·夏官·司弓矢》唐弓,大弓,以授學射者。

叶徒紅切,音同。《歐陽修·楊諫議銘》震官太尉,四世以公。於陵正直,僕射於唐。

【社】

社【午集下】【示部】康熙筆画:8画部外筆画:3画

〔古文〕常者切,闍上聲。土地神主也。《禮·祭義》建國之神位,右社稷而左宗廟。《詩·小雅》以社以方。《疏》社,五土之神,能生萬物者,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。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,能平九州,故祀以爲社。后土,土官之名,故世人謂社爲后土。杜預曰:在家則主中霤,在野則爲社。《白虎通》人非土不立,封土立社,示有土也。《禮·祭法》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,王自爲立社曰王社,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,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,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。

《郊特牲》社祭土,而主隂氣也。天子大社,必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也。○按:社爲地祭,但祭有二祭法,大社卽《郊特牲》所云受霜露風雨,以達天地之氣者,曰方丘,亦曰太折。夏日至,地示之祭,於此行焉,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。

王社,《載芟》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,《良耜》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,於此行焉,祭土穀之神,而以句龍后稷配,此庫門內右之社,不與郊稱者也。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,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,均名爲社,而大小則不同耳。

私社。《前漢·五行志》建昭五年,兗州刺吏浩賞,禁民私所自立社。《臣瓚註》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,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,是私社也。

書社。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。《註》二十五家爲里,里各立社。書社者,書其社之人名於籍。

社日。《月令廣義》立春後五戊爲春社,立秋後五戊爲秋社。

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。《事文類聚》遠公結白蓮社,以書招淵明。

謝靈運求入淨社,遠師以心雜止之。

江淮謂母爲社。《淮南子·說山訓》社何愛速死,吾必悲哭社。

複姓。《風俗通》齊昌徙居社南,因以爲氏。《何氏姓苑》有社北氏。

叶他魯切,音土。《前漢·敘傳》布歷燕齊,叔亦相魯。民思其故,或金或社。

【稷】

稷【午集下】【禾部】康熙筆画:15画部外筆画:10画

〔古文〕,其米爲黃米。《通志》稷苗穗似蘆,而米可食。《月令章句》稷,秋種夏熟,歷四時,備隂陽,穀之貴者。《詩·王風》彼稷之苗。《禮·曲禮》稷曰明粢。

神名。《風俗通義》稷,五穀之長。五穀衆多,不可徧祭,故立稷而祭之。

農官名曰后稷。《書·舜典》汝后稷播時百穀。《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》蔡墨曰: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,爲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棄亦爲稷,自商以來祀之。

疾也。《詩·小雅》旣齊旣稷。《註》齊整稷疾。言祭祀禮容莊敬也。○按《毛傳》訓稷爲疾。鄭箋仍訓黍稷之稷。朱註本《毛傳》,宜从毛訓爲是。

姓。漢上津令稷嗣。

地名。《左傳·宣十五年》晉侯治兵于稷。《註》稷,晉地。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西河郡美稷縣。

與昃通。《穀梁傳·定十五年》戊午日下稷,乃克葬。《註》稷,昃也。下稷謂脯時。○按《隷釋·郙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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