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馀且曳寻诗杖

出自:明代·邵宝《钱元抑专使来唁用前韵》

拼音:[bìng][yú][qiě,jū][yè][xún][shī][zhàng]

平仄:仄平平仄平平仄

唁书远自四方来,独步空阶拨冷灰。
常慕黄虞皆有政,敢言陈许不闻灾。
病馀且曳寻诗杖,忙里还登点易台。
残菊经霜须爱护,免从邻圃乞春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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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【寻诗】寻觅诗句。

注释内容采用汉语词典自动匹配结果,不代表诗文本意,仅供参考。

字义

【病】

病【午集中】【疒部】康熙筆画:10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正韻》與正氣在膚體中也。

《廣韻》憂也。《禮·樂記》病不得其眾也。《注》病,猶憂也。以不得眾心為憂。

苦也。《書·呂》人極于病。《傳》欲使惡人極于病苦,莫敢犯者。《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》范宣子為政,諸侯之幣重,鄭人病之。

恨也。《左傳·文十八年》閻職曰:與刖其父,而弗能病者,何如。《註》言不以父刖為病恨。

困也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。《註》病謂罪咎之。《疏》謂不以已之所能使他人必能。若他人不能,則為困病。

辱也。《禮·儒行》今眾人之命儒也妄,常以儒相詬病。《註》詬病,猶恥辱也。

短也。《晉語》公曰:舅所病也。《註》病,短也。

病,坊閒曹也。《類要》唐以祕書監望雖淸雅,實非要劇,以監為宰相病坊,丞及著作郎為尚書郎病坊,祕書郎及著作佐郎為監察御史病坊。

《韻補》叶被旺切,音傍。《黃庭經》宅中有士,常衣絳,子能見之,可不病。橫立長尺,約其上,子能守之,可無恙。

【馀】

余【子集中】【人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5画

《唐韻》以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居切,音餘。《說文》語之舒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我也。

四月爲余月。

接余,荇菜也。

《前漢·匈奴傳》單于衣繡,褡綺錦袷被各一,比余。《註》比余,髮之飾也。

姓。由余之後。

《集韻》詳於切,音徐。余吾,水名。在朔方。

《集韻》同都切,音徒。史記檮余,匈奴山名。

于遮切,音邪。褒余,蜀地名。一作褒斜。《漢陽厥》褒斜作褒余。

叶演女切,音與。《楚辭·九思》鷃雀列兮讙譁,雊鳴兮聒余。抱昭華兮寶車,欲衒鬻兮莫取。

與餘同。《周禮·地官》委人,凡其余聚以待頒賜。《註》余同餘。

【且】

且【子集上】【一部】康熙筆画:5画部外筆画:4画

〔古文〕音跙。借曰之辭。《論語》且予之類是也。

未定之辭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祖者,且也。且胡爲其不可以反宿。

又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有酒,多且旨。

此也。《詩·周頌》匪且有且。《傳》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也。

姑且也。《詩·唐風》且以喜樂。

將也。《史記·項羽紀》范增謂項莊曰:若屬且爲所鹵。

苟且也。《莊子·庚桑楚》老子語南榮趎曰:與物且者,其身不容,焉能容人。《註》且者,姑與物爲雷同,而志不在也。

姓。宋且謹修,明且。俗誤讀苴。

通作俎。薦牲具。祭祀燕饗用之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子余切,音疽。《說文》薦也。

同趄。行不進也。《易·夬卦》其行次且。別作趦趄。

多貌。《詩·大雅》籩豆有且。

蝍蛆亦曰卽且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騰蛇之神,而殆於卽且。

《爾雅·釋天》六月爲且。《郭註》闕詁。或云:一作焦月。六月盛熱,故曰焦。

巴且,見《司馬相如賦》。《史記》作猼且,卽巴焦。

語餘聲。《詩·鄭風》士曰旣且。《朱傳》音疽。語辭,與乃見狂且,其樂只且,匪我思且,椒聊且,曰父母且,諸且字皆語餘聲。
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叢租切。與徂同,往也。

《韻會》七序切,徐去聲。恭敬貌。《詩·周頌》有萋有且。《正字通》《說文》且从几,足有二橫。一,地也。象藉於地形。音阻。阻詛諧且爲聲,餘義皆假借。孫愐譌用子余切。《韻會》馬韻且引《說文》義同俎,譌轉魚韻,爲孫切所蔽,音同疽,音義相矛盾。

俎本作且,且字借義旣廣,故別加半肉作俎以別之。

【曳】

曳【辰集上】【曰部】康熙筆画:6画部外筆画:2画

《唐韻》余制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以制切,音跇。《說文》臾曳也。《易·睽卦》見輿曳,其牛掣。《詩·唐風》子有衣裳,弗曳弗婁。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執玉者則唯舒武,舉前曳踵。

河名。《類篇》西戎有河名曳咥。《說文》作曳。曳字从臼作。

【寻】

尋【寅集上】【寸部】康熙筆画:12画部外筆画:9画

〔古文〕,从工口,从又寸。工口,亂也。

寸,分理之也。彡聲。《增韻》求也。《前漢·黃霸傳》語次尋繹。《註》抽引而出也。

度名。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註》八尺曰尋,倍尋曰常。《小爾雅》四尺謂之仞,倍仞謂之尋。《孟子》枉尺而直尋,宜若可爲也。

仍也,繼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日尋干戈,以相征討。《古語》毫末不扎,將尋斧柯。

俄也。《晉羊祜讓開府表》以身誤陛下辱高位,傾覆亦尋而至。

用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將尋師焉。《註》尋,用也。

侵尋,猶浸淫也。《前漢·武帝紀》巡郡縣,侵尋太山矣。

借作溫燖。《左傳·哀十二年》吳使人請尋盟。子貢曰:若可尋也,亦可寒也。《註》尋,重也,溫也,前盟巳寒,更溫之使熱。與燖義同。

長也。《揚子·方言》自關以西,秦晉梁益閒,凡物長謂之尋。

俗謂庸常爲尋常。

姓。晉尋會,唐劉黑闥將尋相。《韻會》毛氏曰:从口。俗从几作。

【诗】

詩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康熙筆画:13画部外筆画:6画

〔古文〕始平聲。《說文》志也。《釋名》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《書·舜典》詩言志。《傳》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《詩·國風·關雎序》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《前漢·藝文志》誦其言,謂之詩。《舊唐書·經籍志》詩以紀興衰誦歡。

六詩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師》敎六詩。《疏》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《鄭康成·六藝論》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

樂章也。《荀子·勸學篇》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《註》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

《類篇》承也,持也。《禮·內則》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《註》詩之言承也。《疏》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

姓。《後漢·南蠻傳》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

《字彙補》讀作誅。《荀子·王制篇》修憲令,審詩商。《註》詩商,當爲誅賞。《樂論篇》作審誅賞。

【杖】

杖【辰集中】【木部】康熙筆画:7画部外筆画:3画

《唐韻》直兩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雉兩切《正韻》呈兩切,音杖。《說文》所以扶行也。《禮·曲禮》大夫七十而致仕,若不得謝則必賜之几杖。

《王制》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鄕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

《禮·喪服小記》父喪苴杖竹也,母喪削杖桐也。

木梃也。《家語》舜事瞽瞍,小棰則待過,大杖則逃走。

《方言》矜謂之杖,謂戈戟柄也。《呂覽·貴已篇》操杖以戰。

《爾雅·釋草》蒤,虎杖。
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直亮切,丈去聲。持也。與仗同。《書·牧誓》王左杖黃鉞。

憑倚也。《左傳·襄八年》杖信以待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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